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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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6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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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男友因为我不是处女而分手

注:有处女情结的弟兄,就会有因为这种情结而受苦的姊妹。
这是多年前的回信,我整理并编写内容,变成问题解答文章。
由于涉及大量隐私,我改写发问内容,只剩很常见的问题。
问题中的‘婚前性行为’与‘有可能不孕’,是很常见的问题,我常被问到。
另外,姊妹在信中充满大量自责、悔恨、怕上帝不愿眷顾的悲痛,这些也都涉及隐私,我通通都去除。
问题:我信主后与一位敬虔的弟兄交往。
交往前我有告知信主前有过婚前性行为。
弟兄祷告后,愿意继续交往。
一段时间后,弟兄问我有无怀孕过,我照实回答,告知曾子宫外孕开过刀。
之后,弟兄就拒绝交往,并告知无法忘掉我有过婚前性行为的事。

答:
我亲爱的姊妹啊!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不要自责。

谈恋爱时,总不可能一开始就什么都讲吧?
又不是在卖种狗、种猪,什么都要一清二楚讲出来,不是吗?

我个人认为,假使没有发生过怀孕,
其实,根本不该问、也不须主动告知对方你有过婚前性行为。
很多东西,不须主动去讲,会是比较有智慧的做法。
请注意,我不是说‘说谎’,而是‘不须主动讲’。
上帝不是叫我们‘凡是实话,都必须主动讲’,
而是‘要用爱心说诚实话’(弗4:15)。
有些东西,主动去讲,是制造彼此的痛苦。
有些东西,双方都不要过问,都让过去成为过去,会对彼此较好。

然而,发生过子宫外孕,这比较麻烦,因为可能涉及未来怀孕问题,
所以,没办法不讲。
只要是可能严重影响生育的,都不能不事先讲清楚。
当然,这必须是‘事先’自己就知道,不是那种事先自己也不知道的。
不过,现代医疗进步神速,
很多过去无法生育的疾病,现今都有能力解决。
所以,是否真的会严重影响生育,最好再和妇产科医师确认一次为宜。

姊妹啊!
我认为,那位弟兄的表现与你们后来的分手,其实是上帝对你的恩典。
上帝并非不爱你,而是因为太爱你了,不忍心看见你被糟蹋。

基督徒弟兄里,有处女情结的,一点也不少见。
很多所谓的“敬虔”,其实,内心未必真有那么敬虔的啦!
和这种处女情结的人结婚,你就算结婚了,
哪天万一发生不幸的性侵事件,这些烂人一样会嫌你脏,
而非疼你、爱你、照顾你的。

为什么我对那些处女结的弟兄们会那么生气?
因为他们都是假敬虔!真爱己!求利己!
我没想到的是,教会里,这种弟兄竟然那么多!
气死我了!

我有时会讲到一个例子,就是结婚当夜,丈夫发现妻子胸部太小,就厌弃妻子。
你可知道,丈夫与妻子,都是教会的人?
你可知道,这位丈夫,当初在教会里是青年才俊:
当会长、很活跃、很“敬虔”的?
结果,竟然因为新婚之夜觉得妻子胸部小,就厌弃妻子。

这是真敬虔吗?
是真基督徒吗?

真的爱你这个人的话,就必须愿意为你死,因为那是圣经规定。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弗5:25)

