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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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4日成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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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的省思

今天是圣诞夜,平安的日子。

如鹿姊妹带我们一起来重新思索圣诞节。

在此也祝大家圣诞快乐。

以马内利:愿上帝与我们同在,每一个人。

一、 失落的世代

圣诞节本是基督徒记念救主降生的日子,

在这一天,信徒应该安静地默想,思想在这个救赎的大日里,

神如何地爱世人,如何将祂的独生子赐下,流血洗净世人罪孽,

叫一切信他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3:16)。

所以,圣诞节对信徒的意义,不是来自于百货公司打折促销的购物;

不是来自于餐厅宴饮的享乐;

不是来自于张灯结采的廉价嘻闹;

更不是来自于一场接一场的舞会狂欢。

随着时代的进步,在往昔,普遍认为人们因缺乏教育、贫穷落后,致无法在灵魂上有所长进。

然而,在今日,我们看到,教育的普及、经济的改善、医学的改良,人变有钱了,变有学问了,变长寿了,但是,人的心灵有更充实吗?人的内心盼望在哪里呢?我们的日子是否仍然庸庸碌碌、得过且过?

随着圣诞节的愈来愈世俗化可以证明,人只有变得更空虚,

君不见,不详的疾病愈来愈多、犯罪率不降反升、家庭两性或暴力或同居、有失业自杀的、有不断吸毒的,而这些问题依然没有获得解决。

然而,最可怕的是,因集体价值观的改变,反正大家都如此,

久而久之,竟然变成“犯罪者不认为是犯罪的”,既不认为犯罪,何须认罪?

既不用认罪,何须悔改?

既不用悔改,则罪人不再是罪人,而是上帝的老爷,则宣讲福音应该是符合市场需求的,上帝爱你,上帝赐福给你,上帝让你百病不侵等等,

这种廉价的福音,是否也是今日教会传教的内容呢?

教会今日所应给予信徒的正确救赎观念,究竟是什么呢?

我们说上帝满有恩典,但,那是恩典吗?

二、 基督徒的吊诡

让我们来思想几例:

例1、 爱尔兰的望族史荦伯牧师夫妇于1876年,携妻子路易莎前来中国福建传教,献身在华宣教事工近20年,1895年8月1日,史荦伯夫妇与其他的中国传教士被土匪杀害,史称“古田教案”。当噩耗传到家乡,史家在英国求学的三兄弟虽然悲恸万分,却更加坚定了他们继承父志的决心,后来史家长子史超域前来香港,担任圣保罗书院的院长。他退休后,由其在古田教案中受伤的弟弟伊万继任,兄弟二人在该校服务的年月加起来超过五十年。史家三子史文轩1907年也来到中国,在成都主持“辅仁学会”,服务青年学生。可以说,史牧师对中国教育的异象,并未因他本人的死去而结束,反而在更大规模中发扬光大。

例2、 该案丧生之荀氏姐妹(Saunders)之母的故事,却可谓绝无仅有。消息传到澳洲墨尔本,两位朋友前去慰问居孀又复丧女的荀母,开门迎客的荀母问:“你们来是祝贺我的,对不对?”荀母不仅将两个女儿的殉道看作神的恩典,并决定亲自前往古田,适应陌生的环境和语言,继续女儿们的未竟之工,直到1915年在中国逝世。没有比年逾半百的荀母在古田的出现更能体现基督的大爱和赦免。一年半后,惨案中唯一的成人幸存者高灵敦师姑,也结束英国的治疗回到古田,并在那里继续耕耘了很多年。她脸上无法修复的刀伤,正如耶稣手上的钉痕与肋旁的枪洞一样,无声地宣扬著复活的大爱与能力。“殉道者的血是教会的种子”,这一属灵定律再一次在古田教案之后被验证。今天的古田,不仅福音兴旺,还出了很多传道人。有人说,古田这个地名,都是由“十字架”和“口”组成,所以古田出传福音的人。

例3、 讲耶鲁大学的Boden这基督徒,如何在势力庞大的回教宣教。其著作叫《忠心的管家》,这个人真是又聪明,又能干,又有天份,又有爱心。他非常富有,他的嗜好是驾帆船,但后来他为了主,把这些通通都放弃了,专心的学回教世界的语言,然后到埃及去传福音,但没有传多久,他就死了,可谓壮志未酬身先死。我们会问,这样还有公理吗?上帝怎么会做这种事?

