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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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5月22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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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基督徒男友认为不须规划未来,因为不须为明天忧虑,神会开路?

问题:

我的男友是基督徒,他是一个全然降伏在神、愿意尊主为大的生命。但面对一些未来规划的问题,特别是现实层面的问题,例如是谁要离乡背景远赴异国?未来生活的方式?家人的相处?他的答案是单单交给神,不要为明天忧虑、神会开路。他承认他的想法很简单,但也是他过生活的方式。

他的回应让我思考到我的信仰核心,我不知道人哪些忧虑是自找的,因此对于“我们的本分与神的主权”有些困扰。同时又在思考,如果遇到的每件事情,我们都如同孩子般全然的依靠神,这样的生命在信心上是有锻炼,但在生命的成熟上,是否能因着患难生忍耐、忍耐生老练、老练生盼望、盼望而不至于羞愧呢?

(隐私已去除)

答:

这位弟兄的宗派名称是?

这位弟兄的信仰路线是?福音派?灵恩派?成功神学?加尔文主义?阿民念主义?

有些宗派,会使人越信越笨哦!

‘一个全然降伏在神、愿意尊主为大的生命’,

若是如此,他如何看待‘理性’与信仰呢?

依你的描述来看,他好像轻看理性、轻看规划未来?

若真是如此,怎可能真是全然降服于神、愿意尊主为大呢?

没有善尽上帝赐予的理性恩赐,做出对自己工作、生活、、、良好管理的人,

怎可能真的愿意全然降服于神,尊主为大?

有哪个国家的总统,可以面对未来的问题与各种可能性时,不预先设想、做好规划,然后只单单诉诸上帝带领,宣称不用为明日忧虑的?

所以这种基督徒当总统的话,那个国家就惨了,因为那个国家的总统,任何思考都不会超过今天,因为他不思考明天的问题。

你公司的老板,他的思考只有到今天,绝对没有对明天的思考。

这种公司,你敢待吗?

这种老板,你敢跟吗?

神的主权,从来没有废弃人本分。

当一个人诉诸神主权,可是却是废弃自己应尽的本分时,这人不是真正敬畏神主权。

‘早晨要撒你的种,晚上也不要歇你的手,因为你不知道哪一样发旺;或是早撒的,或是晚撒的,或是两样都好’(传11:6)

我们不能因为不知道哪一样会发旺,就早晨不撒种,晚上也歇手。

圣经讲的是很严格的:

不仅早上要撒种,晚上还不能歇手!

圣经就是上帝的话,你看上帝要我们尽本分尽到什么样的程度!

有些人以为‘什么都不规划’,才是真正听从神、顺服神、不跑在上帝面前,

但那是愚昧!那是说谎!那是曲解听从神、顺服神、不跑在上帝面前的精义!

因为,这些人遇到红灯,他们也一样会运用理性自动停下来,而不是祷告问上帝红灯该不该停车。

因为,这些人在学校,也不可能考前都不读书,然后考试时每题问上帝我该写什么。

我如何看待一个人的信仰,知道吗?

除了品德之外,我很认真去看一个人是越信越有智慧,还是越信越笨。

假使一个人对耶稣基督的信仰,无法使他更有智慧,那我会拒绝与这人结婚。

别忘了,丈夫是妻子的头,妻子必须顺服丈夫。

假使丈夫信得变笨,你如何顺服,而能获得幸福呢?

圣经要我们认真规划未来,因为那是人应尽的本分。

但是,我们不能认为自己的规划一定实现,不能认为凡事都在我们掌握之中。

这样才是真正‘认真尽本分,敬畏上帝主权’。

可是,依你的描述,我看不见这弟兄对你们的未来,有达成‘认真尽本分’的义务哦!

