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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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耶稣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

非基督徒问:信耶稣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

答:

我发现,好像许多非基督徒对基督教中的‘信耶稣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有些误解。

首先,这句话‘信耶稣者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

有点太简化一些复杂的观念,甚至有时造成误解。

没错,以逻辑上来说,基督徒承认这句话是对的。

但是,请留意我以下所提出的东西,这是基本的基督教观念,有其逻辑性在:

1.每个人都有罪。

2.上帝完全无罪。(一个有罪的上帝,就已经不是上帝。所以在定义上,上帝是不能有罪的)

3.有罪的人,无法去到无罪的上帝的天堂去。只要有一点点罪都不行。(如果天堂中的人可以有罪,那天堂就已经有污染,不叫天堂了)

4.所有犯罪的人都必须被惩处,连一点点罪都必须被惩处(上帝的公义原则:罚恶)

5.在一生中,从小到老,从未犯过任何一件罪,行出完美的善良者,可以上天堂。(上帝的公义公义原则:赏善)

6.个人的罪不能以自己的善来代偿。

7.由于每个人都有罪,所以每个人都要下地狱。没有任何一个可以靠自己的善行上天堂。

8.由于上帝恩典,所以上帝成为人,就是耶稣。耶稣是完全无罪的人,也是完全无罪的神。借着耶稣的死,使每个信祂的人所有的罪,都被耶稣代赎。换言之,信耶稣的人,可以上天堂,不是因为自己的好行为,而是因为自己罪恶的惩处,已经被耶稣支付了。(代赎理论)(上帝的慈爱原则)

当然,有时乍看之下,基督徒口口声声说‘罪’,实在很刺耳。

我们又不是杀人放火的大坏蛋,哪有什么罪?

不过,请大家冷静一下,当作放屁也好,当成增广见闻也不错,好歹要了解一下基督教的说法是什么。

基督教对‘罪’的定义比较严格。

在基督教的定义中,‘所有亏缺上帝荣耀的’,都是罪。

这定义很抽象,但大致可以想成:不够完美,就可能是罪了。

换言之,基督教对‘罪’的定义是很高的标准。

另一个描述基督教‘罪’的观念是:

‘心中动淫念的,就已经是犯罪’。

换言之,还没行动,心中有坏念头,就已经是犯罪。

在基督教对‘罪’的这种定义下,谁能说自己从小到大没犯过罪呢?

连孔子这种圣人都要‘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孔子七十岁之前呢?他也还无法修练到心中无恶念的阶段。

基督教除了对‘罪’是很高标准的定义外,

对罪还有一个很重要的观念:

犯罪了,就是在时空中留下污点,不容抹灭。

任何一件罪行,都无法借由个人事后的行善来弥补。

举例而言:

我的妻子被强暴了,这件罪行,已经在宇宙间留下来了,无法抹灭。

事后,犯人支付我妻子再多的金钱、再多的悔恨,也无法让这件罪行消失掉,也无法抹灭我和妻子所受的痛苦。

所以,任何犯过罪的人,行再多的善,都无法弥补之前的罪。

只有从未犯过罪的人(耶稣),才有资格代替别人支付罪的惩处。

另一个基督教与罪有关很重要的观念是:

罪的惩处很简单…………唯一死刑。

任何人,只要曾犯过罪,就必须处死………下地狱。

所以,在基督教的逻辑上,如果没有信耶稣,那么每个人、所有人本来的命运就是下地狱。

是因为上帝的爱,开了一条活路………只要信耶稣,就能上天堂。

这才让人有活命的机会。

所以,文章开头的那句话

‘信耶稣上天堂,不信者下地狱’,

其基督教的逻辑顺序是:

‘不信者本来就要下地狱,只有信耶稣才能被拯救出来上天堂’。

这时,又牵涉到另一个观念:

这么简单与廉价?

任何罪只要信耶稣就一笔勾消?

这问题牵涉到两个观念:

一、廉价?还是太贵了,付不起?

从以上介绍,大家应该可以知道基督教对‘罪’那种超高标准的定义,以及对罪的严肃,和罪行惩处的严厉。

基督教认为,信耶稣得永生,不是因为太廉价,而是因为太贵了没有人付得出来。

刚刚有说过,犯了罪,是无法用事后的善来弥补勾消的。

这样一来,人的罪如何赎清?

岂不是毫无能力赎清了吗?

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会‘感谢’上帝,因为是上帝恩典,才让耶稣替我们支付。

二、罪行的代价

基本上,基督教观念里,罪行的代价有两个部分:

1.对上帝:由于上帝是人世间一切善恶的最终审判者、是维持公义的仲裁者,所以人一旦犯罪,就必须接受上帝的审判。这是天上国的公义原则。

这部分的惩处,基督徒的罪,已经由耶稣代替了。

2.对受害者:基督徒依然要对受害者做出赔偿、接受法律制裁。这是地上国的公义原则。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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