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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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要如何去回应阿民念主义的网站?

问题:

我看了一篇网络文章,发现作者可能是亚米念主义的人,他认为信耶稣是主赐下恩典,但要人回应才能成立,可是这就说明了人是最后关键,高举了人,但他又提出很多经文来推论。不知道我该如何整理经文出来回应他?还有圣经的总原则关于救恩是用哪些经文来发现的?

答:

不用回应这种人,因为他们并不会想知道真正答案。

和这种人讨论圣经,永远也讨论不完,因为他们会一直用各种方式来曲解圣经经文。

除非你确认上帝感动你,要你去救这些人,

否则,我时间有限,不和这些人做讨论。

你附的文章里的对话,是‘经文攻防’、‘短兵相接’,那种意义不大。

我们该做的,是跳脱小战役,要走大战略,从根本核心谈起。

请阅读:‘信不信主,荣耀是谁的?责任是谁的?

很多经文本来就是‘人的自由意志’和‘神的主权’路线都讲得通的,这种经文攻防没有意义。

可是,一旦问到关键性的战略问题,对方就死定了。

我见过一个读神学院打算出国攻读神学博士(或硕士)的人,

他后来罹患精神病,病情有时很不稳定。

这弟兄坚持预定论是错的,自由意志是对的,他坚持并高举自由意志。

然后,写一堆文章、讲一堆经文来批预定论。

我曾用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来问他:

精神病患能得救吗?能持守得救吗?

当他们病情严重时,讲出的一堆骂人的话、甚至骂上帝的话、打人、摸女生,

这样的行为能得救吗?能持守得救吗?

结果,他当然不敢说没得救(否则他就否定自己得救了,因为他自己也知道发病时会很严重脱序,而那些错乱的行为,是他自己清醒时,会羞愧流泪的),

只敢支支吾吾,说什么这样的人犯罪不罚,然后顾左右而言他。

问题是,圣经里哪里告诉你这样的人行为不用罚?

既然你坚持行为得救、坚持自由意志,你又如何自圆其说?

你若不诉诸上帝主权,走回正确的上帝主权路线来,你面对这种问题,保证当场傻眼。

那些行为称义者、自由意志者,其实就某些角度而言,都是说谎者。

因为,他们面对一些关键问题,根本就答不出来。

当他们家里有小婴儿死亡,他们敢说自己婴儿下地狱吗?

当他们自己家人精神病,但之前已经信主,而且非常爱主,只因后来罹患精神病而行为错乱,他们敢说这样就不得救吗?

结果,一边明明就靠上帝恩典、上帝主权,却又硬称人的自由意志有多了不起,

自欺欺人罢了!

受过神学训练、硬心的阿民念主义者,是很难劝醒的。

然而,对我而言,在‘圣徒永蒙保守’的教义里,我才能流泪感激、安心度过我在世的日子。

看过那么多精神病患,看过那么多老人痴呆症患者,我更深深觉得,高举那种‘人的自由意志’,其实才是残忍没爱心!

在精神病患的错乱里,我们看见他们有什么成圣的果子?他们能持守什么成圣的果子呢?

在脑部的错乱中,他们的自由意志,早就崩溃、早就混乱。

然而,有时,当他们在短暂的清醒里,安静读经祷告,用迟钝的语言对上帝讲出断断续续的简短祷词,

我看见的,是一个蒙恩的软弱小羊!是一个被上帝怜悯拯救的可怜人啊!

而老人痴呆症患者也类似,他们的自由意志,在脑部的退化中,不断崩溃、甚至瓦解到荡然无存。

有时,在很短的时间里,他们用那短暂的清醒,用简单到幼稚园小班的言语,对上帝安静祷告。

我看见的,是一个和我一样蒙恩的人,即使那是何等脆弱、自由意志即将消逝的灯火。

什么会令我感动到流泪不止?

唯独高举上帝主权!这才会令我感动到不能自己。

人的自由意志算什么?

人的自由意志能持守什么?

人有哪一分、哪一秒能不靠上帝恩典、靠上帝扶持过活,度过在世苦难的日子?

若不是上帝对信徒永蒙保守的恩典,我们凭什么认为自己万一有一天精神错乱、老人痴呆、丧失自由意志时,

还能蒙主拯救保守,得救到底?