小小羊


请问:为什么保罗华许牧师说“男女朋友”是不符合圣经的
http://www.facebook.com/notes/reformed%E5%9F%BA%E7%9D%A3%E6%95%99%E5%BD%B1%E9%9F%B3%E7%BF%BB%E8%AD%AF%E9%A0%BB%E9%81%93/%E7%94%B7%E5%A5%B3%E6%9C%8B%E5%8F%8B%E4%B8%8D%E7%AC%A6%E5%90%88%E8%81%96%E7%B6%93/448110431949947

Posted by 建信 at 2013年05月22日 13:12

给建信:
依据你的文章,他反对的主要是:
1.婚前性行为(现今社会的男女朋友大量都已经会上床)
2.娱乐性约会(非以结婚为前提的约会)
关于第一点‘婚前性行为’,这也是园地的立场,而且也教导过,不再赘述。
关于第二点‘娱乐性约会’,我一样认同男女朋友应该以结婚为前提来交往,
但是,我虽然不认同现今社会上这种娱乐性约会,但是,我不能说人家要这样就一定不可以。
假使人家没上床,也没以结婚为前提,只是要当男女朋友,我们不能说人家这样是犯罪。
但是,这部分就很严重,我不能接受:
“圣经教导先立约后恩爱。世界则是教导你先爱了再说。
上帝是先与人立约,还是先与人交通几年后再看看?基督用自己的血立约,使教会(新娘)得赦免,还是祂先跟教会交往几年看看再说?套使徒保罗的话,婚姻是指著基督和教会说的。”
基督与教会,确实是基督先用血立约,而不是先与教会交往几年;
并且,男女的婚姻关系,也确实和基督与教会的关系有很多类比。
但是,‘很多类比’变成‘过度类比’,或是‘完全等同’,这是两回事。
我们与耶稣的关系,是朋友关系。
这是一种类比,但不能过度放大,变成以为主耶稣可以和我们勾肩搭背、一起对女生吹口哨、、。
类比,是有限制的。
因为,人与神的关系,有朋友关系、夫妻关系、主仆关系、、、、很多种类比。
把任何一种做过度解释,是严重不当。
基督与教会的婚姻、夫妻类比,不能过度扩大解释,拿来套用在人类的婚姻、夫妻关系上。
别的不讲,基督不会与教会做爱,但人类夫妻要做爱,不是吗?
因此,神人关系上,是‘神先爱、神先立约’,
但这不表示同样模式可以使用在所有人类关系上。
否则,照这样推的话,只有一种婚姻才唯一正确,就是‘媒妁之言,结婚当夜才见面’、‘先结婚后恋爱’。
但问题是,圣经有如此严格规定吗?
事实上,很多婚姻议题,上帝授权给各时代、各民族、各社会可以有自己的习惯,
没有硬性规定一定要如何。
事实上,关于男女朋友,圣经根本没做太多规定。
新约时代的基督徒,对很多议题,是可以非常自由的,可以不受綑绑的。
只要合乎整体圣经原则,我们可以依照个人领受自由去做。
男女朋友绝对不能有婚前性行为,这是圣经明确禁令。
男女朋友要尽量以结婚为前提,这也很合宜,就像基督徒最好不抽烟,
但不能反过来说没以结婚为前提的男女朋友就是犯罪、基督徒抽烟就是犯罪。
男女约会,只要发乎情、止乎礼,
而这个‘礼’,不仅是社会上的礼貌,还包括圣经的真理,
只要这样,我们就不能定罪任何男女朋友关系。
保罗华许牧师是好牧师,但是,有时,他会出现律法主义倾向,将圣经没有明确规定的相对领域的东西,拿来变成绝对真理教导。
正确的,我们接受。
错误的,我们不要学。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5月22日 14:42

我经过十年观察基督徒的危机处理能力跟外邦人比起来
外邦人是越来越奸诈
基督徒是越来越愚笨
危机处理能力当然以外邦人取胜
不知道这是警惕吗 ??
很抱歉我说得太刺耳

Posted by 基督徒1 at 2013年05月22日 15:10

谢谢小小羊弟兄的回复
我的观念是比较传统的,认为应该是要以结婚为前提交往的。如果我今天和一位姐妹交往,但不以订婚、结婚为前提,只是因为我很喜欢她、想要在一起,或是因为教会里(或是社会上)也好多未婚情侣,别人有我也应该要有的心态,说真的,我不知道交往之后要互相了解、互相作伴到什么时候!反正不订婚、不结婚嘛,就慢慢拖吧!况且如果有身体的接触了、有接吻了,我自己是不太相信没有接下来的步骤的,我知道有些人会硬ㄠ说没有做最后一个步骤就不是性行为,但那是自欺欺人的话。

