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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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7月2日教会流行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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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佛教慈善团体济助基督徒,然后给予佛教教导

小小羊说明:

这是多年前的一封信件整理,探讨的是一个不少见的情形,

也就是‘佛教慈善团体济助基督徒,然后给予佛教教导’。

该慈善团体名称不重要,因为这可以发生在任何异教单位上。

不仅如此,这还包括基督教自己的团体也是:

‘接受某些教会、团体好处,然后该教会、团体对接受者进行该路线思想教导’。

透过这篇文章,我们可以思考这严肃的议题。

问题:

有部影片,里面提到某灾难灾难民对于某佛教慈善团体假冒为善的不满。这团体去帮灾民盖房子、盖教会、但教会里面没有摆放圣经、而是法师的书籍。教会里面主日没有传道人和牧师,而是该团体在那边领聚会、唱他们歌、讲道听转播法师的讲道,看了很心痛。基督徒该怎么帮助这些在受逼迫当中的弟兄姐妹?而这些讯息是否带给我们基督徒一些警讯?我们该如何在真道上持守我们的信仰?(内容已改写,隐私已去除,单位名称隐去)

 

答:

对此议题,请小心,不需要发表太多评论。

关于这些受灾户,事情没那么简单。

你有没有想过:

1.这些人为什么要拿人家的东西?

不能不拿吗?

不能有骨气一点不要拿吗?

不能有骨气一点不要进那种教堂,直接在外面吹风淋雨做礼拜吗?

人家都拿了该异教慈善团体的好处,还有什么资格与身份,来讲什么话呢?

你可以不吃魔鬼的饼,但你受不了诱惑吃了,然后呢?

还有什么资格讲什么圣洁呢?

主耶稣可是拒绝撒但诱惑的,所以祂当然有资格讲话。

但是,这些接受者呢?

更何况,你、我不过是旁人,用什么立场说话?

2.你为这些受难的基督徒做过些什么?

为他们盖教堂?

为他们盖房子?

为他们生活居住四处奔走?

佛教慈善团体帮他们盖,我们却没有。

所以,我们有什么资格,说些什么话呢?

所以,我们不需要说些什么,观察即可。

我非常厌恶该慈善团体很多行为。

但在这件事上,我更厌恶的,其实是拿人家好处,之后才来抱怨的人。

我知道人很软弱,在肚子饿的时候,

有时是会为了一碗红豆汤、为了有肉吃,而妥协下来。

也因为我没办法实际帮助他们什么,

所以,我也不认为我有资格说些什么话。

我没资格严厉谴责接受人家好处的灾民,我绝对没资格!

对于‘个人性’的事物,好比房子、生活用品、、,接受异教慈善团体的济助,

我没有意见,这是个人领受,我予以尊重。

但是,我希望假使可以,涉及‘教会性’的事物,好比:教堂、、、,最好不要拿异教团体的东西。

毕竟,‘教会性’的事物和‘个人性’有很大差异。

虽然如此,但是,我还是要再讲一次:

我没资格谴责!

不过,我有资格谴责一种人,就是:

拿了、享受了人家异教团体给的好处,然后还不知感恩,怪东怪西、嫌东嫌西。

拿了,闭嘴便是,就不要再讲一大堆批评人家行销宗教的话。

坦白讲,宗教行销,本来就是该团体常态,拿之前就该知道。

假使不知道,那是自己常识太差;

假使知道还要拿,那表示是自己的选择。

不管哪一种,既然拿了,闭嘴便是,

毕竟,自己的软弱,求主怜悯,不能反过来要又拿、又要攻击异教团体。

这种“忘恩负义”的行为,给社会未信者的观感不会太好。

而很多弟兄姊妹太容易受各种影片影响,轻率选择听信基督徒这一边攻击异教的言论,却不知要谨言慎行、用智慧去判断,这样是不好的。

对一些基督徒不合理的攻击异教的言论,我们不要随便随之起舞。

求主帮助我们。

小小羊


政府在宗教事务未必都是中性的,但是某行善宗教团体肯定不是中性的。如果政府是最先到现场的,在个人救济物资的领取这件事上就完全不必经过某行善宗教团体,之后有关灵性生活的部份也在乎个人的选择。
没得选的部份是不是就和上帝无关?有得选和没得选都和上帝有关系,如果没有上帝,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但是如果政府指定某行善宗教团体代理救济事务,以后论到上帝的事情,是不是就跟上帝没关系?
怎么办呢?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跟上帝有关系呢?
台湾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和中国、日本、美国都有关系,发放救济物资的教会宗派,特别是欧美的差会财力物资较充裕的,有台湾本地人或中国大陆内地逃难过来的,拿了救济物资却不信,这是个人的选择。但是不能因此说慈善救济若有关乎信仰的就必定是人本的或无神的。
所以政府部门显然一定会遇见这种难题,但是除非有哪一个政权比上帝大,基督徒没有是否要选择相信无神的问题,而这是不存在的假设问题。
神权、人权、政权,三者当中没有一个是虚假的议题,如果在神的面前没有人可以谈人权,我们把讲台上的牧师绑架丢到深山野地,那就连神也不见了。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7月2日 17:54

每次看到异教徒行动早在基督徒之前,虽然得知是因信称义,不是因行为称义,但是还是得反省,我是否没有作在基督的身上,就如同马太福音25:31~41所述的一样呢?
倘若我是那受灾户,当软弱屈服于搭售异教信仰的帮助时,我是否有如列王记下5:17~19的提缦,诚心祈求耶和华饶恕我?我会遇到不理我的利未人或祭司,还是拜偶像的好撒马利亚人?
求主免我们入无法承担的试探。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4年7月4日 01:08

