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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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1月23日教会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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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以载道??形式折损内容!

本篇文章是对校园杂志‘摇滚以载道?!——当代基督教音乐与五旬节/灵恩运动的发展 ’一文的驳斥。

该文的标题,已经显示出其论点——————

在问号之后,是惊叹号,表示摇滚可以载道。

我们的驳斥文,则是在问号之后,依然是问号,表示反对摇滚可以载道的立场。

本文主要由思佳姊妹写成。她的论点非常精辟,切入点很多,也点出很多问题的所在。

校园杂志文章列出网址,请大家自行参阅:摇滚以载道?!——当代基督教音乐与五旬节/灵恩运动的发展

这篇认为‘摇滚可以载道’的文章,在我读完后最大的感想就是〜

‘形式折损内容!’不够敬畏的形式就会折损崇拜的敬畏心!

这并不是说非学院派出身的摇滚乐出身寒微,所以不如精致音乐来的敬畏,

而是每种形式的音乐其精神特质不同,目的也不同,用来娱乐或放松或抗权的音乐特质,是否合于用来敬拜?这才是我们思考的出发点。

下面就依这篇文章内容出现的顺序,我来提出几个问答式的思考〜

1. 敬畏神的圣歌适合放在酒吧或餐厅等营业场所成为娱乐观众的一部分吗?又,那如果只是传福音的诗歌适合吗?(而这正是流行福音诗歌流行的起源〜纽约某家夜总会 首将这种新型福音歌曲带进娱乐性节目造成高朋满座,引发唱片公司看好商机,因而带动出今天的流行福音诗歌风潮)

答: ‘敬畏神’这件事如果放在‘酒吧餐厅’当作娱乐用途的话,我不知道‘敬畏’这个字还可以叫‘敬畏’吗?大家自己想!而‘传福音’是要传‘耶稣为你的罪被钉死在十架上使你可得救赎’,把‘耶稣被钉十架’跟娱乐放在一起合宜吗?还是让大家自己去想!

2. 作者认为黑人音乐=爵士乐=‘出身寒微,演奏者非摆动身体、非得加一点呼应对答式的即兴变奏,否则就什么都奏不出来的音乐风格’,并说‘如果叫一个黑人歌手站直了身子,正经八百照着编了谱的诗歌本来演唱,他宁愿去端盘子。 ’这论点没问题吗?

答: 我在想作者也许没听过黑人演唱经典声乐吧!一个人如果想用敬畏的方式歌颂上帝,会因为他‘出身寒微’或‘身为黑人’就一定没办法正经八百照着编了谱的诗歌本学习唱好吗?我不懂他的逻辑。

3. 作者认为因为黑管、长短号、打击乐器、萨克斯风这些乐器长久以来就被视为魔鬼的玩意,并举例哈佛大学神学教授哈维.考克斯(Harvey Cox)也认为主流教会长期对待世俗音乐演奏乐器的心态过于保守(像教会就对考克斯 想用萨克斯风为诗班伴奏的意见敬谢不敏);事实真是主流教会太保守吗?

答: 很多喜欢标榜‘乐器没有原罪’论点的人,可能要问一个问题〜是乐器本身被拒绝?还是演奏或运用的方式不合适?请看看这些作者认为被视为魔鬼乐器的正面应用〜

A萨克斯风演奏‘古旧十架’

我很欣赏演奏的这位牧师在诗歌一开始陈述各各他那个十架时,自己甚至选择不站在台上演奏(这正是愧疚的罪人该有的表现),直到后面音乐说完“故我爱高举十架”后,才缓缓移步上台对神陈明愿意高举十架的心意;其实音乐人服事神的每一颗音符,都泄露出自己信仰的深度,无法隐藏!音乐人的信仰影响会众于无形!我非常遗憾今天有许多有才华、信仰却不扎实的音乐人,浪费了神的恩赐,空有技巧,却无法传递信仰的深度,学院派音乐人信仰肤浅、根本不在意形式与内容相不相符的基督徒也很多,实在值得警惕!

B打击乐器(含爵士鼓)、长短号、…演奏

Exultate Justi一切义人当向上帝欢呼

这个演奏最让我惊喜的,就是这两种被说成是主流教会排斥的魔鬼乐器〜打击乐及长短号;长短号在其中扮演一种号角宣告的角色(宣告通常当开场白或重要关键,而非不停的滥用),而爵士鼓则利用小鼓打出儿童诗班进场的行进步伐,相当合宜,铃鼓与碰钟在尾奏最后一同加进向上帝发出赞叹,简直令石头都要欢呼出来了!

附:顺便举一个打击乐器与萨克斯风使用不良的对照组让大家了解〜

古旧十架’(萨克斯风+爵士鼓)〜

你能想像如此扭腰摆臀的诉说著耶稣为我们罪被钉在在十架上,所传递的是哪一种愧疚呢?那个爵士鼓打的是一种规律的重复节奏,自然带动人们跟着起舞,而这对这歌词是显得多么的不合宜啊!其实即使是节日的音乐也不一定都合适让鼓一直重复的打着规律的节奏,这会让人的耳朵疲惫、因而失去对神的赞叹与惊喜!