Posted by 建信 at 2013年05月22日 15:30

1.我的观念是比较传统的,认为应该是要以结婚为前提交往的
答:
个人可以有自己的观念。
重点很简单———-这些东西,是不是绝对真理?
当一个观念,我们要作为绝对真理,就必须有强烈的圣经依据才行。
否则,很容易变成制造重轭给自己背,或是给别人背。
以结婚为前提来交往,只要自己清楚自己的观念是属于相对领域,不是绝对真理,不能要求别人也这样照办,那就可以了。
2.况且如果有身体的接触了、有接吻了,我自己是不太相信没有接下来的步骤的,
答:
同样的,不要把相对领域,变成绝对真理。
圣经明确规定的,就是‘禁止婚前性行为’。
什么是性行为?
社会上大致有一致的看法,就是有碰触到性器官。
爱抚虽然未必等同于性行为,但大致也属于这领域。
其他的,我们只能说——-越亲密的身体接触,越容易引发实际性行为的危险。
可是,多亲密的身体接触才危险?
多不亲密才安全?
圣经根本没讲,我们人人状况不同,不要把相对当绝对,变成重轭。
否则,不可接吻,因为有引发后续的危险,那我可不可以说牵手也会?
那么,继续规定不可牵手,以免引发危险,那我可不可以说眼睛看见对方也会?
就算是看见,古代认为看见女生露出手臂就有引发性欲的危险,那是不是男生都该蒙眼睛、或是女生都该穿长袖?
更甚至,我可不可以说就连和对方讲话,有时都有引发性欲的危险,或是连思念对方都会,那是不是不可讲话、甚至脑子该割掉?
圣经要我们做的,不是‘绝情绝欲’,而是‘正情正欲’。
任何感觉欲望都可以,只要用圣经检验,合圣经的可保留,不合圣经的要去除,
一切回归真理,就是这样。
有时,我们要逃避诱惑。
但有时,我们要面对世界,而拒绝错误。
如何分辨,要有智慧。
有人教育小孩,面对报纸一切肮脏污秽的讯息,都剪掉,然后才给小孩看。
这样的小孩,长大以后,就能活在有罪的人间?
鼓励男女朋友要避开诱惑、要尽量避免危险的环境、身体接触要有分寸、、、,这都是好的。
但变成绝对真理,要求人人都要遵守,这就变成重轭!我们不得效法!
没有人能活在重轭里。
否则,主耶稣不用来世界上。
因为,当时的犹太人就已经被各种人为的教条重轭压得喘不过气来了。
假使靠重轭就能得救与成圣,主耶稣根本不用来,
因为一大堆社会重轭一缸子,问题是,有谁能靠重轭称义与成圣?
天主教把主耶稣、保罗之类的独身,从相对领域变成绝对真理,要求所有神职人员都要遵守,这重轭的结果,就是使天主教爆发大量神职人员性败坏的温床之一。
我们一定要谨记‘唯独圣经’的观念—–一切教义,都要从全本圣经来建立;
一切议题,都要用全本圣经来检验。
因为敬虔,就规定出很多没有圣经依据的东西,这是不行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5月22日 15:55

美国人的婚姻普遍幸福程度很高,但是美国各州政府也纷纷通过了同性婚姻合法化,台湾的教会就不该只愿意在自己设定的规则里建构理想的情况,而不解释为什么信徒的努力坚持并没有造成预期的结果。
不信的人也知道钻木可以取火,信的人还要先祷告才愿意相信,这就是迷信了。有没有可能刚好就是因为刻意强调婚姻的幸福,使得同志运动者也非幸福不可?一般说来愈有计划可以成功的人愈不愿意被婚姻“迫害”而成为“受难者”,这样的人很少会愿意跟某一类型的基督教徒结婚。
如果结婚的对象以“殉道”为人生标竿,那就更矛盾了。所以此事唯一合理的解释是:因为婚姻在上帝的手中,所以更要努力奋斗促成幸福美满的人生。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5月22日 21:57

