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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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17日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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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的顺位:夫妻 > 子女 > 父母

人是上帝创造的。
上帝是创造者,是工程师。
人不可能比上帝更清楚人类的相关事物。

圣经是上帝给人类的操作手册,是准则与指引。
照上帝规定来做事,就能获得真正幸福;
不照上帝规定来做事,不可能获得真正幸福。
违反上帝清楚的规定,然后想获得幸福,那是缘木求鱼,是不可能的。
我们所生存的,是有罪的人间,不是无罪的天堂。
因此,总是会遇到‘两难问题’—-该选这个,还是该选那个?
这是一种冲突的困境。
除非我们清楚圣经规定,否则,我们根本不可能做出正确决策,
并且,会活在强大矛盾中,充满痛苦。

面对夫妻、父母、小孩的问题,而且必须二选一或三选一,
没有同时兼顾的余地时,
我们决策考量的优先顺位为何?

很多时候,我们的痛苦,是来自于自己对圣经的不熟。
我们不知道,很多东西上帝早就讲过了、规定清楚了。
我们不知道有这些规定,所以,变成我们只能用人自己的意思来进行决策,
而无法回归上帝显明的旨意(也就是圣经)。
人的智慧,怎可能比上帝高?
受造者的智慧,怎可能比创造者高?
所以,我们就常会做出错误决策、使用错误顺位、并且常常乱成一团。

面对各种两难问题时,很多人会说看‘圣灵感动’。
没错,这很重要,但是,更多的时候,甚至是大量的时候,
这不过是‘听从自己内心声音’的借口罢了,只是一种神功护体,
并不是真正上帝指引。
因为,内心的感动,有三个来源:
1. 上帝
2. 魔鬼
3. 自己
而大部分情形下,其实是来自自己。
可是,一大堆人,已经轻易就认为内心感动是上帝来的了。

另外,面对两难问题,我们也常口口声声说‘寻求上帝旨意’。
但其实,这又是另一种神功护体,用神圣术语来鬼扯而已。
因为,上帝旨意有两类:
1. 隐密的旨意
2. 显明的旨意
结果,一大堆人说的上帝旨意,通通都在说‘隐密的旨意’,而非‘显明的旨意’。
这样怎可能正确?

什么是上帝‘显明的旨意’?
就是—————圣经。
圣经,是明明可知的;
上帝显明的旨意,是明明可知的。
相反的,上帝隐密的旨意,常常是不得而知的。
也正因此,不管是马丁路德,还是加尔文,
通通都不断强调上帝显明的旨意(圣经)的重要性,而不强调隐密旨意的部份。

很不幸的,当今基督徒却完全颠倒:
只要讲到寻求上帝旨意,就拼命学习使用各种技术来企图获得隐密旨意的部份,
可是对显明旨意,却毫不在意,甚至是无知到离谱程度。
这样怎么会对?
结果,所谓寻求到的上帝旨意,其实常常不过是依‘自己’内心感动而行罢了,
根本就不是真正上帝旨意。
因为,真正上帝旨意,绝不可能违反上帝显明的旨意,
可是,很多弟兄姊妹说的上帝旨意,一听就已经违反上帝显明的旨意了,
这样怎可能正确?

我换个方式再讲一次:
遇到事情时,大家常喜欢去寻求上帝隐密的旨意,看上帝如何带领,
可是,有多少人会先想到上帝显明的旨意,先去圣经找答案?

我听过一个例子:
有位年轻姊妹,单独邀请一位年轻弟兄,
二人早上五点,一起在教会的教室,单独晨更。
假使你是那弟兄,你该不该答应?

假使只想寻求上帝隐密的旨意,那么,你会进行祷告,看上帝说可不可以。
假使你看重上帝显明的旨意,那么,你连祷告都不用,答案是清清楚楚的,就是不行!
年轻男女单独处于一室,无其他人在场,这是在试探上帝、高看自己对情欲的抵挡力。
至于‘晨更’、‘读经’、‘教会里’,这种神圣理由,都不是重点,
不要看到神圣理由就忘记更基本的。

太多人被婆媳问题、亲子问题所严重困扰了。
一般人不知道圣经也就罢了,但是,很多基督徒一样不清楚圣经。
圣经里,早就讲过这些关系的顺位了,只是大家不知道而已。
这些关系的顺位,就是夫妻 > 子女 > 父母。

不清楚这样的顺位,我们怎么去做决策?
怎么可能做出正确决策?

有些弟兄姊妹从来就不知道,所以不知如何做;
有些弟兄姊妹虽然知道,但却不愿照做。
不管是哪一种,只要违反圣经,就很难解决问题。
所以我们一定要清楚圣经规定,然要求主赐我们力量去遵行。

一、 夫妻关系是‘一体’,子女、父母都不是
‘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连合,二人成为一体’
(创2:24、太19:5、可10:7、弗5:31)
这句经文,非常重要!
这是不管旧约与新约,不断被提起,而且是超级重要的经文!

