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的生命原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最近台灣災難頻傳。
澎湖的空難,高雄的氣爆,死傷無數。
好悲傷啊!
願主憐憫我們這塊土地,願主施恩,願主保守。
也願主安慰罹難者家屬的心。
聖經說: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
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
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雅4:14)
最近台灣災難頻傳。
澎湖的空難,高雄的氣爆,死傷無數。
好悲傷啊!
願主憐憫我們這塊土地,願主施恩,願主保守。
也願主安慰罹難者家屬的心。
聖經說:
『其實明天如何,你們還不知道。
你們的生命是甚麼呢?
你們原來是一片雲霧,出現少時就不見了。』
(雅4:14)
近日被許多弟兄姊妹問到這問題,所以我公開回答。
我對於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紛爭,沒有深入的研究,
所以,我沒辦法說誰是誰非、每件事的是非對錯。
而教會界對於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紛爭,
要不是一味袒護以色列,要不就是認為巴勒斯坦有多可憐。
對於概念性的聖經原則,
我強烈推薦大家閱讀ICCP信仰宣言『以色列和教會』(主題二十)。
問題:
我有一個疑惑,就是學習預定論的道理以後,發現自己不知道怎麼傳福音。每當勸人信的時候,總不知道說什麼話既不違反預定論的道理,又不會讓對方不理解或者有道理拒絕福音。傳福音總是勸人信,往往就把中心放在了對方、而不是神的身上。如果向對方說神預定揀選對方信對方就信,那麼對方也有大條道理拒絕相信,至少會拒絕聽我們傳福音。如果不向對方說神的預定,很容易又會變成把得救的選擇權放在了對方身上,又似乎變成跟亞米念主義妥協的做法,在良心上說不過去。平常在傳福音的時候,當與對方爭論得更深一步,就會出現這種兩難的問題,請問弟兄有什麽好的解決辦法呢?
答:
請問,傳福音時,預定論與你何干?
揀選不揀選,是傳福音要向對方講的議題嗎?
揀選不揀選,是傳福音時你要去考慮的嗎?
傳福音時,預定論的用處是這樣的:
問題:
我的親人,從小就很優秀。後來她信佛,甚至不顧家人反對變成尼姑。
看著自己的家人一直往和我們反方向一直走,我才知道原來我們身為一個基督徒,卻連自己的家人都影響不了,甚至不知道該如何把她帶回來,讓我一直對這件事耿耿於懷。有人也有相似的經驗嗎?我很想幫助我的親人,但是我不知道我可以做什麼,甚至怎麼樣去向她說福音的美好。(內容有改寫,隱私全去除)
答:
唉!很難呢!
基本上,你只能多禱告,求主拯救她,使她的心軟化,並給你有機會能與她談信仰。
請記住:
不要去和對方談佛法、批評佛法。
你只要有機會,就向對方講基督教即可。
問題:
有教會領餅杯是一個杯,從頭傳到尾。
這教會認為這是主的身體,血是從一個身體流出來分給大家的,
所以很堅持的用一個杯。
問題來了:有陣子有重大流行病在流行,本人有問過教會的人,
他們明確的說這是主的身體,所以不會導致生病。
萬一有天旁邊有一個弟兄姊妹表明他自己是有某些重大傳染疾病,
那我如果去這教會,我該如何來面對這個問題?我應該喝還是不喝?
(內容有改寫,隱私已去除)
答:
領聖餐時,用什麼東西當餅、什麼東西當杯,都沒有關係,這是相對領域的。
一個大餅,經過祝謝之後,之後再分成很多小餅,難道就不是同一個餅?
一個大杯,經過祝謝之後,之後再分成很多小杯,難道就不是同一個杯?
問題:
神是全知及全能者,
為何祂要在聖經上的不同世代裏,興起很多僕人來領導完成祂所要作的工,
而不是他親自領導完成祂所要作的工呢?
例如:摩西死後,神興起約書亞接續摩西的工作,帶百姓過約旦河,
為何祂不親自率領百姓出埃及、進迦南地呢?
難道神也需要人的同工嗎??
答:
記不記得讀小學中低年級的時候?
那時,老師如果叫某個同學去幫老師倒茶、收作業、、、,
大家都會羨慕得要死,好希望老師能挑上我自己幫忙做,不是嗎?
小小羊說明:
這是多年前的一封信件整理,探討的是一個不少見的情形,
也就是『佛教慈善團體濟助基督徒,然後給予佛教教導』。
該慈善團體名稱不重要,因為這可以發生在任何異教單位上。
不僅如此,這還包括基督教自己的團體也是:
『接受某些教會、團體好處,然後該教會、團體對接受者進行該路線思想教導』。
透過這篇文章,我們可以思考這嚴肅的議題。
問題:
有部影片,裡面提到某災難災難民對於某佛教慈善團體假冒為善的不滿。這團體去幫災民蓋房子、蓋教會、但教會裡面沒有擺放聖經、而是法師的書籍。教會裡面主日沒有傳道人和牧師,而是該團體在那邊領聚會、唱他們歌、講道聽轉播法師的講道,看了很心痛。基督徒該怎麼幫助這些在受逼迫當中的弟兄姐妹?而這些訊息是否帶給我們基督徒一些警訊?我們該如何在真道上持守我們的信仰?(內容已改寫,隱私已去除,單位名稱隱去)
問題:
在保羅華許牧師的證道裡面,他強烈的指出在場的眾多人有許多都將丟在火裡包括那些在座的基督徒。
他所引用的經文是馬太福音的七章23節,認為到那日子沒有結出好果子的,最後主耶穌基督將會不認他們。
而主耶穌基督在馬太二十五章30節也說了,要把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的黑暗裡。約翰福音二十五章30節說,不結果子的葡萄枝子要丟在火裡。
以上我的領受都是如果我們不成為那結實累累的僕人,或是成為懶惰的僕人,都不能得救,就要被丟在黑暗裡火裡,而主耶穌基督也不認我們。
那這時候我又想到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三章15節的教導,我們要在那立好的根基上各人謹慎的建造,並有火的試煉,人的工程若被燒了要受虧損個人卻要得救,只是要從火裏經過一樣。
這邊我的領受和牧師的教導也是認為只要是基督徒就會得救只是沒有獎賞而已。為何同樣都是不忠的僕人怎會有兩種不同的結果呢?
(隱私已去除,內容有改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