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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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3月27日未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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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到底要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

这是一位匿名网友所提出的疑惑。请各位热心的兄姊,有空时尽量帮忙回答。谢谢大家。

箴言26:4-5节

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恐怕你与他一样。(箴言26:4)

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免得他自以为有智慧。(箴言26:5)

那么究竟照还是不照?

究竟这两节在说什么的

这是一种反合性经文的例子。
反合性=paradox=似非而是=乍看好像矛盾但其实并没有矛盾
当我们解这类反合性经文时,必须同时解通才行。
若只单看其中一种经文,说真的,除非天赋异禀,否则的话,几乎不太可能解出正确的观念。
比方说,这两句箴言经文,明明就有一句是‘不要回’,另一句是‘要回’。
这时,假使你要把它解成‘通通都不要回’,那我绝对敢说:你解错了,因为你根本解不通第二句‘要回’的经文。
读圣经,不要乱读、乱念、乱解,否则的话,当然很容易被耶和华见证人之类异端骗得团团转。
这些异端,精得很!
他们专门拿出一、两句冷僻经文,然后大解特解。
除非你习惯用反合性思考来检验,要不然,很容易被骗。
解得对不对?
很简单:
解得通反合性经文吗?
解不通?就不要再听了。
以这两句箴言经文而言,它有比较复杂的观念。
我觉得,要注意的是:
‘视状况而定’的观念。
有时,在这种情形时,我们可以采取第一句的态度;
有时,在另一种情形时,我们可以采取第二句的态度。
什么情形,要用第一句;
什么情形,要用第二句,
有时很难讲。
摘录一段康来昌牧师的解经给大家参考:
“1.不跟愚昧人一般见识,或2.提醒他
这话,愚昧人就会看不懂,就会觉得上帝的话很愚昧、明显的矛盾。其实那种态度是不敬畏神。
其实这两个都不是很难解释,“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就是不要跟他一般见识、就不理他。我们也讲过在箴言里有时对愚顽人、恶人,都是躲避、不要讲什么(耶稣对希律、彼拉多、犹太人也不讲、不回答了),多回答无益,只是浪费时间;而且我们有时回答到最后,就跟他一样愚昧(他说一些惹火的话,你就被挑动起来)。这种情形在立法院、一些媒体里常常看到。有时对恶人、愚昧人,我们就是远离,免得沾上一身腥。
“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我们先说“要回答他”:一个是照他的愚妄来回答,让他能够看出这是一件愚妄的事,而我正在做这愚妄的事;就是你可以用他的愚妄,让他发现这样做很蠢、原来他是一个很蠢的人。另外一个就是指出他话里面的愚妄,免得他自以为有智慧;有时也需要对这些人做一些提醒。”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2&msgno=9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08年03月28日 17:29

这两节经文并排在一起,也是圣经中有名的“不易解明”的经文。犹太拉比就曾为这两节之间明显的矛盾所困扰,不愿接受箴言为圣卷。
小弟在此提出由护教学角度如何来应用这两节经文,供各位兄姊参考比较,也许与传统解经角度不同(如巴克莱、丁道尔等解经书),但仍可以激励我们多加思想这两节经文之精义。
资料来自改革出版社,Richard L. Pratt所著,王志勇翻译,书名:将人的心意夺回 Every Throught Captive,第108、109、116、117页。{此书是尝试用通俗易懂之语言,阐明范泰尔(Cornelius Van Til)的护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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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实福音的信息,箴言廿六章 4、5 节提供了指导性的原则。在这节经文中,包含了丰富的具体指导。这两节经文所教导的都是如何回答愚昧人所提出的问题。箴言有多处讲到愚昧人,什么是愚昧人呢?从本质上来说,愚昧人就是怀疑上帝启示给人智慧的可信性的人。他所排斥的是对上帝的敬畏,因而也排斥了所有的智慧。从护教学的角度来说,我们可以把愚昧人视为要求我们对基督信仰作辩护的非基督徒。一方面,圣经上告诉我们,“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 (箴廿六 4) 。也就是说,在我们回答非基督徒的问题时,不要放弃我们对上帝启示的信赖,一定要从基督教哲学的角度来回答。另一方面,圣经也教导我们,“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 (箴廿六 5) 。
我们也需要运用非基督徒的视角,来为基督信仰作出辩护。以下内容就是从这两种角度来为基督信仰辩护的方法。
( 一 ) 据理力争
“据理力争”(编注:本书“据理力争”中的“理”,是指圣经所教导的“真理”) 就是从基督教或圣经的角度,回答非基督徒对于基督教的可信性所提出的反对意见和各种问题。请注意,为什么箴言的作者告诫我们要据理力争:
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恐怕你与他一样。 (箴言廿六 4)
愚昧的不信者无法摆脱罪的影响。靠他自己的哲学,他是无法找到上帝,甚至对他自己或周围的世界也不会有正确的看法。假如基督徒没有认识据理力争的重要性,他也会陷入同样的虚妄。很多时候,基督徒试图为基督教的合理性作出辩护,然而,他们所采用的护教法本身却否定了基督信仰;那么,他们的思考方式就和愚昧的不信者一样了。(以下恕删……)
( 二 ) 以愚治愚
箴言廿六章 5 节也说,我们要以愚治愚,就是要照着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我们要根据愚昧人的角度和观念来回答他。但是,要明白这样的回答方式并不是积极地确立基督信仰的观点和立场,而是证明罪人思想的愚妄性。
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话回答他 , 免得他自以为有智慧。 (箴言廿六 5)
基督教护教者采纳不信者的思想系统所认可的证据和推理,目的是为了破除非基督徒的盲目自信。非基督徒没有真智慧,却满有信心;非基督徒拒绝耶稣基督是主,是基于他们自相矛盾的角度,因而不能引导他们真正的认识自身、世界和上帝。基督徒如果能够有效地证明非基督徒思维方式的缺陷,就会打破他们的幻想。非基督徒的哲学处于上帝的审判之下,不仅不能帮助他们,而且让他们自己打败自己。(以下恕删……)
(……..以上恕删)基督徒指出不信者思想体系内在的不一致性,就显明了非基督徒根深蒂固的虚妄。在这各方面,护教者向不信者所传达的就是审判的信息;他因为拒绝基督,他的思想就陷于绝望和虚妄之中。(以下恕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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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的说,这两节应用在护教学上所指的是,
用transcendental theistic arguments方法,
先坚持圣经为真理,来护教传福音(箴言廿六4);
用“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方法,
来证明不信者所坚持的信念乃虚假错误的(箴言廿六5)。

Posted by 蒙恩罪人 at 2008年03月29日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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