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 »
2016年11月2日成圣之路

11,823 views

有时,基督徒可能要自我了断——从自阉谈起

这是一个比较残酷的议题。
阅读之前,请先做好心理准备。
这议题很少人谈起,而且,我讲的也不表示真理。
但是,大家可以自行用圣经,去反复思想我讲的话。

~~~~~~~~~~~~~~

首先,我要讲一下,我所谓的‘自我了断’,不是说去自杀,请千万不要误解。
基督徒不可自杀。
所以,不管遇到何种状况,自杀都不该,也不可以是选项。

我所谓的‘自我了断’,其实是指‘自我牺牲’——
牺牲自己的某些部份,以避免相关人受害。

‘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
(太19:12)

所谓的‘阉’,是指‘阉割’,也就是当太监。
上帝当然不是叫我们去当太监,
或是去自我阉割,把生殖器割掉。
主耶稣讲的‘自我阉割’,是指‘不结婚’。

‘有些人是生来就不能结婚的,
有些人不能结婚是因为人使他们这样,
也有些人是为了天国的缘故自愿这样的’
(新译本)

我把‘自阉’做扩大应用,包含下列两种状况:
1. 不结婚
2. 不生育

以下我讲两种不幸的状况。
我们都不希望遇到这类事情,
但万一遇到了,有时,就真的要考虑自阉,以免造成更大悲剧。

一、 同性恋
不管同性恋是先天还是后天,同性恋性行为就是犯罪,更别提同性结婚。
我们相信上帝能医治,使同性恋者变成异性恋。
假使能这样,我们满心感谢主。
但是,万一不管如何祷告,我们还是改变不了那种同性恋的倾向呢?
我们就是无法对异性产生性欲望,只对同性有性欲望呢?
这时,请强烈考虑自阉———不要去和异性结婚。
这种婚姻,大量都是悲剧,而且是会伤害无辜配偶的悲剧。
有时,就让不幸,在我们自己身上终止,不要再去伤害无辜者了。
同性恋倾向,并不是犯罪。
假使我们改变不了,
那么,我们不仅不能去发生同性性行为,
也不能硬要去和异性结婚,伤及无辜者。
因为,本来没去和异性结婚,这没有犯罪;
可是一旦硬要去和异性结婚,结果使对方不幸,那反而是犯罪。
没办法爱异性配偶、没有或很难对异性配偶有性欲望、、、,
这对一个无辜的配偶而言,是很不公平的。
所以,万一我们是同性恋者,而且改变不了性倾向,
那么,就考虑自阉吧!不要伤及无辜!

二、 重大遗传疾病
这种状况,未必不能结婚。
事实上,很多时候,依然可以有很幸福的婚姻。
但是,问题出在孕育后代部份。
由于是严重的遗传疾病,自己未必发病,可是后代却有很高机率发病时,
有时,真的要很认真考虑自阉——–不要生育下一代。
(注:不是说怀孕之后要去堕胎,而是一开始就不要怀孕)
当然,有人会说有很多成功产下健康下一代的案例,
但是,基督徒不是丧失理性,完全靠运气度日的。
面对机率,我们就是要认真严肃去面对。

以唐氏症而言,通常与基因遗传‘无关’,这和其他遗传疾病不同。
唐氏症和孕妇‘年龄有关’,年龄越高,孕育出唐氏症宝宝的机率越大。
以唐氏症而言,1/1000、1/500、1/250的机率,差异是很大的。
以台湾而言,1/250就已经算高危险群了。
什么是1/250的机率?
简单讲就是生产250次里面,有1个‘可能’会是唐氏症。
这还只是单单讲唐氏症部份而已,
还不包括因孕妇年龄高引发的各式各样的胎儿染色体疾病。
所以,假使年龄太高,产前检查呈现出高染色体异常的机率时,
有时,可能就要考虑自阉————放弃怀孕。
毕竟,产下唐氏症或其他染色体异常宝宝,对宝宝而言,是一个很辛苦的人生。
假使是年轻产妇,明明已经机率很低,却生出染色体异常宝宝,
这绝不表示我们去赌、去试探上帝;
但是,假使年龄很高,产检呈现出高机率,
我们却硬要怀孕,结果生出染色体异常宝宝,
坦白说,我觉得,很难说没有试探上帝的嫌疑。

但是,就算是被列为高危险群的1/250机率,
比起某些重大基因遗传疾病,还是小巫见大巫。
有些遗传疾病,机率是1/4、1/2的。
假使连1/250,我们都觉得是高机率,
更何况是1/4、1/2?