给发问者:
请遵守园地规定:
不相关问题,请来信发问,
否则一律删除。
请勿在文章回应里发问不相干问题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7月4日 09:02

旧约创世记耶和华神知道不知道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件?整本圣经见证上帝预定的旨意是不被人改变的。
所以比当事人先知道的就有权威吗?魔鬼知道亚当和夏娃会做出什么决定不是吗?所以魔鬼最大?
有哪一个现代国家的总统敢说自己的判断绝对比本丢彼拉多的判断公义?既然基督是在彼拉多的手下受难,还有哪一个握有枪杆子的可以说基督不会被他钉死?
找一个最可怜的人证明自己的爱心,那个可怜人可能不但不能被怜悯,反而被利用。以前我总想找到一个最大的罪人传福音给她(他),现在我发现这种动机还是有问题。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7月4日 23:22

容我说句可能“大逆不道”的话……
我倒觉得这佛教团体只是做他们该做的事耶!
就像小小羊前辈说的,
要不要接受,接受一方还是有选择的余地啊,
佛教团体了不起可以说是不尊重这些基督徒,
但这算逼迫吗?
甚至我会这么想,难道这些佛教徒不知道在人家教堂里做这些事会惹人反感吗?
可是他们坚持他们的信仰,还是这么做了,
单单这份“勇气”,我认为现代基督徒应该学习。
我真的认为,现代基督徒太强究“尊重、包容”了,
不只同宗教不同教派要彼此尊重、包容(这是对的),
现在连不同宗教都要彼此尊重、包容,
这尊重、包容的程度,
甚至到了接纳对方、普世合一的程度,
那还传什么福音哪?
我举两个例子:
有一位牧师讲临终关顾,
说如果关顾对象是基督徒,就要带圣经给他,
如果关顾对象是佛教徒,就要带佛经给他,
这叫尊重、包容?
前阵子学运进行期间,
有一神学院教授被邀请到一个公开场合短讲,
于是有机会带着全场数千人一起祷告,
他末尾说:“……奉主耶稣和众神明的名,阿们!”
这够不够尊重、包容!?
再反观基督徒,不也借着行善在传基督教教导吗?
不过就是太尊重、太包容了,所以最后只剩行善,基督教不见了!
我们当悔改!
“人都说你们好的时候,你们就有祸了!因为他们的祖宗待假先知也是这样。”(路加福音6:26 )

Posted by 多加 at 2014年7月5日 07:55

我在网络上找到这篇文章:
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社会服务事工的发展
http://www.fhl.net/sms/study-14.htm
约5-10分钟可以读完。内文前半部有关长老会代议体制,后半部有关美国基督教会对台的救助过程及影响。
学拉小提琴的人口增多了,历史被淡望了。奥古斯丁很有远见,其视野纵观天下。

Posted by 基督徒 at 2014年7月5日 21:52

回顾150年前….马偕博士来到台湾….第一个信主的徒弟严清华,
有一次马偕带着刚刚信主不满6个月的严清华…来到一个城镇中心…想要传福音给当时的人听….一路上大家看到严精华跟一个外国人在一起…许多人围上来看
….有些人用好奇的心观看…..有些人说一个华人跟"洋鬼子"在一起….就取笑他们….有些人辱骂严清华跟马偕….一路上什么人都有….于是严清华跟马偕两个人….选了一座庙宇….庙宇有石阶…..他们两人就走上石阶….以便以较高的视野对众人说耶稣是谁…..忽然严清华的邻居…亲戚都来看…也怒骂严清华信洋教….而马偕本来要严清华借着这个机会用自己的语言向自己的同胞传讲耶稣的故事…..严清华在众多人的怒骂声中…退却了….不敢说了
不敢传讲耶稣了……马偕就忽然将严清华拉到旁边…..一句话也不说….
然后跟严清华说"我现在要大声唱一首歌,用罗马拼音的台语歌….歌名叫做
"我认耶稣,不惊见笑"……马偕雄赳赳气昂昂地唱…..
马偕唱完….严清华当场泪流满面…..于是严清华就大声地向群众传讲耶稣的故事…..虽然事后没有人信主….但是借着这个机会,马偕教导严清华…
我在众人面前承认耶稣~~~~我不怕丢脸(毋惊见笑)(台语)
今天用这个故事来鼓励大家传福音有时到大胆传….尊重包容不一定是重点…
这样在庙宇传福音….从现今的角度来看似乎太不尊重别人..甚至有挑衅的嫌疑….但是有时候往往有神特别的教导….就是训练胆量….挑战信徒对神真实的情感…是否是会为了神不顾一切他人的眼光…..
据说严清华从此之后….在不已福音为耻…敢大胆为神所用…马偕也因此徒弟
得了安慰

Posted by 同行天路 at 2014年7月7日 21:13

读完严清华终于能不以福音为耻的经过后,我想起那曾经被判处绞刑的27岁苏丹妇女伊斯海格,她在死亡威胁面前,尽管现实中有身障的丈夫、腹大便便将要生产、也有年幼儿子,在这种极端环境下却坚决不否认耶稣,不以改信伊斯兰教来换取生命与照顾家庭的条件!不以考虑家人需要过于来爱上帝,她的殉道决心,太激动人心了!
我相信她一直紧紧记着主耶稣亲自的教导:
‘那杀身体,不能杀灵魂的,不要怕他们;惟有能把身体和灵魂都灭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马太福音10:28)
‘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路加福音12:8,9)
在异教徒面前不怕死!不屈服!

Posted by 园友甲 at 2014年7月10日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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