每样乐器都有它特别的音色,有的与别的乐器可以呈现足够的反差性(例如圆滑与跳奏、高音与低音、单音与够厚的和声等对比),那么它就可以作独立伴奏乐器(例如钢琴)、有的只合适部分段落和声或独奏(例如萨克斯风),试想上面那首‘Exultate Justi一切义人当向上帝欢呼’如果毫无间歇的打鼓,将令听者耳朵多么疲惫呢?因为它的音色就不适宜如此表现!而今天摇滚乐风格的特征就是如此!说到摇滚乐,也让大家顺便参考一下音乐本质的辨识〜

摇滚乐的本质〜

连续敲打拍子、高频叫喊、造型与语调都倾向表达一种对当权者或社会主流价值的叛逆,较直接诉诸感觉而回避心智。

爵士乐的本质〜

拍感零碎松散,语调如聊天一般自由,很适用于放松、用餐、娱乐的状态。

流行音乐的本质〜

娱乐!这与敬拜上帝的本质冲突!

所以,回到问题本身,并不是乐器*的问题,而是运用不当〜无论风格语调、或配器方式都当合宜!(*电子归类为非真实乐器,无法完全透过演奏者控制音色,更是难逃运用不当的问题)

4. 为了向嬉皮传福音就当嬉皮?

答:

这是个老问题了!大家只要想想跟吸毒者传福音需不需要吸毒?跟佛教徒传福音需不需要先当佛教徒?是我们要影响他们,还是我们要被人家影响?非得跟他们一样或类似才能传吗?大家自己想。

5. 作者说‘当代基督徒神学观念的进步、信仰胸襟的开放,创造了当代基督教音乐的市场利基’,您同意有商品市场利基就代表神学观念进步吗?

答:

这段话让我想起魔鬼过去曾用天下万国的权柄、荣华试探耶稣要跟牠下拜,今天牠一样用市场利基来试探基督徒们是否因此跟牠下拜,很可惜,的确也很多基督徒被这‘市场利基’引诱到不知道自己在拜什么了!

弟兄姊妹,我们都知道市场的成功,不能作为评量真理的标准,否则基督教人口少于佛教,我们不是就要说佛教才是真理了吗?同样,多人喜爱的音乐风格,也不是教会就该追求的方向,总要了解一下它的本质是否合于‘敬畏神’,不是说歌词在讲‘敬畏神’、或套上圣经经文,就会呈现‘敬畏神’的意涵,音乐本身没有文字就带有意涵了,无论是音乐的本质、语调、乐性都有意涵,就像同一句话,用不同的口气表情说出来,意思可能是完全相反的!如果有人真的很难辨识,那么多多选唱历久不衰的传统圣诗,还是这状况下最安全的选择了!

以上思佳姊妹已经讲述得非常精彩,以下我仅针对猫王的部分做一些补充。

6.猫王普立斯莱?

作者对于猫王在基督教音乐领域的贡献,基本上是抱持肯定的,而且似乎认为大家用放大镜来检视猫王的信仰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基本上作者是认同整个基督教音乐摇滚化的趋势的,这就不再多提。

然而,由于猫王是重量级巨星人物,既然作者认为灵恩派对近代教会音乐影响重大,又承认猫王是灵恩派五旬宗的信徒,也认为摇滚以载道是正确的可以的,

那么,我们就不能不针对猫王来做一些信仰思考。

毕竟,凡事都要检验,更何况假使认为基督教音乐是走在正路上,那么,这个对基督教音乐影响这么重大的人物,我们就更不能不来思考一下: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基督徒?

不管是圣经,还是教会历史,有哪种上帝带动的运动,是可以有重要领导者品德严重不佳的情形的?

姑且不论猫王个人是否信仰基督,单以其和嘻皮同样的性生活混乱(据说一生和超过三千位女性有过性关系)、药物滥用(毒品?迷幻药?酒精?死亡时检调当局在其体内验出十种以上之管制药品)、充满性挑逗的舞蹈表演,

只因为唱唱福音歌,即或很多人因此信主,就可以认为此人所带来的是正面的效应?

若是如此,那我或许也可以说,教会干脆来办杂交派对、裸体聚会,以吸引大量人来参加,也会有一大堆的人受洗的。

问题是,可以这样吗?

基督徒的分寸何在?

可以作恶以成善吗?

我们要很小心很小心,在圣经里,有哪个上帝国度重要的工人,是可以这样品德不佳的?

请不要对我说参孙!

起码,圣经里也不过只有一个参孙!

但假使某项影响全世界许多教会的大运动潮流里(如灵恩运动),竟然出现大量参孙,那我也会非常困惑。

灵恩运动里有多少重要人物是参孙,或是看起来是参孙?大家自己可以去研究一下。

我这样讲,还站在起码承认这些人是有得救的参孙的假设下。但问题是,这些人是否真的有得救,那还大有问题呢!