哈哈!这种男友还真是稀有动物。
按照一般人的观点他绝对不是好的结婚对象,
使徒保罗说:
只是我先前以为与我有益的、我现在因基督都当作有损的。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他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Phl 3:7-8
所以这位男友可算是个好基督徒,但不是好的结婚对象。
要如何取舍就看发问者自己了。

Posted by 新人 at 2013年05月23日 09:52

所以这位男友可算是个好基督徒,但不是好的结婚对象。
答:
大错!
经文引用也大错!
为主把万事看做粪土,不表示基督徒就不用努力尽本分。
认真把文章读懂!
遇到红灯,要先祷告问上帝,才知道能不能通行的,叫好基督徒,还是白痴?
当一个信仰,使人越信越笨,他就不是好基督徒,
因为表示他信错了,开始以神之名来神功护体。
有问题,欢迎发问。
想教导,一律从严。
下次我直接删文,不再纠正。
对了,我再加一个讯息好了:
这封信是有下文的,在一连串信件往返之后,我终于发现,她男友是异端,不是基督徒。
好基督徒?
多用点脑袋,不要太快认为谁就是好基督徒。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5月23日 10:51

直接删除新人的回应。
换笔名来躲?
别傻了!
至于保罗是不是好结婚对象?
我回答你好了——-保罗是那种不规划未来的人吗?是像你这种阅读能力有问题的人吗?
不要以为使用理智就是属地,不用理智就是属天。
若是如此,考前不用读书,考试时叫上帝给答案的烂人,不就是最敬虔?
不要以为开口闭口上帝、耶稣,就是敬虔爱主的人。
越信越笨的,一定信错!
因为,上帝痛恨愚顽人。
上帝拯救愚昧人,不是要人继续愚昧,更不是要人越信越愚昧,
而是要从愚昧变成有智慧。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5月23日 12:06

要如何取舍就看发问者自己了
======================
基督教正统的三位一体教义既非“理论”或“学术”,亦非“方法”或“应用”,所以传讲三位一体教义不等于是激发理论与实务之间的正反对立。
如果从“有学术保证的比较可靠”出发,终点将可能是“罗马天主教的神父守独身更有保证”,和罗马天主教合一的基督教会之立场就虚幻不实了。
宗教和学术互相引证博取名声,结果也可能是两败俱伤。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5月23日 16:08

〈“男女朋友”不符圣经〉那篇文章为Martin Tu所写,其中只引用了保罗华许牧师一句话:“约会我们定义为‘娱乐性约会’。想约会的男孩,他想要的是:现在就享受女人只能给要负责任的男人的特权。”
根据Martin Tu给的讲道影片(2/6基督徒生命系列),保罗华许牧师并未提到以下这些话:“圣经教导先立约后恩爱。世界则是教导你先爱了再说。上帝是先与人立约,还是先与人交通几年后再看看?基督用自己的血立约,使教会(新娘)得赦免,还是祂先跟教会交往几年看看再说?套使徒保罗的话,婚姻是指著基督和教会说的。”这段应是Martin Tu自己的看法。
但是不是保罗牧师曾在其他地方提到这样的观念就不确定了,但至少在这篇文章里是作者自己的看法(保罗牧师的话他用了引用的方式)。
不过确实,保罗华许牧师说约会是违反圣经的(从影片43:20开始提到他对约会的观念),只是他举例时是以十六岁少年出于对女生好奇而想做的“娱乐式约会”,他是不是也反对成熟双方以结婚为前提进行的约会,根据Martin Tu给的资料,其实没有谈到。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3年05月23日 17:34

不过比较好奇的是,几岁以后才可以交男女朋友?十几岁的青少年适合交男女朋友吗?在现今的教会里,十几岁的青少年交男女朋友的还是大有人在,正值精力旺盛的这个年龄阶段交男女朋友,实在蛮令人忧心的。

Posted by Lawrence at 2013年05月23日 18:37

在神的国度里,人本主义者真的变得脆弱与无知;求主怜悯不让我落入那样的景况!