看见了没?
丈夫必须爱妻子爱到愿意效法基督,为妻子死,
是必须爱到这种程度的。

假使都愿意为妻子死了,那么,还有什么妻子的问题,是不能饶恕、不能接受的?
植物人?
性冷感?
罹患重病?
曾有过婚前性行为?
曾堕胎过?
曾子宫外孕过?、、、

原谅我这样说:
那位弟兄,并没真正爱你,
否则,他一定愿意接纳你。

我亲爱的姊妹啊!
你要找的,是一个‘愿意为你死’的弟兄,懂吗?
哪一天,你等到这样的人了,这就是你可以托付终身的良人了。

请放心,上帝一定会眷顾你的。
上帝从不弃绝真心信靠祂的人。

小小羊


刚开始和我男友交往,我就因为搞不清楚状况和他发生了关系.虽然我当时是刚刚信主的基督徒,也明白不应该,但基于害怕他离开,自己没人爱,又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我”当他是未来老公就好”,五年之间不断挣扎自责,之后仍然嫁给了他,到现在已经结婚十五年了.回头检视,就是觉得无法面对另一个好弟兄说我发生婚前性行为.当然我知道这一切都是神掌权,但是若能回头告诉自己一句忠告,就是与其和不爱神的他结婚而”从一而终”的跟着他,倒不如坦诚面对其他弟兄自己已经不是处女的情况甚至守独身更好…我虽然怀疑自己有没有这份勇气,但不再怀疑这份信念.希望我的经验能成为其他女孩的借镜…
 Posted by J at 2015年1月17日 03:28

小小羊您好,

我想用另一个观点看这件事。
假设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在结婚前,对另一半的过去可以接受的程度到哪里?

用极端一点的例子,
假设今天有姊妹因为知道信主后的李宗瑞在信主之前发生的淫照事件而和他分手,小小羊会有所责备吗?在李宗瑞已经认罪悔改的情况下?

如果不会的话,是因为他犯的罪比较大吗?
如果会的话,那有多少姊妹做的到呢?

我同意如果自己犯过同样的错,不应该要求对方不能犯同样的错。
但假设自己没犯过李宗瑞的错,但也没办法包容李宗瑞的过去而和其结婚的姊妹,小小羊是否也会有所责备吗?

包容的程度到哪里,是否应该依自己的信心大小而行?

假设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在结婚前,该不该过问另一半的过去?
假设不该过问,那今天不能接受李宗瑞事件的姊妹在婚后才发现有这种事而痛苦的生活着,那她该怎么办?

谢谢小小羊的回答

Posted by 纯讨论 at 2015年1月17日 05:53

想请问另一个问题:

本篇文章提到 “用爱心说诚实话”,我是躁郁症患者,但稳定服药,这种药物(帝拔颠)可能产生多囊性卵巢,影响月经(我目前无月经),另外此药物具有致畸胎性。

基本上我没有主动告知,身旁的人不会察觉我有精神疾病。我目前并没有男友,但我会想若有一天我要交往,是否需要主动告知这件事?

谢谢小小羊前辈!

| Posted by 阿毛 at 2015年1月17日 11:49

这些问题问得很好,我综合回应一下:

1. 是因为他犯的罪比较大吗?
答:
先回答这个问题。
因为先搞清楚这问题,我们就比较能进行进一步的思考。

要上天堂,罪无大小;
涉及刑罚,罪有大小。

要上天堂,必须信耶稣,由主耶稣赦罪,我们用无罪的义人身份才能上天堂。
不信耶稣的,只要有一点点罪,通通都上不了天堂。

可是,刑罚时,
心中犯淫念,罪比较小;
实际去强奸,罪比较大。

所以,在地上的生活,罪当然有大小之分!

2. 假设今天有姊妹因为知道信主后的李宗瑞在信主之前发生的淫照事件而和他分手,小小羊会有所责备吗?在李宗瑞已经认罪悔改的情况下?
答:
罪有大小,
所以,我有点困惑的是——-李宗瑞、陈冠希、、这种重罪等级的,
难道在和这种人交往前,都不做任何基本资料了解就和这种人正式交往?

男女交往,现今,几乎都不是由父母指定、结婚当夜才彼此初次见面,
而是‘都会先交往过’。
难道,我们交往前,都‘不做基本了解’?

李宗瑞这类人,难道我们交往前都没办法知道一般风评?
坦白讲,除非眼睛瞎了、耳朵蒙住,
否则,花花公子、淫荡女郎,几乎都不可能没有一般风评与传言。

风评与传言,未必正确。
但是,假使你对这种负面风评的人有好感,难道你不该在交往前,先进一步去查证?不做任何调查,直接就交往下去?

请注意我的区分:
1. 行为放荡者——-几乎都会有容易就知道的负面风评与传言
2. 一般人————-未必有这种风评与传言

我要讲的是——–‘正式交往前’,就该有基本了解,这是基督徒应尽的本分。
假使都不去做这种基本了解,就交往下去,之后才来反悔,我会认为此人轻率!
可是正式交往前,就已经知道这人曾是花花公子,然后拒绝交往,这一点也没有错!