亲爱的弟兄姊妹啊!我们是靠上帝抱在怀中、背在身上的啊!

看过慈爱的父母,将那全身瘫痪的孩子抱在怀里、背在背上的情景吗?

身为父母的弟兄姊妹,假使你们爱自己的孩子的话,你们一定听得懂我在说什么!

若不是这样的信心与安慰,我们哪能活得下去呢?

有什么自由意志可拿来自夸的呢?

我不是说我们不需要用自由意志来努力成圣,而是说我们在上帝面前,假使不知道自己是何等软弱与渺小,何等唯靠上帝恩典而过活,我们就根本不够知道什么叫上帝恩典!

‘若不是耶和华帮助我,我就住在寂静之中了。

我正说我失了脚,耶和华啊,那时你的慈爱扶助我’(诗94:17-18)

另外还要讲一个观念:

人家的网站(部落格),就是人家的家、人家的场子。

喜欢就去,不喜欢就不用去,不须要去人家家里反对人家。

毕竟,人家并没来侵犯你,人家有讲话发表言论的自由,我们必须尊重人家的自由。

基督徒要努力宣扬真理,但基督徒不是到处去人家家里打杀的十字军。

愿上帝帮助我们

小小羊


多年来,一直接受一个不知从哪里吸收来的观念,认为一生没有听到福音的人,神会按他的良心作标准来给他得救与不得救的考量,引用的经文是(罗2:14-15),这是错误观念!
为什么会有这种观念传播在自己和许多弟兄姊妹中间多年呢?
是我们不愿意听到我们几代以前的祖先因未听到福音有可能灭亡了?!
现在搅通了观念,在实践上,向未信主家人或异教徒家人身上,我是更尽力作“预工”了,也更留心作“正工”的机会,
过程中会有弟兄姊妹鼓励:你家人一定会得救,放心求上帝恩典啊!
我却回应:确实人要尽本份,却没有任何“交换"的意图,也没有因此家人必得救的保证!请不要太快“预言",不要替上帝说话!我们都有未得救已离世的家人,那是事实!每个人以自己自由意志来向神交待,神怜悯谁、恩待谁也是祂主权的事,有时候,你偷懒不传福音,身边人也有得救机会;有时候,你呕心沥血作了许多工,身边人也还是拒绝救恩!
在连线文章中,对于认识明白“预定论”是非常清晰,我从前不曾留心教会主日学或讲道中是否有这些教导?或是曾经有而我不去留心!但偏偏多年来,当我有机会教导别人时,却是把错误的观念教导人!今天,别人也就用错误观念、替上帝说话的态度给我回应!而鲜有人是用归正神学的立场给我鼓励。
学习归正神学后,回头来看身旁弟兄姊妹就有新的负担了。。。
然而,自己的理性、感性、思想、意志。。。这些个人领域必须先回归在真理立场下被圣灵掌管着,才能分辨出许多事情缓急轻重、焦点所在,
现在,用心学习归正神学、努力尽上本份(特别是作单亲妈妈来培育孩子成长的本份上)是最焦点的事情!
与园友分享这些反思,也请继续在我仍有偏差的地方予以指正,谢谢。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3月10日 14:32

Phoebe姊:
“认为一生没有听到福音的人,神会按他的良心作标准来给他得救与不得救的考量”这句话理论上并没有问题,圣经就是这么说的。
但实际上没听过福音的人,按良心的标准考量,没有一个能通过,结果都是要下地狱。
若有人说:没听过福音的人按良心审判,也有能得救的。那就是错误观念。
咬文嚼字一番,愿你能看明白我的意思。

Posted by Dottie at 2012年03月10日 19:02

To: Dottie
你绝不是咬文嚼字一番,而是把非常重要的地方给补充上去,否则,尽管是自己明白了“预定论”教义,在表达得不清楚时就使人困惑误解了!那种回应就应该删除!非常感谢你的解说!
前数天,在一个查经班中听到讲员说:主耶稣是春风、柔和谦卑,我们要学效祂,温柔待人,才能帮助造就人。
散会后,我跟讲员说:只能一半同意你的说法耶!主耶稣也会严厉的!严厉也能帮助造就人。
我要表达的是:太多基督徒容易听一半的真理、学一半的真理和教一半的真理,从前自己是这种情况,现在也容易观察到别人有这种情况!
学了全部而只能表达一半,真是不好;
听了一半而不再听下去,漏掉了最重要的地方,真是损失;
知道一半真理就以为自己知道了全部真理,好无知哦!
掌握了一些,就要去教导或评论,就是非常愚昧了!
这些都是我的反省,不是教导、不敢教导!
与园友共勉。