Posted by Billows at 2013年05月23日 22:23

关于〈“男女朋友”不符合圣经〉那篇文章,翻译者已确认只有这段文字出于保罗牧师:“约会我们定义为“娱乐性约会”。想约会的男孩,他想要的是:现在就享受女人只能给要负责任的男人的特权。”(2/6基督徒生命系列)”
其他部分是Martin Tu所写。
至于保罗华许牧师对男女朋友的立场,这段问答也供各位参考:
提问者:
我有两个问题请教:1.“圣经教导先立约后恩爱。世界则是教导你先爱了再说。上帝是先与人立约,还是先与人交通几年后再看看?基督用自己的血立约,使教会(新娘)得赦免,还是祂先跟教会交往几年看看再说?套使徒保罗的话,婚姻是指著基督和教会说的。”也是出自保罗华许牧师的教导吗?可否告知出处?
2.保罗牧师在讲道影片(2/6基督徒生命系列)43:20开始提到他对约会的观念,只是他举例时是以十六岁少年出于对女生好奇而想做的“娱乐式约会”,他是不是也反对成熟双方以结婚为前提进行的约会?根据影片,其实没有谈到,请问是否在其他地方有相关论述?可否引介,谢谢。
REFORMED基督教影音翻译频道:
1.那部分不是出于保罗华许牧师,这部分是我写的,这是类比,是出于以弗所书,请参阅(弗5:32; 何2:19)。
2.我翻译保罗华许牧师的讲道到今天,我尚未听过他提到以婚姻作为前提的交往这件事的评论。如果有我会再跟妳讲。
………………..
所以,我认为,要单凭保罗牧师那段话得出“‘男女朋友’不符合圣经”这样的结论,有点失之武断了。
以上谨供大家参考。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3年05月24日 11:22

几岁以后才可以交男女朋友?十几岁的青少年适合交男女朋友吗?
答:
面对所有问题,我们通通都要先想一件事,就是—–圣经怎么说?
所以,圣经有没有规定几岁可以结婚、几岁可以交男女朋友?
没有规定,不是吗?
接下来,就要看国家法律、社会习惯与善良风俗了。
只要是不违反圣经的国家法律,我们都必须遵守,因为圣经叫我们要‘顺服在上掌权者’。
不违反圣经的社会习惯与善良风俗,我们也都必须尽量遵守,因为基督徒不是怪人,要尽量凡事与众人和睦。
所以,国家法律,当然有规定几岁以后才能结婚,这样,青少年时期,原则上是不能结婚的。
但是,男女朋友呢?
国家法律有规定几岁才能当男女朋友吗?
没有!
社会习惯与善良风俗呢?
这点就有趣了,因为各时代不同。
基本上,男女朋友,要尽量以结婚为前提而交往。
问题是,青少年期的男女朋友,他们是否已经考虑未来要以对方为结婚对象而交往?
就算是以结婚为前提而交往,青少年期就成为男女朋友,随着年龄增加、成熟度增加、个性变化、未来学校科系差异、就学地点变化、进社会后的变化、、、,
这些,有办法使一对青少年继续持续下去吗?
其实,依照一般实际状况,青少年期的男女朋友,后来能进入婚姻的,其实不多。
基本上,我不是很赞成青少年期就成为男女朋友,毕竟成熟度与判断力太差,
但是,这不是绝对真理。
我对自己家里小孩的立场,从小就告诉他们——
1.假使你们喜欢上那个异性,请先带回家给爸爸妈妈看一下,我们会给你们建议,之后再成为男女朋友
2.基督徒要和基督徒结婚
青少年期,喜欢上异性,这不足为奇。
但是,这未必就表示能成为男女朋友,也不表示进能进入男女朋友关系。
虽然我不赞成青少年期就有男女朋友,但我也一样不赞成一味禁止。
尽量事先就让小孩知道父母的立场,对小孩做好教育,把道理讲清楚,这样可能会比较好一点。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5月24日 17:03

我有认识一个女生 她是基督徒 但是因为想要绿卡就嫁给网络认识不久的白人 牧师曾阻止 但失败 想请问万一有天她被家暴或是不好的事发生我们需要帮助她吗?因她自己的私欲而造成别人的困扰 身为基督徒该如何看待?不可否认 这世上很多悲剧都是因私欲而生 而我们又必须浪费上帝给我们保贵时间与生命去帮助..我也知道不能袖手旁观或没有爱心..但绝的有些事真的攘人很看不过去