3. 在李宗瑞已经认罪悔改的情况下?
答:
罪是有大小的。
越大的罪,观察要越谨慎,观察期要越长,越不能随便就轻易相信对方已悔改。
但对一般人而言,几乎不太可能是那种花花公子、淫荡女郎,
这时,我们不仅不易进行事前了解,而且透过交往前的一般接触与了解,
也可以多少感受出这人的‘现今’的品德状况。
单单这部份,就已经可以做出相当程度的判断。
就算对方以前有过一些隐密的罪,现今的表现,也可以让我们知道是否有相当程度的悔改。

4. 包容的程度到哪里,是否应该依自己的信心大小而行?
答:
是的!基本上是这样。
事实上,‘交往前’,本来就没有对错,个人可以有完全的自由,决定挑对方的高矮胖瘦。
‘交往中’,各种新的状况,也确实可以让人决定结束。
可是,有些东西,‘交往前就已经知道’,还决定交往,事后才反悔,这样就不对。
婚前的男女恋人阶段,是往婚姻之路迈进的过程。
随着恋情越深、交往越久,责任与承担就会越来越高,不是可以轻易说断就断的。
讲句实际的:
婚前一天才说我反悔,我信心不足,我们能接受这种行为吗?

请注意我文章本体的例子:
弟兄‘交往前’就知道姊妹有过性行为,但依然决定交往,
事后却用‘无法忘掉女方有过婚前性行为’作为拒绝的理由(请注意,不是‘无法接受女方有过子宫外孕’、‘可能影响生育’这种理由)

明知姊妹有过婚前性行为,交往后又拿这东西当理由来停止交往,这就是不对。
但是,有过子宫外孕,这是交往后‘新’知道的资料,假使弟兄因为这可能导致不孕而停止交往,并非错误。
同样是停止交往,不同的理由,就会导致对错有别。

喇合当过妓女,这是很容易就查到的资料。
因为喇合当过妓女,所以无法接受,一开始就拒绝交往,这一点也没问题。
这才是依自己信心大小而行的经文适用的状况。
事前不做基本调查,或是事前就知道喇合当过妓女,依然决定交往,
交往后才来用‘无法忘掉你曾是妓女’当理由拒绝,这是很不对的。
这绝非依自己信心大小而行的经文适用的状况。

5. 假设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在结婚前,该不该过问另一半的过去?
假设不该过问,、、
答:
我们要搞清楚一个很重要观念———不是‘每一件过去’都不该问。

交往前、结婚前,当然要努力去了解对方。
我说的‘有些东西,主动去讲,是制造彼此的痛苦。有些东西,双方都不要过问,都让过去成为过去,会对彼此较好。’,是要看状况而定的。
我没办法讲出简单的区分法(复杂议题,本来就不可能简单区分)。
但以是不是处女为例,坦白说,询问这些,意义很大吗?
要去问对方和前男友、前女友交往的过程与细节?知道这些,对你们的相处,会更有帮助吗?还是会让自己不舒服、有疙瘩而已?
可是,对方的工作、兴趣、家庭背景、、、、,难道不该问?

6.不能接受李宗瑞事件的姊妹在婚后才发现有这种事而痛苦的生活着,那她该怎么办?
答:
前面已经讲得很清楚,很多东西,事前本来就必须去了解,而不是事后才来反悔,
特别是婚后才来反悔。

另外,圣经对于‘婚后’,规定得清清楚楚!
没有人可以在‘婚后’,拿对方‘婚前淫乱’,当成离婚的理由。
要离婚,就必须是‘婚后淫乱’。

你娶了妓女喇合,就不可以再拿她以前当妓女当离婚的理由,
你只能因为喇合婚后不贞来离婚。

7.躁郁症、交往前告知、怀孕
答:
躁郁症并非‘确定不会再发’的病,而且是具有‘多方面影响性’的。
因此,交往前最好要事先告知。
但是,躁郁症在现代医疗里,是可以被良好控制的,而且平常表现正常。
所以,并非人人都不能接受对方有这种疾病。

