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 »
2011年06月2日社会流行观念

9,683 views

我有病,还是我有罪?

骗扁小子,诈美国运通600万

冒充顶新小开办黑卡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405388/IssueID/20110522

这个年轻人,到处诈骗,已经不是第一次。

要进行诈骗,而且还可以骗过很多人,这是必须使用脑袋去计画伪装的。

那些我们俗称“疯子”的真正严重精神病患,他们脑子已经非常严重丧失正常能力,胡言乱语、各种幻觉、衣着与行为能力丧失、、、。

但是,一个看起来正常,可以正常与人对话,而且会使用智慧去进行各种欺骗,

这人被抓到以后,他说自己有病,而不是说自己有罪。

今天,我们不探讨这人的各种状况,以及被骗者的问题。

我们使用这例子,只是用来探讨一个很常被基督徒,以及一般人使用的观念:

我有病!(而不是我有罪)

罪的观念,并不是法律才有。

很多宗教,虽然名称不同,但也常会有‘罪’的观念。

基督教对于‘罪’的看重,更是其他宗教所不能相比。

只要去除了‘罪’,基督教就不再成为基督教。

你可以讲很多耶稣的伟大人格与感人事蹟,甚至可以相信耶稣真有其人,但不讲罪,这就不是真正的基督教,而只是一种励志故事而已。

你可以讲很多耶稣的神蹟,也可以经历很多神蹟,但不讲罪,这就不是真正的基督教,而只是一种民间宗教信仰而已。

没有了罪的观念,就没有基督教。

因此,‘罪’的教义,在基督教里,是核心的教义,是不可或缺的教义。

基督徒都会承认‘我是罪人’这句话。

但是,基督徒对于‘我是罪人’,是放在什么观念下来解释?

1. 我是病人?

2. 我是死人?

事实上,‘病人’与‘死人’,这两种描述,都确实在圣经里出现过。

圣经里出现的各种类比描述,我们都可以使用,这没有问题。

问题出在:

对于各种类比描述的使用,我们要很小心谨慎,必须抓住正确意思,不得做出越界的解读。

好比说,圣经里对于神与基督徒之间的关系,有很多类比描述:

丈夫与妻子、葡萄树与枝子、窑匠与器皿、主人与仆人、父亲与儿女、、。

这些类比,我们通通都可以使用,但必须正确使用才行。

以丈夫与妻子为例,

人类的丈夫与妻子关系,是可以有性行为的;

神与人的丈夫与妻子关系,是没有性行为的,而且是连对耶稣产生性幻想都不可以的。

假使我们对于神与人的观念,有错误的性行为夫妻观念时,那就是严重误解。

对于基督教而言,所有人确实都是‘病人’,都生了病。

但问题是,这种‘病人’的观念,并不能无限放大,变成‘脱罪’的理由与借口。

事实上,使用‘我有病’来当成脱罪的借口与理由,已经是当今非常常见的事。

因为我是病人,所以我才会犯罪!

因为我有病,所以你们要原谅我!

当一个人将‘病人’观念用来解读‘罪人’观念,并且是用来‘脱罪’、‘显示自己有理’时,这已经严重违反圣经对于罪的教义了。

圣经对于罪,有一个很重要,但却常被遗忘,甚至很多人都不知道的观念,就是:

罪,是自己犯的!

不得赖给上帝!不得赖给魔鬼!不得赖给其他人!

对于罪,是非常严格‘自己’面对‘上帝’的状况,

在这种状况里,没有任何其他事物可以成为脱罪的理由。

事实上,假使我们知道除了‘病人’以外,圣经也使用‘死人’来描述罪人,

那我们就会更清楚抓住正确的教义:

我们都是死人!

只会行恶,不会行善的死人!

我们坏透了!

我们的本性,是如此邪恶,使我们会去犯罪,而无力行善!

这种彻底绝望的罪人观,是一般宗教难以接受,也是一般人无法接受,连基督徒都一大堆不能接受的。

但是,这种‘我是死人’的罪人观,才是真正正确的圣经教导。

我们对于‘我是病人’的罪人观,是必须在‘我是死人’的罪人观之下,才会正确做出解读。

否则,我们单单听到那种‘病人’的类比,依照我们堕落的本性,一定很容易就会想成:

谁叫我是病人?

难怪我会犯罪!

因为我是可怜的病人,所以才不得已犯罪,你们有义务原谅我!

偏偏,这都是非常可恶,严重偏离圣经的假认罪。

我有病?还是我有罪?

假使今天这个犯罪者,讲的是我有罪,我还会比较尊重他一些。

但今天他犯过多次罪行,一次又一次不知悔改,然后被抓到继续掰‘我有病’,

这更加可恶!因为,连悔改的心都没有!

基督徒绝不得效法这种恶行!

愿上帝帮助我们。

小小羊

日志信息 »

评论已关闭。        

相关日志 »

没有评论

抱歉,评论被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