Posted by Phoebe at 2012年03月10日 22:53

“什么会令我感动到流泪不止?
唯独高举上帝主权!这才会令我感动到不能自己。
人的自由意志算什么?
人的自由意志能持守什么?
人有哪一分、哪一秒能不靠上帝恩典、靠上帝扶持过活,度过在世苦难的日子?”
阿们!阿们!阿们!
常常来小小羊的园地读文章(有一两年了),今天第一次发言──因这段话深深触动了我!
Aspirin

Posted by Aspirin at 2012年03月11日 20:38

用整理列举支持经文的方式,常会落入先入为主的弊病。这虽是许多人惯用的方法,但却是不正确的解经法。这是一种“读入”的方法,而不是我们应该有的,“上帝经由这段话语,要告诉我什么”的那种“读出”神的说话的方法。
整本圣经用不同的方式,分别地指向救恩的总意。与其误解经文的涵义,无视各书卷的写作目的,支离破碎地凑合许多经文来支持既定观点;倒不如先熟悉整本圣经,然后仔细研读整卷像创世记、出埃及记、罗马书、希伯来书等与救恩直接相关的关键书卷。
说明人有自由意志,必须要为神所赋予的自由意志负责;与说明人有自由意志,必须靠自由意志来选择得救的方法。两者都强调人的自由意志,但却是有其显著的冲突。
承认神的主权,并顺服神的主权;与说明神有主权,也愿考虑神的主权。两者都强调神的主权,但却也会得到冲突的认知。
上一篇小小羊已经说明只要自己读经、而不需要神学的谬论。但我们要当心新派的神学主张:轻视圣经的启示权威,嘲笑保守的以经解经,还将按正意分解神的道的传统信仰冠上“闭塞”的学术罪名。你可知道要如何面对?

Posted by Acts2831 at 2012年03月11日 20:51

小小羊,
我看了‘信不信主,荣耀是谁的?责任是谁的? ’这篇文章后,有一个问题,是关于“为何世上有许多国家、民族、个人,终其一生,至死没有福音可听?为何上帝明明就知道某些人听到福音就会信,却不把福音给他们?”的。
你回答这个问题时说,上帝没有义务叫看所有人信主,也容许有人不得救,这全是神的主权。这些我都认为是对的。但随之以来就有一个问题,圣经上曾说过“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悔改”及大使命中“使万民作我的门徙”,这看来好像和文章的结论有矛盾。