怀孕部分,要和精神科医师、妇产科医师讨论。
躁郁症患者并非不能怀孕。
药物的调整、怀孕期的监控与追踪、、、,都可以把畸胎性减到最低程度。
就算真的不能怀孕,也不是每个人都不能接受。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1月18日 00:14
感谢小小羊的回答。
我明白也同意小小羊的观点。针对第四点,我想多做一些讨论。
小小羊认为:‘交往前,本来就没有对错,个人可以有完全的自由,决定挑对方的高矮胖瘦。’
是否表示,假设弟兄自己没有犯过同样错的情况下,信心小的弟兄‘交往前’就知道姊妹曾经有过性行为,而拒绝交往,这种选择并没有错?
如果没错的话,那和小小羊一直责备的‘有处女情节的弟兄’有何不同?再假设,弟兄‘交往后’才知道姊妹曾经有过性行为,而拒绝继续交往,这样有没有错?
如果有错的话,那姊妹‘交往后’才知道弟兄曾经犯过‘一次’强奸罪,而拒绝继续交往,这样有没有错?
同样都是交往后才知道的过去所犯的隐密的罪,处理的方式是否有不同?
如果弟兄不该过问姊妹是否有犯过婚前性行为的罪,那姊妹是否也不该过问弟兄是否犯过强奸罪?
如果不是的话,是否因为强奸罪比较大,所以我们不该包容也可以问,婚前性行为的罪比较小,所以我们应该包容也不可过问?

谢谢小小羊的回答

 Posted by 纯讨论 at 2015年1月18日 09:23
1.假设弟兄自己没有犯过同样错的情况下,信心小的弟兄‘交往前’就知道姊妹曾经有过性行为,而拒绝交往,这种选择并没有错?
答:
一般而言,是的。2.那和小小羊一直责备的‘有处女情结的弟兄’有何不同?
答:
当然不同!
处女情结,是指‘非处女不娶’,‘以处不处女来论洁不洁净’,
甚至可能觉得处女才是极品、要和处女作爱才会爽、无法(或不想)和非处女的妻子作爱、、。其他像是被性侵过、合圣经离婚、寡妇、、,在这些人眼中,都是不洁净者,
都是‘肮脏污秽’的。

而我也多次讲过,你如何知道对方是处女?
现今实务上几乎无法办到的事,一直以此为结婚对象的主要选择条件,
是什么意思?

换成男生而言,女生假使一直追问对方是否处男,有何意义?
如何知道?如何证实?

交往前就知道这女生有过婚前性行为,所以不和这种女生交往,当然可以。
可是,交往了,才一直问东问西,这才可恶。
今天会发生问题的,是那种‘交往前’就拒绝的吗?
当然不是!
是那种‘交往后’的!

接下来,换你回答我问题了。
请回答:
你如何知道对方有过婚前性行为?
你如何证实对方是处女、处男?

请记住:
不要动辄把信心小当借口!
假使上帝对你的祝福是要你去娶非处女,因为这姊妹对你最好,
你会拒绝还是答应?

加尔文的妻子是寡妇。
他娶了寡妇为妻。
很多人都知道加尔文,却不知道加尔文的妻子。
加尔文若没这妻子照顾他,他恐怕很难写出‘基督教要义’这旷世巨著,
也很难做出那么伟大的事业与教导。

错误观念要尽快改正,而不是一直用信心小当借口。
因为,当个性缺点的奴隶,不可能得上帝在相关领域的祝福。
否则,人人都可以在成圣之路上,什么都不用改、都不用努力,
反正我们就是信心小,不是吗?
彼得若继续坚持信心小,拒绝吃那些不洁净之物,而抗拒异象中上帝讲的‘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
那么,他就该继续坚持不可传福音给外邦人,并继续拒绝上帝给的传福音给外邦人的呼召。

3.弟兄‘交往后’才知道姊妹曾经有过性行为,而拒绝继续交往,这样有没有错?
答:
要看你是因为什么理由来拒绝交往。
因为对方‘不洁净’?那这种拒绝交往是错误的。
因为对方‘品德不佳’?那这种拒绝是可以的。
问题是,现在还品德不佳吗?
假使现在品德很好,你自认为可以在上帝面前用对方过去品德不佳当理由拒绝对方,我无言。