不要小看生四个会有一个生出重大异常、生二个会有一个生出重大异常的状况,
事实上,1/4的机率已经是1/250机率的60几倍,
1/2的机率已经是1/250机率的125倍,
我很难相信这不是赌博!不是试探上帝!
其实,只要你赌输了,生出异常小孩,这孩子就是可怜一辈子!
而且,这种1/4、1/2,是属于超超超高的机率,
比唐氏症那类更高太多太多倍了!

当然,重大的基因遗传疾病,有时,随着医学的进步,状况会有很大不同。
过去难以治疗的某些遗传疾病,现在变成可以有良好治疗或是控制。
这时,就算生出这类宝宝,也比较没关系。
可是,还是有很多重大基因遗传疾病,是无药可治,也无法有良好控制的,
这时,我们面对这种超级高机率的重大基因遗传疾病,
真的要认真考虑自阉——–不生育,让这些基因就在我这代结束,不再传下去了。

再讲一次——–有时,就让这些不好的基因在我这代终止,不要再传下去了。

有些十字架,可能是我们终生要背的,求上帝赐我们力量,
好比同性恋性倾向。
但是,也有些十字架,未必是上帝要我们去背,而是我们硬要去试探的,
好比超高机率的重大基因遗传疾病生育。

有时,就让不幸,在我们这代终止。
有时,就不要让我们的不幸,再去影响其他无辜者,像是配偶或孩子。
有时,我们已经有幸福的婚姻,但因为有超高机率生出重大基因遗传疾病的孩子,
就让我们珍惜上帝恩典,满足于现今的幸福就好。

这是个很悲痛的议题,
内容也很残忍。
但是,或许可以给大家一些思考方向。

另外补充说明一下,我绝不是说生出畸形儿就是试探上帝,
更不是说畸形儿就是上帝咒诅、刑罚、、、、。
事实上,就算生出畸形儿,我们一样要好好养育、疼惜。
但是,我们扪心自问,我不相信有人会在怀孕生产的事上,
祈求上帝赐下畸形儿的。
就像苦难未必就是上帝咒诅、刑罚,
而且我们遇到苦难一样要靠主得胜、勇敢前进,
但是,我不相信我们没事会主动祈求上帝赐下苦难给我们。
我不讲打高砲的属灵高调鬼话,
装出一副超凡入圣的样子,讲些神圣不食人间烟火的伟大术语。
我讲的,是很实际可能遇到,会去真实面对的困境。
有时很悲痛,但就是勇敢背起十字架,靠主的力量前行,
过我们今生在世寄居的日子。

愿上帝帮助我们

小小羊


 

小小羊弟兄:我这两年一直在看你的博客,也转发给我身边的基督徒。我对这篇文章里的因为年龄太高,产前检查出现问题,就放弃怀孕, 你的意思是要堕胎吗?我是不是没有理解你的意思?还是年龄太高,索性从一开始就不要怀孕。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现在的牧师他们就有一个唐氏儿,以前的主日学老师有两个唐氏儿,他们都在怀孕期间知道了是唐氏儿,没有放弃怀孕,是对神的敬畏,不可杀人。
我是不是没有理解你的意思?
祝好!
 Posted by 莉莉 at 2016年11月3日 03:45
如果夫妇有基因缺陷,却又想要孩子,可以考虑领养弃婴,孤儿,这算是基本上两全其美的方式了。
 Posted by Alfred at 2016年11月3日 07:41
综和回应一下。

1.因为年龄太高,产前检查出现问题,就放弃怀孕, 你的意思是要堕胎吗?我是不是没有理解你的意思?还是年龄太高,索性从一开始就不要怀孕?
