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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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4日成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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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和你一起死,我也不能不认你?

许多强调要守一大堆律法,这不可吃、那不可摸的人,有时会出现一种错觉:

以为自己比别的信徒神圣无罪。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当面对主耶稣时,

我们是否能讲出这么豪气干云的的话:

‘我就是必须和你同死,也总不能不认你’(太26:35)?

甚至,我们敢不敢这么自信自豪,对主讲:

‘众人虽然为你的缘故跌倒,我却永不跌倒’(太26:33)?

别人都会软弱,但我绝对不会。

别人都会犯错,但我绝对不会。

别人都会跌倒,但我绝对不会。

教会都离弃信仰,但我绝对没有。

信徒都不遵守主道,但我绝对都守。

伟大的使徒彼得的例子,难道我们忘了吗?

合神心意的大卫王的例子,难道我们忘了吗?

信心之父亚伯拉罕的例子,难道我们忘了吗?

这些人,都不够伟大,所以他们都会犯错违反律法,

可是我很伟大,我绝对守全任何律法,才不会犯错。

是这样吗?

当我们看到圣经中一个又一个跌倒的例子,我们心中想到什么?

像这法利赛人一样的自豪?

‘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

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18:12)

我才不像别人那样犯罪,而且,

我还遵守了多少律法。

当我们看到圣经中一个又一个失败的伟人时,我们心中想到什么?

像那个连举目望天都不敢的税吏一样悲伤?

‘那税吏远远的站着,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18:13)

我只看到自己的软弱、无能、罪孽深重,

只能恳求上帝慈悲怜悯我这重罪的人。

谁才是真正的义人?

向上帝夸耀自己守住多少律法的法利赛人,

还是自知无法守律法,只能求神开恩可怜的税吏?

无知的人啊!自有人类以来,从未有人能凭借守律法而得蒙称义。

若不借着耶稣基督的救赎与宝血,绝无任何一人能逃脱律法的刑罚与咒诅。

因为,

‘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2:16)

‘凡以行律法为本的,都是被咒诅的;因为经上记着:凡不常照律法书上所记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诅’(加3:10)

‘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2:10)

我们信,是因为深知自己无能守律法,

所以唯靠基督恩典,得脱离律法的辖制与咒诅。

‘基督既为我们受了咒诅,就赎出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加3:13)

‘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罗3:27)

你们信,是因为你们以为信了之后就能开始守律法吗?

觉得基督的宝血功效不足,还要自己去找一大堆律法来守,而且叫别人也要一起守吗?

觉得基督所给的自由不够,非得背上一大堆自己都背不起的轭,还四处要人背,才觉得叫虔诚爱主吗?

我们信,所以我们不再守律法,而是行精义。

‘他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不是凭著字句,乃是凭著精意;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后3:6)

我们也深知自己在回到天家之前,只要肉体身躯仍在,就不可能达到完全无罪的程度。

但是,上帝知道,我们依然愿意去行祂的道,守祂律法的精义。

同时,我们也深知,我们不再被律法的字句辖制、不再当律法字句的奴仆。

我们因着耶稣宝血,不再受律法的咒诅,而能坦然称上帝阿爸父。

你们信,结果你们又再叫众人要行割礼,去遵守那基督已经破除的小学。

不仅自己这样行,还将这轭放在众人身上。

但是,你们却忘了保罗对那些教导众人行割礼之人的咒诅:

‘恨不得那些人把自己割绝了’(加5:12)

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当彼得自信满满说出那些狂话时,

那日晚上,他马上严重跌倒,三次不认主。

犹大不过卖主一次,彼得却不认主三次。

主亲口说过:

‘凡在人面前不认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认他’(太10:33)

既然彼得不认主,为何主依然认他,还为他祈求?

甚至还提醒他当他醒过来后,要再去坚固其他弟兄?

‘但我已经为你祈求,叫你不至于失了信心,你回头以后,要坚固你的弟兄’(路22:32)

是因为主的爱!是因为主的宝血!

否则,靠守律法,彼得在第一次不认主时,就已经违反耶稣规定,马上就被主摒弃了,哪还轮得到三次?

无知的人啊!耶稣基督赦罪大功已经完成,已经活画在我们眼前,

为何如此无知又愚昧,还到处去找律法来守呢?

‘无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稣基督钉十字架,已经活画在你们眼前,谁又迷惑了你们呢?’(加3:1)

真要让保罗对守律法者的咒诅生效,才甘愿吗?

‘但无论是我们,是天上来的使者,若传福音给你们,与我们所传给你们的不同,他就应当被咒诅’(加1:8)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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