事实上,只要是‘婚前’,不管多离谱的理由,都依然可以分开。
毕竟比起婚后离婚,这都是比较小的罪。
但是,不表示就不是犯罪。
别忘了,我们都要站在上帝审判台前的。

4.那姊妹‘交往后’才知道弟兄曾经犯过‘一次’强奸罪,而拒绝继续交往,这样有没有错?
答:
罪有大小。
强奸罪和一般的婚前性行为,等级相同吗?
家暴和一般的生气,等级相同吗?
并且,原谅我这样说:
强奸很少只犯一次,就像家暴很少只犯一次。
有正式法律纪录,可能只有一次,但实际次数,很可能更多。

5.同样都是交往后才知道的过去所犯的隐密的罪,处理的方式是否有不同?
答:
当然不同!
之前已经讲过这类观念了,不是吗?

6.如果弟兄不该过问姊妹是否有犯过婚前性行为的罪,那姊妹是否也不该过问弟兄是否犯过强奸罪?
答:
你怎会这样类比呢?
把等级差异这么大的拿来类比,对吗?
我一直在讲‘罪有大小’,可是你却把重罪与轻罪拿来类比,这样是什么意思?
讲难听点:
强奸罪不仅是道德的罪,而且是国家法律的罪耶!
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的罪,可是没触犯国家法律耶!
这两者差那么多,你怎会一直拿来类比?
我这些文章都在讲一般的婚前性行为,你却动辄拿强奸罪来类比,这在干什么啊?
能否解释一下你问这些问题的动机?
因为,我慢慢才发现,你的问题,是因为你都拿‘强奸罪’这种等级的,
来类比我讲的‘一般婚前性行为’耶!
一般人不会这样类比的!

一般未信者也会知道强奸犯和婚前性行为罪恶等级的差异,
也会知道强奸罪‘不属于’‘不该过问’领域,
可是,连未信者很多也都知道不要去过问对方有无婚前性行为耶!
他们也都知道那对交往并无实际助益,过去的就过去了,对方现在忠实最重要。
结果,未信者比基督徒更真实履行圣经说的:
‘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
基督徒难道比未信者更无知?离圣经更远?

你必须是这样来类比的:
弟兄不该过问姊妹是否有犯过婚前性行为的罪,姊妹也不该过问弟兄是否有犯过婚前性行为的罪。

至于,
弟兄涉及强奸罪,当然不是这种!
就像姊妹涉及卖淫罪,也当然不是这种!

也请你告诉我你是有实际遇到或听到自己周边的人有这种问题吗?
能否讲述实际状况?
不要拿通论,要拿个案来探讨。
复杂议题,用个案探讨,才能比较精确。
否则,通论的状况那么多,哪讲得完?

另外,你应该是姊妹?
你赞成弟兄具有处女情结?
你支持弟兄有这种观念?
你觉得这是正确、不须改正的观念?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1月18日 13:36

以下想法若有不妥,请小小羊兄指正。

在何西阿书1~3章,上帝令先知何西阿娶淫妇,固然是谴责以色列人的恶行,然而何西阿书2:14-23,3:3-5也彰显出上帝对于以色列人的慈爱与拯救。更进一步而言,其他先知书亦举出上帝惩罚以色列这个淫妇,并且之后医治与施慈爱。个人的体会是,上帝好伟大!这种事情要是我遇到,我真的无法接受,更何况与上帝立约之后的以色列人屡次违逆上帝,就如同婚后还在搞婚外情,人能够接受吗?

