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 »
2010年10月8日圣经无误与释经原则

18,690 views

女人蒙头经文的精义是什么?

圣经有些规定,是牵涉到风俗习惯、时代背景的。对于这些,我们不需死死遵守。像女人是否必须蒙头、现今我们是否必须亲嘴问安、旧约很多仪礼规定,这都是时代背景、风俗习惯。这类的东西,我们现今不需死守字句,只需注意其精义即可。

那么,林前11:1-16这段关于女人蒙头的经文,精义是什么?林前这段经文,是有相当解读难度的经文。因此,在此我只简单点一些重点,其他大家有兴趣的自己去查解经书。

主要问题点在这些:

  1. ‘头’是什么意思?是指‘权柄’,还是指‘源头’?
  2. ‘男人’、‘女人’是什么意思?是指‘夫妻’,还是指‘男性女性’?
  3. ‘蒙头’是什么意思?
  4. ‘羞辱’是什么意思?
  5. ‘为天使的缘故’,是什么意思?
  6. 是‘服权柄’的记号,还是‘有权柄’的记号?
  7. 合和本对这段经文翻译是否有误?

请大家先自己读这段经文:

你们该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样。我称赞你们,因你们凡事记念我,又坚守我所传给你们的。我愿意你们知道,基督是各人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神是基督的头。凡男人祷告或是讲道,若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凡女人祷告或是讲道,若不蒙着头,就羞辱自己的头,因为这就如同剃了头发一样。女人若不蒙着头,就该剪了头发;女人若以剪发、剃发为羞愧,就该蒙着头。男人本不该蒙着头,因为他是神的形像和荣耀;但女人是男人的荣耀。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并且男人不是为女人造的;女人乃是为男人造的。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然而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无男,男也不是无女。因为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是由女人而出;但万有都是出乎神。你们自己审察,女人祷告神,不蒙着头是合宜的吗?你们的本性不也指示你们,男人若有长头发,便是他的羞辱吗?但女人有长头发,乃是她的荣耀,因为这头发是给她作盖头的。若有人想要辩驳,我们却没有这样的规矩,神的众教会也是没有的。

对于很多难解的经文,我们一定要尽量多读几次,特别要注意上下文。每段文章,一定有其主要要表达的主题,我们必须抓住主题。

这段的主题,就是在解决‘女人蒙头’的问题。确实,这段经文当然和男女有关,但问题是,是哪方面的有关?重点是在讲‘外表装扮’的有关吗?还是在讲‘权柄破坏、秩序破坏’的有关?

在这里,我要讲一个很重要很重要的观念:

1. 观念要正确

2. 经文要正确

基本上,对于福音派的弟兄姊妹而言,在各种教义观念上,多半不会有什么大偏差。但是,单单这样还不够,我们除了要讲出正确的观念之外,还必须引用正确合宜的经文。经文引用错误,很容易逐渐让我们变成易走向偏差、断章取义解经。在观念上,‘男女外表装扮著不得混淆性别’,确实是正确的观念。

但是,歌林多前书这段经文,是针对这部分在讲的吗?

假使我们认为这段经文是针对这部分在讲,那么,我们就会针对这部分解读做出相关应用。相反的,假使我们认为这段经文并不是针对这部分在讲,我们就会针对其内容做出不同的相关应用。

我用一个例子来当示范:基督徒可以找非基督徒结婚吗?

文中引用了很常被大家使用的经文,并告诉大家哪些被误用。我们一定可以发现,经文一旦误用,影响会超级惊人。

比方说:你对‘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丈夫或做弟兄)’(林前7:14)经文如何解读,就会影响你认为基督徒可不可以和非基督徒结婚的圣经依据。

假使你解读成‘未婚的弟兄’,那你一定认为这段经文可以‘支持’和未信者结婚。假使你解读成‘已婚的丈夫’,那你当然认为这段经文‘不能’拿来支持和未信者结婚。

而对基督徒来说,抱持圣经世界观、用圣经来引导我们生活,是非常重要的事。所以一旦我们解读错误、使用错误,影响会非常严重。

回到哥林多前书女人蒙头这段经文来。

假使合和本对这段经文的翻译是正确的,当我们读完整段之后,对这两个超级重要的问题会如何回答?

1.‘头’是什么意思?是指‘权柄’,还是指‘源头’?

2. 是‘服权柄’的记号,还是‘有权柄’的记号?