Posted by 迷惑 at 2013年05月24日 20:51

给迷惑
我不是要解答你的迷惑,只是分享一点感想,如果造成你更多迷惑,那很抱歉,希望有弟兄姊妹可以解答。
这世上很多悲剧都是因私欲而生 而我们又必须浪费上帝给我们保贵时间与生命去帮助
…………………..
为什么那样叫做浪费时间与生命呢?
耶稣道成肉身、传福音、为我们钉十字架,不正是为我们这些罪该万死的人“浪费”了他的时间与生命吗?
我们难道没有因为私欲而犯错的时候吗?(我常常有耶)
那样的时候,若是可以,我会很有骨气地一肩担下来,拒绝所有人帮忙,
但若是力不能胜呢?
我想也有可能会在别人愿意浪费时间与生命帮助我的时候,感到羞愧,并感谢。
我不会愿意浪费时间帮别人出于私欲犯的错擦屁股,那叫滥好人,不叫爱心,
但我应该会愿意浪费时间规劝犯错的人悔改,然后陪伴他一起弥补过来。
因为主耶稣也为我这样做了。

Posted by 天路客 at 2013年05月24日 21:59

但是因为想要绿卡就嫁给网络认识不久的白人
===================================
这种白人不见得每一个都比我们坏,只是为了在异乡居留而闪电结婚,实在是太冒险了。
有时候一点点常识就很有帮助,不必加上多么敬虔伟大的理由,否则结婚之后可能要拿圣经往对方的头上砸过去。
怎么说“我是基督徒所以要跟基督徒结婚”呢?如果双方都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又假冒为善呢?这样要结婚很多年,孩子都长大以后才会发现。
对方就像是一面镜子,如果你真的是一个基督徒,你很快就可以看见自己的真实形像,而不是一定要去教会参加祷告会才看得见。
有时候牧师看见了你看不见的,有时候你看见了牧师看不见的。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5月24日 22:44

基督徒找基督徒结婚我赞成 但是要看出一个人事不是基督徒是很难的 不是因为他懂圣经 团契 教会常出席 而是经过一些事件 才能看出 基本上就算基督徒也是会跌倒 所以找对象真的比登天还难!

Posted by 迷惑 at 2013年05月25日 18:28

谢谢小小羊,请问‘圣经要我们认真规划未来’有哪一段的经文根据?

Posted by mowindchoo at 2013年05月27日 19:52

我想到其中一段经节,提供参考~~
箴言
21:5 殷勤筹划的,足致丰裕;行事急躁的,都必缺乏。
21:5 The thoughts of the diligent tend only to plenteousness; but of every one that is hasty only to want.