感谢主!上帝可以接受,在我们离世之前的罪人生活,祂可以接受,但是祂亦管教,因为是祂管教的选民就不是私生子。

回到处女情结的主题,固然这是某些人择偶的要件之一,但期盼弟兄姐妹,多一些自罪的觉醒,多一些对他人罪行的怜悯。

最后,附上一段三国演义的桥段,其实知己罪,悔改己罪真的需要圣灵的带领。

三国演义第七十七回

却说关公一魂不散,荡荡悠悠,直至一处,乃荆门州当阳县一座山,名为玉泉山。山上有一老僧,法名普净,原是汜水关镇国寺中长老;后因云游天下,来到此处,见山明水秀,就此结草为庵,每日坐禅参道,身边只有一小行者,化饭度日。是夜月白风清,三更已后,普净正在庵中默坐,忽闻空中有人大呼曰:“还我头来!”普净仰面谛视,只见空中一人,骑赤兔马,提青龙刀,左有一白面将军、右有一黑脸虬髯之人相随,一齐按落云头,至玉泉山顶。普净认得是关公,遂以手中麈尾击其户曰:“云长安在?”关公英魂顿悟,即下马乘风落于庵前,叉手问曰:“吾师何人?愿求法号。”普净曰:“老僧普净,昔日汜水关前镇国寺中,曾与君侯相会,今日岂遂忘之耶?”公曰:“向蒙相救,铭感不忘。今某己遇祸而死,愿求清诲,指点迷途。”普净曰:“昔非今是,一切休论;后果前因,彼此不爽。今将军为吕蒙所害,大呼还我头来,然则颜良、文丑,五关六将等众人之头,又将向谁索耶?“于是关公恍然大悟,稽首皈依而去。后往往于玉泉山显圣护民,乡人感其德,就于山顶上建庙,四时致祭。后人题一联于其庙云:“赤面秉赤心、骑赤兔追风,驰驱时无忘赤帝,青灯观青史、仗青龙偃月,隐微处不愧青天。”

Posted by confess at 2015年1月18日 23:56
作为弟兄,也能明白有些弟兄在这方面的予盾或心里感受…
但在我自己而言,能找到一个大家也互相喜爱的人己不是必然…,.何必计她是不是处女?她或再有什么更不幸或汚点也己过去了..在这个堕落的地球,特别是21世纪今天,我己有心理准备不能再有此要求..
算是自身仍是处子,也绝不是可以拿来要求对方也是,而且自己是处子又如何?自身不是也有可能有其他缺点吗?
重要是能找到一个自已真的喜欢的她,重要的是还有今天及明天.
小小个人感想而已.
 Posted by Solomon at 2015年1月20日 23:06

小小羊弟兄平安,

我的理解是,假使这女生现在信仰好,品德好,她过去如何,不当作为分手的原因。

我疑问是:

这原则应用在没有性病发生情况下是比较容易决定的,假使是性病未治愈,或爱滋病带菌者,无论是弟兄或姊妹,他或她今天品德多好,也的确是困难于要交往下去的。(不一定是品德差才出现性病,爱滋病),其中一方是否必须考虑分手?

另外,我看法:
基督徒男女生交往,相信最终盼望能进入婚姻中,然而,假使相爱的男女已克服了任何非处男处女的因素,准备进入婚姻的情况下,遭到任何一方家长或家人反对!此时,这对男女也许要更多时间来共同忍耐解决当中困难!最终,有两个可能,必须为了其他家人的压力而分手!或忍耐成功,情比金坚,感动家人接受他们婚姻。
婚姻大事,在某些家庭情况下,要寻求交往对象,对方过去如何?的确要考量,我家人,特别是未信主家人是否将来要起任何冲突?这些,都应该在交往前,思考上,将来后续各种可能情况中,先有心理准备,才开始。一旦认定是神在带领中的交往,就要努力下去

 Posted by 园友甲 at 2015年1月21日 08:41
1.假使是性病未治愈,或爱滋病带菌者,无论是弟兄或姊妹,他或她今天品德多好,也的确是困难于要交往下去的。(不一定是品德差才出现性病,爱滋病),其中一方是否必须考虑分手?
答:
是的!我在讲的‘不要过问’,并非‘全部不过问’,而是要看状况而定的。
性病问题,已经不是单纯‘品德问题’,而是‘身体健康问题’。
更致命的是,这种身体健康问题,还属于‘传染性疾病问题’,以及‘怀孕问题’。
因此,这类状况,并不属于我说的不要过问,而是一定要过问。
因为,这种东西,根本‘不可能瞒得住’!而且‘会影响对方身体健康’。
罹病者必须就医、平时必须服药、怀孕问题必须就诊、、、,
在在都使这类情形早晚都不可能让对方维持不知道状态。
而且,性病有可能会传染给对方,隐瞒而让对方无法防护,是很不道德的。我讲的处女、处男,是因为根本无法精确查证,也可以隐瞒终身。
可是性病不同,根本不可能瞒得住,并且影响极大。
另外,非处女、非处男不会传染疾病,不会有性病的怀孕问题;
但性病不同,这是会传染,而且可能影响怀孕的。

