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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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03月16日罪、得救、因信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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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因信称义,所以我可以胡作非为?

如果有人如此说,那我还是必须说,这人不懂圣经。

罗马书的‘称义’,是指‘身份上、地位上’。在此部分,是因信称义,是立即的。不因之后的行为,否定称义的身份。

雅各书的‘称义’,是指‘生活上、伦理上’。在此部分,是类似成圣的追求,是需时间的。

所以,我们不能以别的信徒的行为,来判定他是否得救,是否称义。

对一个行为不佳的人,我们顶多只能说他是‘不肖子’(不像他父亲的孩子),但不能因他的行为,就说‘他绝不是某人的孩子’(否定他的血缘、他的身份)。

一个人是不是某人的孩子,不能由行为来定论。

一个人有没有得救,也不是由我们来判定。

得救与否,是上帝主权,非我们能僭越。

对别人有无得救的问题,我们必须谨守圣经‘不论断’、‘不区分稗子麦子’的原则。

但是,我可不可以主张,既然因信称义了,那我就可以放心的胡作非为?

如果有人如此说,那我还是必须说,您不懂圣经。

圣经,一向是要求‘严以律己,严以律罪,宽以待罪人’,

绝不是‘宽以待己,严以律人’。

这之中,不同之处何在?

一是‘对别人’的要求,

一是‘对自己’的要求,

这二种情形,标准截然不同。

读经的态度,如果搞错了,会产生错误的态度。

比方说,丈夫有无资格,拿着圣经中‘妻子当顺服丈夫’的经文,去要求妻子?

相反的,妻子有无资格,拿着圣经中‘丈夫当为妻子舍命’的经文,去要求丈夫?

此种作法,都是误解了这些经文的用法。

应有的作法,是丈夫应改拿‘为妻子舍命’的经文,来要求自己。

妻子,也应拿‘顺服丈夫’的经文,来自我要求,

这才是正确的读经态度。

因此,我不能因行为来判定‘别人’有无称义,

但是,我不能因此就说,‘我自己’就可以放纵行为。

雅各书的每句经文,对‘我自己’,都是必须去做之事,

但我不能拿雅各书经文,来判定‘别人’。

然而,我不能论断人,不代表别人不能拿雅各书经文来指责我的行为。

面对别人对我行为上的指责,我不能用‘不可论断人’来作自我辩护。

这,是信徒基本应有的态度。

可是,假如我就是皮,就是要坏要烂,不管你们怎么批评我,我就是坚持自己已经因信称义了,要继续没好行为,那又如何?

面对此种情形,我必须严重警告,持这种想法的,要倒大霉了。

圣经说,信徒就是上帝的儿子了。

但是,别忘了,圣经也说,‘主所爱的,祂必管教’。

许多人,都忘了后面这句很重要的话。

‘上帝管教’,是圣经中很重要的教训。

不要以为上帝是烂好人,是只有慈爱,绝不惩罚的父亲。

那种,不是真慈爱,而是溺爱。

家中有小孩的,面对小孩不乖,还放任他所为,那就是溺爱,是害他而非爱他。

我必须提醒,上帝管教,出手未必轻,不要以为您轻易站立的住。

常常,管教一来,许多时候,是家破人亡、非死即伤,很恐怖的。

从小在教会出入,看多了,许多人得罪上帝,或许还是得救,但是常下场悲惨。

基督徒以为因信称义了,继续同性恋与许多人发生性行为。

上帝能不能用‘得爱滋病’的方式来管教?

可以!

接下来,您会终生都活在无法治愈,不知何时会发病的阴影中。

基督徒以为因信称义了,就继续混飞车党。

上帝能不能用‘重伤车祸,结果半身不遂’的方式来管教?

可以!

从此,您会终生脑袋正常,但无法起床。(您自己躺在床上三天三夜,看日子好不好过,更何况是一生)

基督徒以为因信称义了,又没犯什么了不得的大坏事,只是不太听上帝的话而已,就可以高枕无忧?

上帝能不能用‘意外事件’来管教?

可以!

意外事件是可轻可重的。

上帝的惩戒方式,是上帝主权。

但是,认为自己因信称义,就可随便、不追求敬虔生活的信徒,

您以为,上帝不会管教吗?

当管教临到,您站立的住吗?

别以为上帝静默不语是同意您的作为,那是祂的宽容与怜悯,等您归正。

所以,不要为自己,积蓄上帝的愤怒。

而且,如果您信主之后一直都没好行为,您真的敢肯定自己称义了吗?

万一您根本没称义呢?

一块木板,定上钉子后,钉子可再拔出,木板上不再有钉子。

但是,痕迹已留下,除不去了。

观念错误的,岂可不慎?

‘因信称义’,绝非自己不用追求成圣的借口,

切记!切记!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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