Posted by Allen at 2013年05月27日 20:33

请问‘圣经要我们认真规划未来’有哪一段的经文根据?
答:
本文里就有了啊:
‘早晨要撒你的种,晚上也不要歇你的手,因为你不知道哪一样发旺;或是早撒的,或是晚撒的,或是两样都好’(传11:6)
另外,主耶稣自己也讲了啊:
路加
14:28 你们哪一个要盖一座楼,不先坐下算计花费,能盖成不能呢?
14: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见的人都笑话他,说:
14:30 ‘这个人开了工,却不能完工。’
14:31 或是一个王出去和别的王打仗,岂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万兵去敌那领二万兵来攻打他的吗?
14:32 若是不能,就趁敌人还远的时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条款。
有人以为雅各书这段话是叫人不用规划未来,但那根本就是错解经文:
4:13 嗐!你们有话说:“今天明天我们要往某城里去,在那里住一年,做买卖得利。”
4:14 其实明天如何,你们还不知道。你们的生命是什么呢?你们原来是一片云雾,出现少时就不见了。
4:15 你们只当说:“主若愿意,我们就可以活着,也可以做这事,或做那事。”
4:16 现今你们竟以张狂夸口;凡这样夸口都是恶的。
雅各书这段话是禁止人以为自己的规划就一定可以成就,忘了上帝才是真正掌管者。
这段经文不是叫人不要规划未来,而是要人‘努力规划未来,但要敬畏上帝主权’。
努力尽本分、努力规划未来,但要敬畏上帝主权,
这样的观念,会很难懂吗?
这不是圣经里随处可见的东西吗?
约瑟、大卫、但以理治国,通通都不用规划未来,当个凡事不做计画的人?
约瑟预知未来的丰年荒年,然后都不做规划?
大卫建圣殿,都不做规划?他没努力去累积金银财宝和建材给儿子所罗门去用来建圣殿?
但以理身为三朝宰相,可以毫无规划就能当宰相?
你愿意选一个从不规划未来的总统,还以为这叫好总统?(连未信者都知道这叫白痴,结果基督徒却不知道?)
难道我的文章,还无法使你清楚这种废弃理性的错误之处?
那种‘废弃理性’,以为‘理智属魂,是低等’的错误属灵观,
常常来自主张‘灵魂体’三元论的宗派,
这种教导,常会害死人,使人越信越笨。
康来昌牧师有些话,很值得大家深思:
“基督徒重生得救后,要如何成长成德成圣?(华人)教会常犯两个错误。一是律法主义,一是无为主义(Quietism)。”
“华人教会中对信仰认真的人,常受盖恩夫人的无为主义影响,以为如要过得胜的、正常的、属灵的基督徒生活,就得“无为而治”、“顺其自然”、“听天由命”(命=自然=圣灵)、“放手让神”(Let go and let God)。无为主义认为,“立志”、“努力”、“刻苦”、“效法”等,是“魂的工作”、“老亚当”,无用而有害。宋尚节写的诗歌“灵里生活”,有这样的句子:“不是自己努力挣扎,是主里面动工;不是自己模仿基督,是主里面长大”;倪柝声“正常基督徒生活”中有如此的提醒:“神已经什么都做成了,这样的启示就结束了人自己的努力”(42页),“如果我们认识我们在基督里的事实,我们便不会在为着要进入而努力了”(45页),“不管人下多么大的决心,要使自己得神的喜欢,他的志愿只不过带他到更大的黑暗里面”(172页),“如果我们必须用那么多的力量,来过基督徒的生活,那不过是说,我们所过的并不是真正的基督徒生活”(同上)。
笔者在青少年,深为情欲所苦(现在仍然是),初次看到倪、宋这种无为主义的话,欣喜若狂,原来过圣洁得胜的生活很简单,只要看“自己是死的”(罗6:11),只要“顺着圣灵而行”(加5:16)就得了。“少年人用什么洁净他的行为呢?”(诗119:9),“就是不要努力”!不要努力,放手让神。
狂喜很快便为绝望,我没死啊!顺不了圣灵啊!怎么办?
无为主义的下一步是五旬节派的圣灵教义,你只要被按手说方言,有了这“二度祝福”(第一度是重生),基督徒就得胜成圣了。
无为主义和二度祝福的教训不合圣经”
“无为主义和二度祝福的教训,是王阳明道德约化论的“灵恩版”,他们都主张,只要意志纯化,(看自己是死的),拱手垂裳可天下治,“我欲仁,斯仁至矣”,“吾性自足,不假外求”。一个有神,一个无神,似乎南辕北辙,但在“不需用功夫”上,二者有惊人的相同错误。”
“神恩一定使人勤快而不是无为”
基督徒的成长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5&msgno=57
“即使不是故意犯罪,希望事事都有个异象、声音、神蹟来确定神的旨意,仍犯了两个错误:
第一,把自己从成人变成孩子。不用那在圣灵光照和神的话语管束下的心智去思想、考量、判断,而想靠外在的兆头行事,实在是极其幼稚和不成熟。
第二,更危险的是,想要用奇特经验来确定神的旨意,很容易上魔鬼的当。《申命记》十三章指出,异端的产生,就是有人因着神蹟的发生,去“事奉素来不认识的别神”(申十三2)。 ”(出自康牧师‘再论神的旨意’)
“我们要等候神。但什么是等候神? 、、、、
等候的时候,不是什么都不做:
“弟兄们哪,你们要忍耐,直到主来。看哪,农夫忍耐等候地里宝贵的出产,直到得了秋雨春雨。”(雅五7)任何一个农夫在等候地里出产之前,当然是先撒种、耕耘、浇灌、修剪、施肥、除草、除虫,绝对不是什么都不做,就坐着等着地里长出东西。农夫更知道即使一切都做了,若没有雨水滋润,依然得不著收成。农夫不是守株待兔、袖手旁观的等候,而是殷勤工作、有目标、有盼望的等候。
正如保罗说:“我栽种了,亚波罗浇灌了,惟有神叫他生长。可见栽种的,算不得什么;浇灌的,也算不得什么;只在那叫他生长的神。”(林前三6-7)栽种了、浇灌了,仍可能一无所成,除非神使他生长。但栽种、浇灌是必要的。不要因为只有神能使他生长,而不栽种浇灌;也不要因为自己的努力,而把功劳放在自己身上,荣耀要归给主。
“若不是耶和华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若不是耶和华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诗一二七1)我们要建造、要看守,但神如不成就,一切都是枉然。而神的成就,并不排除,反加重了我们建造、看守的决心和毅力。 ”
什么是等候神?
http://word.fhl.net/cgi-bin/rogbook.cgi?user=word&proc=read&bid=5&msgno=11
连上帝对未来都会有计画与规划(主耶稣的降生与救赎大功,可不是上帝临时起意、随看随做,而是早就计画好了),我们身而为人,是照上帝形象造的,有尊贵的理性在身上,怎能反而废弃理性,成为一个凡事空等、从不规划未来的懒人,还以为这叫敬虔?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5月27日 20:53