答:
我讲的绝对不是第一种—-堕胎,
我讲的是第二种——一开始就不要怀孕。

我刚刚又检查一次文章,
发现我这部份描述可能语意不明,
所以我刚刚已经在文章中补上了一句话,以避免误解:
(注:不是说怀孕之后要去堕胎,而是一开始就不要怀孕)

基督徒不随便堕胎的。
(由于堕胎是复杂议题,在此不说太多,以免偏离文章主题。)

但再此重申一次,我讲的‘考虑自阉—不要生育’,
指的是‘一开始就不要怀孕’,
不是‘怀孕后发现有问题再去堕胎’。

2.我现在的牧师他们就有一个唐氏儿,以前的主日学老师有两个唐氏儿,他们都在怀孕期间知道了是唐氏儿,没有放弃怀孕,是对神的敬畏,不可杀人
答:
唐氏症的成因复杂,有些是未明原因,有些是已知原因。
先讲已知的部份,
唐氏症和母亲年龄有重大关联性(和父亲年龄关联性较低)。
20岁母亲怀孕有唐氏症的机率大约是1/1200,
30岁母亲怀孕有唐氏症的机率大约是1/750,
45岁母亲怀孕有唐氏症的机率大约是1/20,

再看自然流产机率:
30岁以下母亲自然流产率7~15%,
31~34岁母亲自然流产率8~12%,
35~39岁母亲自然流产率17~28%,
40岁以上母亲自然流产率34~52%,

(以上数据各研究报告有差异,但大原则大同小异)

我不知道看到这种年龄数据,我们有什么感觉?
自然界的状况告诉我们:
人类的母亲,生育不宜太晚,
年龄假使超过40岁以上,
已经很容易自然流产,也很容易生出畸形儿。

那么,高龄就一定不可以怀孕生子吗?
当然可以!
撒拉不就是高龄产子,而且生下健康宝宝以撒?
重点是:
1.我们清楚风险吗?
2.我们愿不愿意承担风险?

我在说什么?
我说的是有些弟兄姊妹,刻意不理会高龄母亲生出异常小孩的危险,
一厢情愿认为上帝必保守,
这是僭越上帝主权。
这种是试探上帝。
(也曾有罕见疾病家长明知高机率生出异常儿,但依然一生再生,结果每胎都是异常,
之后到媒体哭诉自己多可怜、无法养育、、)

可是,假使夫妻都清楚高龄怀孕的危险,
而且假使怀了异常孩子,也愿意生下来,
好好照顾养育,
那么,即使高龄,一样可以怀孕生育。
这种不是试探上帝。

这是唐氏症部份。

可是,假使是某些黏多糖症,或是严重地中海型贫血呢?
有些是隐性基因遗传,
一旦父母两人确认同时带有此隐性基因,
生出异常孩子的机率已经高到1/4了。

不是每种黏多糖、地中海型贫血型贫血都是这种高机率生出异常儿的状况,
但假使很不幸的,就是夫妻都带这种隐性基因,
我真的强烈建议—-让这种不幸的基因,在这代中止吧?不要再传下去了。

3.领养
答:
要不要领养,没有标准答案。
亚伯拉罕本来想领养,但上帝禁止;
可是我们信耶稣成为上帝儿女,是上帝领养我们。

上帝唯一亲生儿子、独生子,是耶稣基督;
我们信耶稣成为上帝儿女,不是亲生儿子、没有神性,我们是‘嗣子’(领养的子女)。
我们和耶稣基督同为上帝儿子,但属性不同。

所以,要不要领养,要看上帝对每对夫妻的带领而定。

假使是我,我在年轻时是会考虑领养,
但我现在年纪大了,看多状况后,
我们夫妻假使没有生育,我们不会领养小孩。
主要原因是——基因。

基因太可怕了!