Posted by Dickson at 2012年03月11日 21:56

不愿一人沉沦,乃愿人人悔改
答:
“1. 上帝命令的旨意
这种旨意,是上帝绝对有效的旨意,必定成就,绝无任何事物可以阻拦。
例:
‘他说有,就有;命立,就立’(诗33:9)
‘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创1:3)
‘你万事都能做;你的旨意不能拦阻’(伯42:2)
2. 上帝训诫的旨意
这种旨意,是上帝对人类的规定、训诫。
和上面那种必定成就的旨意不同,这种旨意是可以被拦阻,可以发生人类不遵守的情形的。
例:
‘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拜偶像’、‘要孝敬父母’、‘要爱人如己’、、、。
3. 上帝性情的旨意
这种旨意,是上帝性情(感情)。上帝和我们类似,是会有感情,有爱有恨的。
这种旨意,一样可以被人类违反。
例:
‘不愿有一人沉沦’(彼后3:9)
以这句经文为例,我们很清楚可以发现:
A、 这不是第一种(上帝命令的旨意)
否则的话,世界上就没有人会沈沦,全部都会得救。
这样就变成了‘普救论’,违反圣经整体观念。
B、 这不是第二种(上帝训诫的旨意)
否则的话,就变成‘上帝不准人类沈沦’,这样解起来很奇怪。
C、 这是第三种(上帝性情的旨意)
这样解起来就很合理,也和圣经整体观念一致。圣经不断强调,上帝不喜欢看到有人沈沦、有人犯罪、也不喜欢看到人因犯罪死亡。当有人犯罪时,祂会痛苦、伤心。
‘恶人死亡,岂是我喜悦的吗?不是喜悦他回头离开所行的道存活吗?’(结18:23)
‘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
‘耶稣从那里起身,往推罗西顿的境内去。进了一家,不愿意人知道,却隐藏不住’(太7:24)”
“加尔文和唐牧师对这句经文的解法,是很标准的归正神学的解法,将内容限定成‘蒙拣选得救的选民’。
在这种解法之下,这经文变成强烈的第一种的旨意(上帝命令的旨意)。
然而,单看这句经文,也有一种解法是解成‘全世界的每个人’。这种解法,是标准的阿民念(非改革宗)的解法。
他们用这种解法,来说明上帝要拯救全世界每一个人,只是这些人拒绝而已。所以上帝的恩典是人可以拒绝的,圣灵的工作是可以失败的。
我提出的解法,也是属于归正神学的神学家Sproul所提出的。他沿用阿民念的解法,来说明那种解法所带出后续观念的错误。
他这种说明与分析,就表明如果要解成‘全世界每个人’,那就不可能是上帝的第一种旨意(命令必成的旨意),而只能用第三种(性情的旨意)来解释。在性情的旨意下,这句经文,根本无法为阿民念体系的一系列观念做强力的佐证。
简单说,将这句经文解成这两种解法,都合乎圣经观念:
1.限定式解法(解成蒙拣选的人)
这时这句经文变成第一种旨意(上帝命令式的旨意,一定成就)。
2.非限定式解法(解成全世界的人)
这时这句经文变成第三种旨意(上帝性情的旨意,人类可以抗拒)。
这两种解法,都符合归正神学的观念。”
关于上帝旨意的一些分类
当‘神愿意万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终其一生没机会听到福音’时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11日 22:09