也就是说,这些人搞不好连参孙都谈不上,而是偷窃教会金钱成习,卖主的犹大。

再者,参孙确实是上帝拣选的器皿,也确实是品德不佳的器皿,

但是,请注意,他对于上帝国度的重要性是很低的,

终其一生不过杀敌六千人不到而已,

而圣经里随便一个国王或士师,杀的敌人数目都比他多很多。

一个大有恩赐才干的人,圣经里有史以来力气最大的大力士,杀敌人数竟然比其他力气比他小的国王或士师少,

所以圣经记录参孙,这是上帝用以警戒信徒?还是上帝大大称许参孙?我们千万不要搞错了。

也请不要对我说亚伯拉罕、雅各、大卫、彼得也犯罪过。

因为,基督徒当然会犯罪,但那是‘跌倒’,不是‘常态’。

圣经里,有哪个上帝国度重要的人物,是常态犯罪、私生活长期不检点的?

事实上,这也显示出这时代里一个很重要的观念转变:

在过去二千年教会信仰传承,一向很看重基督徒的‘品德’;

但在成功思想弥漫的今天,外在的‘结果’其实反而可以成为判断是非善恶的原因。

The end justifies the means.

问题是,这是符合圣经的检验真理与否的标准?

只要看得见‘成果’,‘手段’不合圣经也没关系,甚至也可以成为合理?

而这样的思潮,又是现今多少教会所鼓吹,信徒所持有的?

在教会音乐部分而言,这样的潮流,所带给教会的,是真正的益处,还是表面的荣华?

事实上,得救的事情上,上帝有时‘许可’人的错误,但依然领人信主。

但是,我们不能从结果就认为上帝‘悦纳’那样的事。

事实上,即使不信者用非常不屑的态度来读出圣经经文,上帝依然可以藉那被读出的真道拯救人信主,但那一点也不表示上帝悦纳那不信者的行为。

假使猫王那样的人,唱些福音歌曲,也带人信主,那是上帝对拯救世人的怜悯,但可未必是上帝对猫王的悦纳。

有位传教士长期性侵小女童,但他的布道会却带许多人信主,信主的人是上帝藉其真道的部分带人得救,而非上帝悦纳那传教士的恶行,而我们也不可能因此称许那传教士,即使他真的带很多人信主也一样。

更重要的是,上帝国度的重大事工与进展,从来就不是从品德不佳的人出来;

相反的,假使一个重大运动与进展,竟然有不少是品德不佳者所带动,那么这个运动的来源,恐怕是大有问题的,来自邪灵或人意的机会恐怕比圣灵多太多了。

事实上,在圣经里,我们一次又一次可以看见:

当上帝进行一个重大运动时,常常是圣洁而严厉的,对品德的要求是洁癖到惊人程度的。

摩西带以色列人出埃及,大量的规定都是严厉的死刑,连摩西自己不过在米利巴水没有尊主为大,就被罚不得进迦南地,即使祈求也不蒙应允。

当使徒行传圣灵降临之后,教会中的亚拿尼亚与撒非拉不过说个谎,就当场被圣灵击杀。

上帝是烈火,不是仅仅带给人热情的烈火,很多时候,更是焚烧与刑罚的列怒之火。

其实,假使德行可以与信仰脱节,圣灵的果子可以与上帝国度切割,

那么,我们的信仰不过是通中楼阁罢了,圣经也可以丢了,因为讲的不过是学校课本的生活与伦理罢了,基督教信仰又有何超越性与独一性呢?

反正我们大可以从世俗中取经,放心当个世界人,身上披着基督教的毛皮即可,

但问题是,这又如何解通上帝严格要求的分别为圣、不要效法世界呢?

我不是说基督徒就该离群索居,而是说基督徒对这世界的主流要保持高度警戒,而非积极迎合,甚至双手拥抱。

当然,基督徒绝对可以主导世界潮流,但请容我提醒一下:

摇滚乐?带更多人信主,还是带更多人下地狱?

要不要问一下未信者对摇滚乐的观感?

另一致命的反证是:

佛教不靠摇滚乐,一样可以带一堆人皈依佛祖;

回教拒绝现代音乐,没有又唱又跳的敬拜赞美,没有神蹟奇事表演,单靠讲道理,一样大复兴,还带来一堆视死如归、到处去当人肉炸弹炸死人的圣战士。

这些都是错误的一方,但问题是,人家不需迎合世界,一样可以带大量的人来信他们错误的信仰。

基督徒口口声声宣称自己拥有圣灵大能,动辄迎合世界潮流文化,又唱又跳,神蹟奇事,然后认为不这样就不能带人来信主。

说真的,有时我还真的很困惑,到底哪边才是更倚靠人意来行事呢?

积极走入世界来拯救人?

别忘了,爱神敬神永远是诫命里的第一位,爱人不是。

任何将爱人的重要性放在爱神之前的,都是假爱人。

如果我们认同只要为了爱人、为传福音就可以无限制使用任何方法,

为达到目的就可以不择手段,可以作恶以成善,

那么,我们的信仰观念,真的要很谨慎小心了。

思佳、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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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评论

  1. 思佳说道:

    John Williams的‘Exultate Justi一切义人当向上帝欢呼’连结失效,可以参考另一个网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wG_i86wK3jY&feature=rel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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