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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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2月14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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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可以和前夫同居吗?

问题:

某姐妹未信主前离婚, 信主后, 有机会搬回与其丈夫同住, 并关系在慢慢修复中, 但尚未办理结婚手续, 她的理由是:

(1) 既已信主, 希望找主内弟兄, 也就是等她的丈夫信主后, 再办结婚手续

(2) 害怕马上办理结婚手续, 其丈夫会故态复萌 (肢体、语言 暴力). 现在未办理结婚手续, 丈夫不敢随便对待

我想请问:与曾经离婚的丈夫同住, 却没有办理结婚手续, 这样算是犯奸淫吗? 谢谢回答, 愿神祝福

答:

1.当初离婚的理由是什么?

假使是因为外遇离婚,那这离婚在天上是有效的,这时和前夫同居是不宜的。

假使是因为家暴离婚,那这离婚在天上是无效的,这时和前夫同居不是犯奸淫,但不是很理想。

2.没有婚姻关系的情形下,还是不宜和前夫有同居关系比较好。

因为,毕竟在地上国部分,二人并非合法正式夫妻,基督徒怎能同居?

别忘了,基督徒同时是‘地上国’和‘天上国’的国民,而标准是必须同时遵守二者的(除非地上国法律或风俗习惯违反天上国),并且道德标准是要比一般人高的。

而且,基督徒不能不管众人的眼光与绊倒人的部分。

3.想等前夫信主之后再重新结婚是可以的,但不宜先同居然后才来结婚。

可以清清白白、可交往、可接触,但不要同居。

4.前夫会不会故态复萌,要小心谨慎评估,而且最好要请属灵长辈一起帮忙注意并评估,可减少自己误判的机会。

对前夫是否会故态复萌都已经不是很有信心的情形下,就开始同居,此行为更为不智。

小小羊


害怕马上办理结婚手续, 其丈夫会故态复萌 (肢体、语言 暴力). 现在未办理结婚手续, 丈夫不敢随便对待
……………………………
唉!坦白说,这个丈夫如果不信主(不是受洗,是真正信主,真心认罪悔改),
我不太相信他会有什么改变,或者说,即使有改变,也是一时的、表面的。
而这样的观察期(可能会很漫长),姊妹会不会自己动摇了立场,弃守原则?
毕竟人都是软弱的。
此外,办不办结婚手续,根本无法阻挡先生的暴力行为,
看看那些新闻事件,保护令、离婚都挡不住的,唯有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所以,姊妹这么做,我真的觉得很危险,
应该像小小羊建议的,交往、接触,但不要同居,
这对先生来说也是一个很好的试练,如果他真心悔改,有心重建家庭,我想他没什么立场不接受,毕竟犯错的是他。
(如果不能接受,不也可以看出一些讯息吗?)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太3:8)

Posted by 多加 at 2012年02月13日 20:54

删除Charlie回应。
关于婚姻,园地很多议题已经做出教导,不同意者不须来发言。
当配偶无法生育、性无能、各种隐疾、精神疾病、家暴时,基督徒可否离婚?(下)
不用再问我可不可以离婚了,因为答案都是不行!
ICCP 信仰宣言:关于婚姻、离婚、和再婚’所陈述的:
第十五条
我们确认不超过两个合乎圣经的立场可以离婚:
(1)奸淫,狭义地定义作只是在婚姻之外的性犯罪,及
(2)信的一方被不信的一方遗弃,或被活在一种未悔改的罪中一方配偶遗弃,这罪使他或她在主和教会眼中变成跟一个不信的人来加以看待。
我们否认除了那些为基督在马太5 : 32 和19 : 9 ,以及圣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 : 1所陈明的理由之外,配偶可以合乎圣经地为任何理由离婚。
‘不超过两个’、‘除、、的理由外’、‘可以合乎圣经’、‘任何理由’。
看懂这几个描述词了吗?
也就是说:
除了‘淫乱’与‘不信者要离去’这两个理由外,用任何其他理由离婚,全部都是犯罪!都是违反圣经!就是这么简单!
因此,不管你是什么个性不合、性生活不美满、不再爱你、爱不了你、吸毒、酗酒、赌博、性无能、性冷感、无法生育、精神疾病、各式各样的隐疾、各式各样不治的疾病、植物人、家暴、、、、、,
全部连问都不用问,答案就是:
不行!”
“对于家暴离婚,我有三个观念的分享:
1. 家暴并不符合圣经里离婚的要件
2. 教会有帮助受家暴妻子与孩子的义务
3. 假使因为受不了家暴而离婚,我没有任何谴责”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2月16日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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