我必须说,

1. 参考好几个版本之后,我个人认为合和本对这段经文的译法是正确的。

2. 我个人认为这段经文的头是指‘权柄’,即使它也有源头的成分,但根据上下文,权柄的意思并无法去除。

3. 根据上下文,是‘服权柄’,不是‘有权柄’。

换言之,这段经文,是用在关于‘男女权柄’领域的经文,并不是适合用在‘男女外表衣着不可让人混淆’的领域。也就是说,在蒙头、头发长短部分的分别,是因为‘权柄’因素,而非‘让人误认性别’因素。

事实上,假使我们将这经文解读成‘现今的姊妹也必须在头上蒙上布,像回教女性一样’,或是解读成‘姊妹一定要留长发,不可以剪短发’,我认为这是错误解读。

但是,我也要非常严肃的提醒大家小心当今女性神学对教会的污染。

女性神学常常用世俗的女性主义观点,然后认为圣经是父权思想的产物,反对圣经里男人是女人的头这种观念。

在这时代里,‘男女平等’、‘女权至上’是一种世界流行。

但很不幸的,我必须说,圣经有很强烈的‘顺服权柄’观念,

在权柄观念下,‘丈夫是妻子的头’、‘男人是女人的头’,这点是圣经清楚的教导,不容扭曲与否认的。

上帝→男人→女人

基督→丈夫→妻子

圣父→圣子

这并不是说‘男人比女人大、比女人尊贵’、‘丈夫比妻子大、比妻子尊贵’,

因为这些权柄观念,都是‘功能上’,而非‘地位上’、‘本质上’。

一列火车,只能有一个火车头,不能有两个火车头同时在前面,否则无法行驶。

其他车厢要顺服火车头,但这并不表示火车头就比其他车厢更尊贵。

这种‘功能上的权柄’,而非‘地位上的大小’,是圣经里很常出现的观念。

保罗在关于各种身体的描述里,也提出这样的观念。

另外,在‘功能上’,圣子耶稣基督确实是顺服圣父上帝,

但在‘地位上’、‘本质上’,圣子耶稣基督与圣父上帝同等。

对圣经来讲,‘顺服权柄’是无可否认的观念,也是所有信徒都必须遵守的绝对真理。

不管是在家庭,还是教会,反正都一样,这一真理不容打折。

接下来,就只是‘在主里顺服’而已。

也就是说:

我们若拒绝顺服权柄,就只能在权柄者违反圣经的情形下,我们才能不顺服;

否则的话,都要顺服。

换个方式来讲,妻子就是必须顺服丈夫,而不是丈夫必须顺服妻子!

我们不得用男女平等的世俗理由,认为两性平权,所以妻子不须顺服丈夫。

不要用世俗文化来污染教会!

妻子不须顺服丈夫,只限于丈夫违反圣经时,妻子才能用顺服神优先于顺服人的理由,不予顺服。

同样的,在教会里,除非弟兄真的不争气,否则在男人是女人的头的原则下,某些特别具有权柄性的领域,尽量以弟兄为领导者为宜(如:主任牧师、长老之类)。

为何我要讲这些?

因为受到女性主义的影响,许多神学家也开始质疑这段哥林多关于蒙头的经文里所呈现的‘权柄、服权柄’观念,而开始用‘源头、有权柄’来解读这段经文。

请大家自己用‘源头、有权柄’来解读这段经文,保证读出来的意思会截然不同。

ICCP信仰宣言针对男性与女性议题,有一个很重要的提醒,就是针对当今女性神学对教会渗透的批判:

‘对释经学上的怪異点逐渐增加的流行作法和接受,这怪異点是为着重新解释意思非常明显的圣经经文而设计出來的’。

事实上,‘男人是女人的头’这样的教导,是圣经里非常清晰且一贯的教导,正如ICCP所讲的:

‘旧约和新约都显明了上帝赋予男和女之角色的同等高价值和尊严(创1:21-27; 2:18; 加3:28)。

旧约和新约也都确认男性在家中和在盟约社群中作头的原则(创2:18; 弗5:21-33; 西3:18-19; 提前2:11-15)’。

而且,ICCP也提醒,这种‘作头’的观念,并非始于亚当‘犯罪之后’,而是在亚当‘犯罪之前’,上帝就已经定下这样的秩序。

‘亚当在婚姻中作头乃在堕落之前为上帝所建立,而不是罪的一个结果(创2:16-18, 21-24; 3:1-13; 林前11:7-9)’

愿上帝保守我们,在这歪曲被谬的世代,坚守纯正信仰,不被世界污染。成为照耀世界的明光。

‘使你们无可指摘,诚实无伪,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你们显在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腓2:15)

阿们。

小小羊

日志信息 »

评论已关闭。        

相关日志 »

没有评论

抱歉,评论被关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