一体!
看见了吗?

一体!
一体!
一体!

因为很重要,因为怕大家没看清楚,所以特别讲三次,而且一定要背起来。

什么叫一体?
就是‘一个身体’。
既然是同一个身体,那就是‘不可分割’了。
所以主耶稣又特别讲了——–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的了。所以、、、,人不可分开’
(太19:6)

人和父母是不是一体?
当然不是!
人可不可和父母分开?
当然可以!
因为一结婚,就要和父母分开了(圣经说:人要离开父母)。

人和子女是不是一体?
当然不是!
人可不可以和子女分开?
当然可以!
圣经里一大堆小孩长大就要和父母分开的例子。

因此,遇到父母和夫妻关系冲突时,当然要以夫妻关系为第一优先。
我在说什么?
我说的是——–婆媳问题,圣经已经清楚讲了,要‘夫妻>父母’。
所以,身为丈夫,你必须以妻子为第一优先考量,而不是你妈妈当第一优先!
婆媳问题当然很复杂,但是,丈夫没善尽责任当头,好好保护妻子,
常常要负最主要责任!

为什么?
因为这是圣经规定————–丈夫要当头。
而这个头,不是叫丈夫去耍老大,
而是要效法基督,爱妻子爱到愿意为妻子牺牲生命!

‘丈夫是妻子的头,如同基督是教会的头;他又是教会全体的救主。
、、、你们作丈夫的,要爱你们的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弗5:23、25)

这不是说婆媳发生问题时,妻子永远是对的,
但问题是身为丈夫,假使抱持那种‘父母永远是对的’、‘不敢违抗父母不合理的行为’,
那么,就表示丈夫不是照圣经来当头了。

我在说什么?
我在教大家不要孝顺父母吗?
当然不是!
我们当然要孝顺父母!
问题是,我们都心知肚明———-顺位的优先,会明显影响决策考虑的顺位。
‘先’考虑‘父母’,和‘先’考虑‘夫妻’,决策当然截然不同!
‘先’考虑父母的人,一遇到婆媳问题,假使发生两难状况,他会选择牺牲妻子;
‘先’考虑夫妻的人,一遇到婆媳问题,假使发生两难状况,他会选择保护妻子。
我们若不清楚优先顺位,怎可能合神心意做出正确决策?

小孩问题也一样。
当妻子生了小孩之后,一切以小孩当首要,把丈夫当次要顺位,
这是违反圣经的。
所以,妻子为了照顾小孩,拒绝作爱,这是不行的。
为了小孩教育,夫妻分隔两地,而且很久才能见一次面,这也是违反圣经的
(如:妻子带小孩移民外国,丈夫自己一人在国内,夫妻长期无法在一起)。

二、人对子女要养育,人对父母要孝顺
那么,子女和父母,顺位谁在前?
是子女!
人不用‘教导’父母,只须‘奉养’父母;
但是,人必须‘教导’子女,不能只是‘喂养’子女。
二者之间,顺位截然不同。

而且,别忘了,又回到圣经不断重复的原则———人要‘离开父母’;
但是,人对于子女,不能‘离开未成年子女’。
只要子女未成年,夫妻就有教导、照顾、喂养儿女的义务与责任。
成天参加一堆教会活动,不管小孩,这不是虔诚,而是没善尽本分!

‘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
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
(提前5:8)

三、 孝顺父母,包含奉养,而且孝顺不是顺服
孝顺父母的经文很多,在此不多提。
我只讲一点,就是孝顺父母,必须包含奉养。
没有奉养父母,就没善尽孝道!
所谓奉养,未必要给父母金钱,
但是,你就是要有给父母一双碗筷,和你一起吃饭的决心。
假使你收入很低、生活贫困,当然给不起父母金钱,
但是,只要你有一口饭,你就必须分给父母吃!
假使你没饿死,却让你父母饿死,你就是不孝!

‘神说:‘当孝敬父母’;、、、
你们倒说:‘无论何人对父母说:我所当奉给你的已经作了供献,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这就是你们借着遗传,废了神的诫命’
(太15:4-6)

另外,大家常搞错一个很简单,但很重要的观念了,
就是————‘孝顺’不等于‘顺服’。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孝顺的义务,没有顺服的义务。
否则,主耶稣的妈妈,打死都不可能同意主耶稣上十字架,难道主耶稣也要顺服?

小小羊

相关阅读:
发问:婆婆常欺负我这媳妇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3071211.html
(含我写的回应)


小小羊您好:

看完这篇文章后,有问题想要请教。

‘孝顺’不等于‘顺服’。成年子女,对父母有孝顺的义务,没有顺服的义务。

对于以上这句话,是否能有更详细的解释,以及实际如何在生活中应用的例子呢?

谢谢!

 Posted by Wei at 2015年5月10日 00:43
给Wei:
我有点困惑,
因为,你问的问题,我在文章里,刚好都有讲解与示范了耶!
所以,能否请你具体讲出你的困惑,以及附上例子?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5年5月10日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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