当然,假使非因不当性行为而导致性病(如:早期年代,输血导致爱滋病),
这时,罹病者是很可怜的。
但是,很不幸的,正如我们无法帮尽全世界所有穷人,
我们也无法单靠可怜就成为夫妻。
还是一句老话:
像这类重大的健康问题,交往前,就应该告知对方,让对方决定能否接受。
假使交往前就先讲了,对方也决定交往下去,之后,就不该拿这些东西来反悔。
可是,假使交往前没讲,事后才被对方发现,这是一种‘刻意隐瞒重大会影响双方健康与怀孕’的事实,之后对方拒绝交往下去,并非不可。
比较棘手的是交往前彼此都未知,之后才知道。
这时,双方只能尊重健康者的决定。
假使健康者拒绝交往下去,双方都应接受(虽然悲伤),不须有怨言。
毕竟,有时,有罪的人间,就是会有悲剧。

2.交往与家人
答:
我们要先清楚圣经交待的先后顺序:
1.夫妻最大,其他无人能介入(包括双方父母)
要交往,就开始要有把对方提升到最高顺位的心理准备。
当然,婚前阶段,绝非正式夫妻,所以这种‘夫妻最大’的顺位不是完全性的。
但是,心里就是要做好准备。
我举个例子:
很多时候,家人反对,但又讲不出什么真正合圣经的理由。
好比说:因为对方家里穷(这是一种不合圣经的反对理由)。
这时,你心里到底有多准备好‘夫妻最大’的顺位,就会决定你未来如何决策。

2.长辈意见要很认真考虑
结婚者年纪都比双方父母小。
这时,父母的意见,要认真考虑。
虽然顺位上是‘夫妻最大’,但不表示父母的意见都不用理。
很多时候,年轻人确实会眼睛瞎了,没看见对方一些致命的个性上的缺点。
父母意见虽未必绝对遵守,但一定要很认真、很认真参考。
假使决定不遵守,自己也必须有充分、合理、合圣经的理由,
不能为反对父母而反对。

我教育家里孩子,我们夫妻是这样规定小孩的:
只要你对哪个异性有好感,请先告诉我们。
我们会帮你评估对方,然后告诉你我们的意见。
未成年时,我们会强制,因为你还没真正长大成人,
而我们身为父母,有义务不让你走险路。
已成年后,我们不会强制,但因为你已经长大成人,你必须为自己决定负责。
假使你坚持嫁娶,那我们不会祝福,也不会给任何支援。
请你以后祸福自己去承担,不要来找我们。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1月21日 09:19

感谢小小羊弟兄解答。

很受用!
对年青人作婚姻提醒,陈明祸福时,这文章和回应都非常受用!

Posted by 园友甲 at 2015年1月22日 00:51

小小羊弟兄你好:

看完以上讨论,我另外会有的疑问是:

如果女生的信仰好,品德也不错,但却因为本身家庭的因素复杂(譬如:父母亲酗酒,兄弟姊妹借债躲债且没有稳定工作…等等)而遭到男方家长强烈反对儿子与该女生交往,因为怕女方的家人会干扰日后他们的婚后生活。

我身边就有好几个这样而分手的例子,都是男方家长对于女方的家庭背景不佳而很反对

在这样的情况下小小羊弟兄会给怎样的建议呢?
而究竟男方家长的强烈反对是绝对的真理还是相对的个人领受呢?

Posted by 单身 at 2015年1月23日 23:01

给单身:

你问的问题,前面我已经给过答案了,不是吗?

1.夫妻最大,其他无人能介入(包括双方父母)
2.长辈意见要很认真考虑

至于父母亲酗酒、吸毒、、、之类,
我会问年轻人二个问题:
1.女生婚后是否与酗酒父母同住?
2.女生对酗酒父母的支援度?
更简单讲,女生有无‘离开父母,与丈夫连合’的心?