另外,我再针对上帝‘情感式’的旨意,做更进一步讲解:
“上帝‘情感性的旨意’里,‘上帝愿意万人得救’,
意思就是‘上帝在情感上,希望万人得救,不要有一人沈沦。’
‘愿意’的原文‘thelo’,意思是指:
1)愿意, 有意思要…, 想要拥有
2) 决定, 意欲, 准备好
3) 喜欢
4) 主张
感觉出那种比中文复杂的意思了吗?
其实,我们分割成‘上帝命令的旨意’、‘上帝训诫的旨意’、‘上帝情感的旨意’,只是一种没办法中的办法。
因为,严格说起来,
上帝命令的旨意,难道就不含有情感成分?
上帝训诫的旨意,难道就都没有任何情感的成分?
其实,当我们读圣经时,即使是众人眼中冷冰冰的律法书,那些训诫的内容,其实都可以读出上帝丰富的爱和感情,以及强烈厌恶罪的情感。
只是,我们必须区隔出这两大种情形:
1.上帝不可被违反的旨意
2.上帝可被违反的旨意
所以,不得不用上面的分法,来让大家比较可以理解其中的差别。
要不然,大家几乎都已经很习惯,一想到‘上帝旨意’,就自动往‘上帝不能被违反、绝对会实现的旨意’去想。
这样,当然会误解很多经文意思。
中文的‘上帝愿意’、‘上帝旨意’,很容易让我们产生‘上帝一定会让它实现’的感觉。
但这太低估了上帝旨意、上帝愿意的复杂性。
英文的意思,或许比较好一些。
英文叫‘Will’。意愿、旨意、希望、、、。
上帝最弱的‘Will’,是可以被人拒绝的;
上帝最强的‘Will’,是没有人可以抗拒的。
我们来看这经文:
‘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你常杀害先知,又用石头打死那奉差遣到你这里来的人。‘我多次愿意’聚集你的儿女,好像母鸡把小鸡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们不愿意’(太23:37)
假使这是上帝‘最强烈的那种Will’,那么,犹太人就不可能违抗。
所以这里很明显是上帝‘最弱的那种Will’,在这种Will里面,人常常违反上帝的Will。
当我们小心去读圣经里关于上帝‘Will’的经文时,我们会发现,只要是这种‘上帝最弱的,可被人类抗拒的Will’,几乎都是在讲到上帝一些情感时的用法。
‘神“情感上”愿意“被拣选的人”得救’这种解法,是很好的一种想法。
这也正是我们人类很自然的想法:
既然情感上愿意,那么就应该会去做才对。
也就是‘既然愿意,也有能力,就应该会去做’。
不过,由于我们所思考的对象是上帝,祂和我们有一样的地方,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一个很不一样的地方是:
上帝绝对公义。
这是我们没有任何人做得到的。
当我们一遇到‘感情’、‘人情’时,几乎都会减损公义。
但上帝必须在讲到感情时,一样可以保持绝对公义才行。
这时,‘上帝感情上愿意’,可不表示‘上帝会违反公义’。
上帝看到人下地狱,祂不会有虐待狂那种快感,祂会悲伤、会难过。
但是,祂还是会像公义的法官,秉公处理,该判下地狱,还是必须判下地狱。
为什么每个人都该下地狱,可是祂却只愿意救一些人而已,而不全部都救?
圣经到此就止步了。
保罗直接强烈回应:
‘你是谁,竟敢对上帝强嘴’?
‘被造的人,哪有资格干涉造他的人的自由意志’?
保罗一直讲理由,就只到这里:
1.犯罪的人,没有任何一个有资格求神怜悯。
2.犯罪的人,没有资格对上帝强嘴。
3.上帝不欠犯罪者什么,所以,祂有绝对的权利,可以依祂自己自由意志,决定如何分配。
4.上帝主权,人类不准超过圣经的界线,继续过问下去。
说真的,对主张自由意志的人而言,这种强烈上帝主权的经文,根本没有人咽得下去的。真的是太苦了。
这也正是我们为什么很难让强烈看重自由意志的弟兄姊妹,能弄懂这种‘上帝主权’经文的原因之一。
我们真的只能尽量解释,但是除非阿民念的弟兄姊妹愿意把上帝主权看得比人的自由意志高、比人的自由意志重,
否则的话,他们真的很难接受。
事实上,‘上帝愿意万人得救’之类经文,原本就是很难解的经文。
我们不太容易翻译出那种‘愿意’的意思,只能用长篇大论来尽量描述。
这时,人类的字汇会变成非常有限,很难恰当描述出来。
也因此,我们也只能尽量用‘体会文字背后真正要表达的意思’这样的方式,来尽量理解这些经文而已。
‘上帝情感上愿意万人得救,不愿意有一人沈沦’,
比较合适的翻译是‘上帝情感上喜悦、希望看到万人得救,不希望、不喜悦看到有人沈沦’。
但这样的翻译还是很难很恰当表达出那种意思。
我也可以接受‘上帝情感上希望每个被拣选的人得救,不希望看到有任何一个被拣选的人沈沦’的解法。
但是,这样解的时候,一定要加进这种强调:
1.如果上帝拣选你得救,你就不可能不得救。
2.没有任何一个上帝拣选的人,会不得救的。
可是,一旦解释成这种‘具有保证实现的带有情感的旨意’,就又变成‘上帝命令式的旨意’了。结果,就又绕回传统归正神学的解法了。
我再试着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好了。
这有点像唐崇荣牧师那种绕口令的口诀。
1.‘上帝愿意的愿意’,属于上帝不可被违反的愿意。
2.‘上帝不愿意的愿意’,属于上帝可被违反的愿意。
假使上帝‘愿意的愿意’,那绝对没有一件事能阻挡上帝的愿意;
假使上帝‘不愿意的愿意’,那当然很多时候人会违反上帝的愿意。
所以,真正的重点是上帝到底有多愿意。
假使我们一听到‘愿意’,就拼命往‘上帝命令式、必定实现的旨意’去想,那保证绝对听不懂上面这段话。
我们必须时时记住,上帝旨意,起码有两种:
1.不能被违反的旨意
2.可以被违反的旨意
只要能掌握住这个窍门,不管我们外表使用的词汇如何变换,都没有什么关系,反正都可以掌握住那种内在真正的意思。
这样的描述,其实都还不是很完整、很理想,暂时就解释到这样,不知大家是否能抓住我所要表达的那种意思?”
以上出自‘当‘神愿意万人得救’遇到‘很多人终其一生没机会听到福音’时 ’一文的回应。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11日 22:31