有人要去钻木取火,有树木的人就该提供树木,而不是圈地为王,把珍贵的木材砍下来盖一座富丽堂皇的“祷告殿”,那个叫做“占著茅坑不拉屎”。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3年05月27日 22:06

对于男女交往,是否要先定义何谓男女交往?
是像教会内弟兄与姊妹之间这种正常的,灵性上的交往
还是如同外邦人,是会牵涉到肉体上的接触,一垒,二垒,三垒等等
圣经是没有讲可不可以牵手,可不可以接吻…等等
但圣经说,不论丈夫或妻子,都没有自己身体的主权,乃在自己的另一半不是吗?
如果按字面解释,那标准还很宽
但如果当成原则来解释,那标准就不是那么宽了

Posted by Barton at 2013年05月29日 11:51

给Barton:
不好意思,请问你要表达的是?
你是表‘认同’这篇文章、或是哪个人的回应、或是哪段回应?
还是表达‘反对’这篇文章、或是哪个人的回应、或是哪段回应?
关于‘男女交往’,这篇文章与回应里讨论的,都是‘男女朋友的交往’,
不是单纯弟兄姊妹间的相处,不是吗?
难道你在教会里,会把弟兄姊妹情谊,说成‘我和你交往’?
‘交往’,这词汇,会使用在一般不涉及男女感情的关系吗?
或是你对词汇的使用就是和一般人不同,而且还能正常在社会与教会里生存?
至于‘肉体的接触’,你的意思是基督徒男女朋友不可以牵手、不可以接吻?
假使你是这样主张,我只能说:
你看不懂我的文章与回应吗?
你能有效回答我提出的那些问题吗?
至于你引用的经文,是在讲什么,知道吗?
是在讲‘夫妻’,不是男女朋友;
而且是在讲‘做爱’,不是牵手亲吻。
除了夫妻,除了性爱,有谁能宣称对对方拥有身体的主权?
你是不是把经文误解、误用了?
假使你想将重轭放在别人身上,你找错地方了。
这园地不是让不认同者来放重轭给人背的地方。
我讲过很多次:
发问从宽,教导从严。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5月29日 12:49

给Barton:
这里是学道的好园地,而且可以安心的学道,不是我们要怎样就怎样,请您先看(设立宗旨与管理说明)
另外针对您的发言,我想请问您,圣经所教导的真理算不算一言堂?有打折讨价还价的空间吗?您怎嚜看呢?还是您认为真理可以是你对我也对。这样可以那样也可以?如此看来,真理还算真理吗?
小小的提醒!

Posted by 不配 at 2013年05月31日 09:31

给Barton:
由于你不认同我们,所以删除你最新的回应。
你放心,这里绝对是你所谓的“一言堂”!
而且不是今天才是,是一开始设立就是。
在‘设立宗旨与管理说明’分类夹里,规定都讲得很清楚,是你自己没看(或没看清楚)而已。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3年05月31日 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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