很多人,不管父母多错误,他们都永远不离开的哦!
我不是说不要孝顺,我说的是他们会永无止境去支援父母行恶!
酗酒要有钱耶(吸毒也一样)!
结果,有些人就是会永无止境供应钱给父母(只要父母一来哭诉)。

假使女生愿意切断对父母恶行的支援,愿意离开父母,
那么,我会觉得这女生是可继续交往下去的。
因为,这时,女方父母的恶行,与女生没有关系。

可是,假使女生会不断支援父母,也不愿意离开父母,
那么,我会认为要很认真考虑男方父母的反对。
因为,这表示女生在其父母的恶行中有份。

兄弟姊妹借债躲债且没有稳定工作,
观念和上面类似。
一样的,是否会支援这种兄弟姊妹?
假使会拒绝支援这种兄弟姊妹,那就可以考虑交往。
假使会继续支援这种兄弟姊妹,那就不合适和这种女生交往。

男方父母的考虑,本来就要认真去思索。
毕竟,那些本来就是很严重的问题点。
但是,女生的态度与行为,就会决定男方父母的担心是否会变成多虑。

原谅我讲句实在的:
不管是女生还是男生,面对家人的恶行,很多都还是会继续不断支援的。
他们会选择‘亲情’更胜于‘爱情’。
这是违反圣经说的‘父母关系小于夫妻关系’的。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1月23日 23:55

非常谢谢小小羊和各位弟兄姐妹的讨论,我觉得受用良多。有关最后一个问题小小羊所作的回应(兄弟姐妹躲债逃债没有稳定工作的例子),我自身就有类似的经验,其实我以前的做法是会援助这个工作不稳定的妹妹(例如帮他养孩子等),但感谢神,随着孩子长大,我也越看清楚我这么做对我妹是有害的,我这么做并不是在帮他,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和我妹也是冲突不断,他甚至会用非常恶毒的言语辱骂我;但随着我灵命的成长,对神的话语有更深的造就与体认时,我了解到我必须逼我妹独立,其实我母亲对于我这么做起初是非常不谅解的,她觉得我的能力好,收入高,理应帮助较弱势的妹妹(我这个妹妹还把母亲身边的钱拿去乱投资,放高利贷,到最后血本无归,母亲的老本没了,还怪我们对他责备太多,爱太少),但到我念完博士回来台湾后觉得事情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所以我就开始教育我的母亲,妹妹经济上的困境是她自己造成的,她也必须为自己惹的祸负起最大的责任,我也一再告诉母亲,家里所有人里面她是我唯一的责任 (我还未结婚)。更讽刺的是,以前我为我妹的孩子付出非常的多(不管是金钱上或是陪伴),但最后仍敌不过她在孩子面前讲我坏话的影响力来得深远,到最后小孩子还因为我叫我妹要负责任的关系对我恶言相向。所以当我看到上面小小羊这篇回应时,终于让我再次证明我这么做是对的,我心里也得到很多安慰,知道我这么做是符合圣经的教导,并非我对我妹很残忍。所以在这里我也要劝告和我有类似情形的弟兄姐妹,爱不是溺爱,而是要负责任的,否则到时候你很可能会发生和我类似的情况,真心付出换来的却是绝情。我是家中唯一信主的,也因为这样我的价值观和我的家人差距很大,我一直被我所有的家人说我是铁母鸡,很会计较,父亲负债累累也不出手相救,而我妹因为心软用现金卡借钱给我父亲缴利息的结果就是和我父亲一样负债累累。但事实证明我当时的作法才是对的,我是在逼我父亲副他该负的责任,把他的债务处理好,而不是要我们这些小孩子去承担他该承担的责任,到最后就是我们的人生也会被他的债务毁了。我妹就是个活生生血淋淋的日子。

小小羊弟兄在上面的回应也提到若你要交往的对象会支援这些躲债逃债没有稳定工作的兄弟姐妹,你就要慎重考虑。这点我也完全认同,但这或许也是我一直无法结婚的原因吧!其实在某一天灵修的时候,神有给我这样的看见,也因此我才会痛下决心和我妹摊牌,虽说到现在我偶尔还是会带孩子去吃点好吃的,但他们所有费用都是我妹和他的前夫要承担。我的母亲也渐渐意识到我这么做是对的,甚至于会提醒孩子以后要好好照顾我。话说回来,由我我也近中年,对婚姻也不抱任何期待,所以也还好。但希望其他地兄姐妹看完我的例子后要警惕,不要犯和我一样的错误。

Posted by 克莉斯汀 at 2015年1月25日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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