谢谢小小羊耐心教导。(太7:24可能是马可7:24的笔误吧?)
是啊,上帝恩典的主权和至高无上的智慧真是我们不可测透的。想想孔子,这么伟大,
曾说过:朝闻道,夕死可也。竟没听到福音。想想自己,头脑里从没想过伟大的事,活在罪中没有指望,对死亡充满了恐惧,对人生悲观绝望,竟能蒙主拣选振救,真是天恩浩大,对主感激赞美不尽。也真是深知唯独恩典,唯独主的怜悯,真是蒙了主的恩才成了今天的样子。感谢主。

Posted by InHimAtNA at 2012年03月12日 03:47

若是中文翻成“上帝情愿万人得救,也不愿有一人沈沦”这样会贴近一点吗?

Posted by 安洙 at 2012年03月12日 19:50

若是中文翻成“上帝情愿万人得救,也不愿有一人沈沦”这样会贴近一点吗?
答:
经文翻译牵涉到很多事情,所以我们没办法说一定要怎样翻才比较好。
基本上,经文翻译分两大类:
1.字译—–照原文逐字尽量翻译
2.意译—–只翻出意思
以中文圣经为例,‘和合本’属于字译,‘现代中文译本’属于意译。
上帝愿意万人得救,原文真的就只有‘愿意’,并没有进行区分。
这种区分,是人为的区分,并不是圣经原文就是这样用。
所以,假使是‘字译’的话,可能还是照原文直接翻成‘愿意’即可。
好比说,圣经里的‘义人’,也没有进行区分。
我们是因为对同样的词汇,进行整理与分析,才比较能区分出不同的用法。
像义人,我们区分之后,才比较清楚:
1.指一般人眼中的义人——–像约伯是义人、马利亚的丈夫约瑟是义人,就是这类,意思是‘奉公守法的好人’。
2.指上帝眼中真正的无罪之人——–像“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就是这类。
但不管哪一类,圣经都是‘义人’。
我们有需要在翻译时,就进行区分吗?
这样未必妥当,可能还是照原文比较好,事后再进行分析即可。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12日 21:59

小小羊弟兄,你看看以下的解释对不对?
如过单单只看‘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神似乎愿出生在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得救,但这句经文若在时间的范围内解释,其意思会截然不同。
2Pe 3:9 ‘主所应许的尚未成就,有人以为他是耽延,其实不是耽延,乃是宽容你们,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 ’
既然说所应许的尚未成就不是因为耽延的缘故,可见主的‘宽容,不愿,和愿’不是永远的,是有时间限定的。参考启示录第20章记载了人类(多如海沙)历史的终极点,在叛逆中结束,丝毫没有悔改之心,永永远远死在硫磺的火湖里。
如果主真愿人人都悔改,那应该继续的耽延才对,神却没这么做。
可是没耽延,很多很多的人就沉沦了。
归正神学的救恩观点是神的预定和弃绝,而得救的人数则是在神所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以这一句经文里的‘一人和人人’是否可指被预定得救却尚未得救的人?
再者,‘愿’的原文‘boulomai’有两个意思:
1) to will deliberately, have a purpose, be minded,intend(特意的,有目的的,含有计划好的意思)
2) Of willing as an affection, to desire (情感性的)
以上的推论若成立,这里的‘愿’应该不是情愿(2),而是意愿(1):神的原意本就是要所有祂预定拯救的罪人都得救,一个都不漏,都不沉沦。

Posted by LibertyEyes at 2012年03月13日 07:11

LibertyEyes弟兄的讲解很精彩,他是将‘一人、人人’解成‘限定性的用法’,也就是只针对‘预定得救者’来解,这本来就是一种切入法。
其实,论述本来就可以有不同的切入法,但只要观念正确,不管从什么角度来切,得出来的结论会大同小异。
重贴一次上面回应里贴过的结论:
“简单说,将这句经文解成这两种解法,都合乎圣经观念:
1.限定式解法(解成蒙拣选的人)
这时这句经文变成第一种旨意(上帝命令式的旨意,一定成就)。
2.非限定式解法(解成全世界的人)
这时这句经文变成第三种旨意(上帝性情的旨意,人类可以抗拒)。
这两种解法,都符合归正神学的观念。”
“我也同意Sproul的结论:
不管哪一种解法,解出来的意思都变成支持加尔文主义,而不是支持阿民念主义。”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2年03月13日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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