我见过太多家扶中心爱心家庭照顾的孩子,
小时候真的非常可爱,
爱心家庭也很认真照顾(可以排除后天不好好照顾的因素),
可是,随着年龄渐长,很多奇怪表现就是会自动产生(好比非常破坏、非常暴力倾向、个性阴沉、)。
后来去查,会发现这些孩子原本家族就有这些情形。

假使是自己亲生的,那就认了,
反正是自己夫妻的基因;
假使不是自己亲生的,那就很麻烦,
因为会不知道是自己后天养育不好、教导不力,
还是因为这孩子他们家族天生基因那样。

另外,也有研究显示,
中止领养的并不少见,甚至很多都中止领养。
近年台湾的数据,甚至经高达1/3被中止领养。
这是大悲剧,对领养者与被领养者都是悲剧。
所以,我们假使要走领养路线,
要对领养失败的状况,小心做一些认识与评估。
有篇论文,可以参考一下:
‘儿童及少年被终止收养及试养失败
之原因及因应策略探讨’
http://www.sfaa.gov.tw/SFAA/Pages/ashx/File.ashx?FilePath=~/File/Attach/702/File_1201.pdf

请注意,我不是说领养不好,请不要误解。
我说的只是我个人的一些观察与看法。

以上不管是不要怀孕,还是领养问题,
我讲的全部都不是绝对真理,只能供大家参考一下而已。
再强调一次—-不是绝对真理。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11月3日 11:37
如果婚姻家庭美满幸福者必定荣耀上帝,基督徒家庭生育率又高过平均值,现代交通运输及资讯传播科技如此先进,这个世界不是早就基督化了吗?

但事实的真相可能是幸福家庭成长的小孩比一般人更有能力犯罪,教会因为有较丰富资源培育下一代而有较多年轻且计划生育的夫妻聚集。

例如台湾在1950至70年代接受美国经济援助,引进较高水准的医药保健科技资源,以国家资本建设官方的公教体系,不少原本受过高等教育且计划生育的年轻夫妻经由此一管道接触了基督教信仰,就可能产生高过平均值的较优秀的下一代。

但在教会长大的信徒未必察觉如此的差别,反而接受自己后天的努力必定可以成就所有的理想之典型官方教育理论,包括20世纪流行的“进化论”。但是随着生物基因遗传科学的进步,以及对于人类历史的重新理解,当代人发现生育优良的后代并非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

未来更可能有大罪人的集团遂行各样恐怖的暴力行动,基督徒家庭不合圣经的背十字架苦行将使自己与教会更难以承受这个世界突如其来的冲击,反而偏离了正统的信仰。

历史上人类的寿命并不长,父母的角色作用的时间也很短,虽然同血缘的家族可能有特别的政治经济影响力,这并不能证明人类的历史是被生育的关系决定的,如果父母本身的信仰就有所偏差,对下一代正面的影响就更微弱。

以极少数成功的特例维护基督徒家庭价值,是不是更容易形成条件交换式的救恩论?然而个人对于上帝至圣真道的回应是更重要的,甚至决定了这个人是谁。婚姻家庭之于一个基督徒终究不该是沉重而使人痛苦的十字架。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6年11月7日 17:45
给莉莉:

不好意思,园地很早以前就封闭一切信箱,
不再接受信件发问了。

我已经太忙,没办法再提供这部份服事了。

我现在只接受‘和文章相关’的回应发问,
不接受任何与文章无关的发问。

有篇文章,你可以参考一下:
‘园地不再提供发问服务’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49866594.html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11月10日 16:44
我是一直未确诊的亚斯,也就是说,我一直不清楚我到底有没有这疾病。
周遭人给我的回馈让我觉得我是亚斯,也有人直接指出我是亚斯,但没有医生敢确诊。

这样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疾病的状态下,可以结婚吗?
我可以生育吗?(因为自闭症会遗传,但也不是100%会遗传)

 Posted by 朱思义 at 2016年11月20日 00:20
给朱思义:
基本上,我文章写的很清楚,
是‘重大遗传疾病’。

假使要‘没有任何病’才能生小孩,
那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有资格生小孩了。

亚斯柏格并不算是重大遗传病。
更何况,你连是不是都还不确定呢!

但是,我反而要提醒另一个问题,
就是很多‘人格问题’,其实都是‘犯罪’。
这时要注意的,不是‘遗传’,而是‘改正罪行’。
好比自恋人格,自恋就是犯罪。
有这种人格的人,要努力从圣经里知道哪些是罪,然后靠圣灵的力量努力改正。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6年12月2日 00:08

日志信息 »

评论已关闭。        

相关日志 »

没有评论

抱歉,评论被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