例4、 马礼逊牧师,第一位将基督福音带到中国的新教传教士,在1802年自美国启程前来中国,在办手续的时候,纽约船坞公司职员知晓其将前往中国,便以轻视的口吻对他说“马礼逊,你以为靠你一个人,就可以改变中国过去五千年来对于偶像的崇拜吗?”,那时马礼逊回答一句有名的话:“我不能,但我相信神能”,他以这样的信念与信心抵达中国。当时到中国来,不是像今天轻轻易易就可到达,航程一次大约要七个月,海浪的危险,更不是一个文皱皱的知识份子经得起的。

我们会问,为什么这些宣教士一个个笨得要死,不畏艰难要到中国来,死的时候甚至连尸体都找不到,我们说“真是不得好死”,不是吗?

那么,诸位,什么叫“好死”?

“好死”的定义是什么?

三、 十字架的吊诡

让我们再来思考,主耶稣是不是也同样的“不得好死”?

祂生在马槽里,一出生呼吸的第一口气是粪便的味道;

祂是木匠,我们所称的下层阶级的百姓;

祂30岁出去传道,连枕头的地方都没有(太8:20);

祂周游四方,医治疾病,做尽善事,却被出卖、被鞭打、被羞辱,死也不得好死:不是一枪毙了,也不是像施洗者约翰,可以砍砍头就算数,哼一声就没气了,而是被钉在十字架上,鲜血一滴滴地流,从被打的身体流出、从被荆棘刺穿的头部流出、从被钉的钉痕流出,痛到死为止,这算不得好死吧!

保罗本是迦玛列门下的高材生,血统纯正,受过严格的律法训练,少年得志,掌握了生杀予夺的大权(使26:10),

哪知后来,被鞭打、被棍打、被石头打、饥寒交迫,连睡觉的地方都成问题(林后11:23-27),

最后,还沦落到被尼禄砍头,这也算不得好死。

彼得本是加利利的乡间鱼夫,一生与世无争,过著撒网捕鱼的安逸日子(太4:18),那时,他怎么也没想到,死的时候竟然是被人倒钉十字架上的残忍死法。

四、 人生的价值

如果死是如此的不得好死,为什么这些人却死的如此毫无怨言呢?

甚至这样的死法很快乐?

保罗甚至说: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腓3:8)。

人间的好死、寿终正寝看作粪土,反而是尸体寻无路的称为至宝,其理安在哉?

吊诡的是,那个被称作毫无任何怜悯价值的刑具十字架,却产生了新的爱的源头,千百年来人们不断的仰望。

吊诡的是,那个四处奔走、死了身首异处的保罗,千百年来思想家不断地写作研究他的书信内容。

吊诡的是,倒钉十字架而死、没没无闻的乡间渔夫彼得,千年后,君士坦丁大帝却他在死亡处所,盖了世界最大的教堂-圣彼得大教堂。

更吊诡的是,千百年来,不断有基督徒甘入危险丛林,被狮子、老虎吞噬,被土人格杀,仍旧一批又一批的殉道者,不爱惜生命似地前往传道,他们可没有主耶稣的十字架可纪念,可没有留下像保罗的书信可供研究,更没人愿意为其建造大教堂来纪念,那为什么他们还是甘愿这样做?

答案在哪里?

答案是,没有爱的地方,是产生爱的源头的地方;

没有怜悯的地方,也就是变成怜悯的地方;

受咒诅不得好死的人,最后变成解除咒诅的人。

这就是Paradox,这就是神的逻辑,这就是所谓神的道路,高过人的道路的理由。

加尔文论此:人的尽头,就是神的开始。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仔细想想,这句话有多深奥啊!

这是十字架的吊诡,是信徒一生要思考的问题。

基督徒的价值观一不小心就随着世界之神走,被世界之神弄瞎了心眼,看不见神的荣耀(林后4:4)。

只有当保罗眼睛里的鳞片掉下来(使9:18),才看见神的丰丰富富的荣耀。

这就是为什么保罗说: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

所以,那些死到连尸体都找不到的都不算什么,更何况人世的一切呢?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耶稣说:“人子来,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路19:10)。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要一同坐席”(启3:20) 。

今夜,且静静聆听 主耶稣基督到来的声音吧!

如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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