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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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13日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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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上帝有责任要爱我们?

这是goes网友所发的问题。

由于这问题也是许多人的疑惑,所以我移转成正式文章来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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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羊,神的恩典是白白给的,祂当然也可以白白收回。

我们是祂造的,但是因为我们犯罪跟祂隔绝,

祂可以选择就此不要爱我们,但是祂选择爱。(以上这段是对的吗?)

另一种说法–>因为我们是祂造的,所以祂就有责任[得](必须的意思)要爱我们,这样,好像怪怪的,但是我说不上来哪里怪…..

我觉得第二种说法是不是卡在罪上面阿?还是对神的基本认识有出入?

谢谢!^^"

Posted by goes at 2007年09月13日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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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一、 神的恩典是白白给的,祂当然也可以白白收回

答:基本上,这句话并没什么大问题,因为这是‘上帝主权’。

但是,严格来说,我们要小心,这里的‘恩典’是指什么?

1.如果这‘恩典’是指‘得救的救恩’那种恩典,那这话就不成立。

因为,上帝赐给真正得救者的那种得救的恩典,上帝是绝不收回的。

2.如果这‘恩典’是指‘一般得到祝福’的那种恩典(如:很会唸书、事业成功、、、),那大致上这话就成立。

二、我们是祂造的,但是因为我们犯罪跟祂隔绝,

祂可以选择就此不要爱我们,但是祂选择爱

答:是的。但是我要再说明一下。

我们与上帝的隔绝,并不是在‘我们’犯罪‘之后’,而是在‘亚当’犯罪之后,‘所有’人类就因罪的缘故,已经与上帝隔绝了。

当然,我们没有任何人不犯罪,但这主要是因为亚当犯罪之后的必然后果。

如果讲‘我们犯罪之后’,感觉会有点怪怪,因为这似乎是指我们‘自己’所犯出的罪(神学上叫‘本罪’,以与‘原罪’区别)。

但事实上,婴儿并没有犯出本罪(他并没有自己犯出罪),但因为有原罪,而‘罪的工价乃是死’,所以婴儿一样会死亡。

所以,这句话如果改成:

“我们是祂造的,但是因为人类犯罪跟祂隔绝,

祂可以选择就此不要爱所有人类,但是祂选择爱其中一些人”就正确了。

这是属于‘全然的败坏’(所有人都已经被罪恶污染)、‘无条件的拣选’(上帝救恩的拣选,与当事人本身的行为无关)、‘限定的救赎’(上帝不是拣选全世界的人得救,而是只拣选一些人得救)的教义。

三、因为我们是祂造的,所以祂就有责任[得](必须的意思)要爱我们

答:错!

上帝没有‘义务’要爱任何人。

上帝没欠人类什么东西,连恩典也没欠人类。

‘谁是先给了他,使他后来偿还呢?’(罗11:35)

‘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

上帝所造的第一个人‘亚当’,上帝给了他完全的自由,可以决定行恶行善。

上帝没逼亚当去犯罪,是亚当用自己的意志,自己去犯的,所以罪与责任是在亚当自己身上。

亚当犯罪之后所带来全人类都被罪污染,这也都是人类自己的错,是人类自己要承担起这后果。

举例而言:

法律规定不能闯红灯。这规定本身并没有罪恶。

这时如果有人决定要闯红灯,结果出车祸肇事伤人,他自己一样要被法官判刑。

法官可没叫他去闯红灯,这人因为闯红灯被判刑,法官可完全无罪。

法官也没责任与义务要特别给这人法律上的优惠,法官要判这人轻一些或重一些,都是法官主权,但法官可没有‘义务’非得判这人轻一些不可。

所以,人是上帝造的,但上帝并没义务要救人;

人是上帝造的,但上帝并没义务要爱人。

上帝爱,是出于祂的主权与爱的本性。

但是,讲到上帝的爱,就不能不想到上帝的公义。

上帝的‘爱与公义’,是随时连结在一起的。

事实上,讲到上帝有责任爱人的人,大概没想过这问题:

人是照上帝形象造的,动物不是;

上帝差遣爱子来拯救人类,但上帝爱子并没特来拯救动物;

人可以吃动物的肉,但动物不能吃人;

为什么上帝对人和一般动物这样差别待遇?

为什么上帝不一视同仁?

难道上帝的爱不够,只够分给人,不够分给猪狗?

更进一步,即使是人类,为何有些人生来就比较高、比较帅、家境就比较好?

为何有些人生来就比较矮、比较丑、家境就很差?

还有,即使是一样的美丽与家境好的女人,

为什么有些人是生在女性必须缠足、不能受教育的古代中国,而非今日不需缠足且可自由受教育的台湾?

我们都会承认,这些都是明显的差异,而且对一个人或一只动物的一生影响极大。

那为何上帝不一视同仁来爱人?却有这样的差异?是因为上帝的爱不够分吗?

‘因为上帝造人,所以上帝有责任必须爱人’,

那为何不能放大成‘因为上帝造动物、植物,所以上帝有责任必须爱动物、植物’?

更进一步,为何不能再扩大成‘因为上帝造动物,所以上帝有责任必须爱动物,让他们不被人类吃,以免他们会痛?’

而且,被人吃的动物也有权利提出‘为什么只有我们被人吃,我们不能去吃人?’的疑问。

如果我们没弄清楚‘主权’与‘责任’、‘公义’与‘爱’,

没弄清楚爱是什么?公平与公义是什么?

那我们很容易就会被迷惑。

很多人所讲的‘爱’,其实是脑袋中想出来的‘自私’罢了,

并不是真正的爱。

对认为‘因为上帝造人,所以上帝有责任必须爱人’的人,

或许,最符合这些人脑海中标准的‘爱’,应该是:

上帝造出所有人都一模一样、都没有意志、所有生物与人都一模一样,这样就不会有犯罪的人,也会很公平。

所有生物都该不吃不喝,以免有些东西被吃到,结果那些东西抗议上帝不爱他。

这样的爱,就没有任何差别待遇,也不会产生上帝只爱人不爱动物不爱植物的状态。

我们能想像这样的宇宙吗?

这是何等恐怖的世界啊!

一堆一模一样的机器生物!穿一模一样的服饰!过一模一样的生活!

没有男女分别、没有人与动物的分别、、、、。

我很怀疑,真的有人会觉得这样的宇宙比较好吗?

换言之,其实讲出这种‘因为上帝造人,所以上帝有责任必须爱人’的人,他们更核心的观念,事实上是出于————假爱心,真自私。

我这样说,感觉好像很严厉,但认真去思考,就会知道我说的是对的。

通常,人类是非常自私的。因为这是罪恶污染下人类的本能思考而已。

人会喊出很多听起来很伟大很有爱心的口号,但其实真正检验起来,那种所谓的爱,不过是泡泡一样而已,一戳就破。

爱动物、不杀生?

全世界最后一只濒临绝种的野兽,因为非常饥饿又找不到东西吃,要把这些人吃掉时,我想,这些人应该不会想:

‘感谢上帝,让你这野兽可以吃我,以便你可以维持生命,避免绝种。

反正全世界好多好多亿人口,死了一个我,还有好多好多人,人类不会因为少一个我而绝种,但世界会因为少一只你而灭绝一种生物,

因此,请放心吃我,我绝不抵抗’。

类似的还有:

为什么上帝不爱我?

其实,当人类享受到上帝好处时,通常不太会想到‘我比人家过得好,但我凭什么比人家过得好?上帝为何如此不公平,对我特别好?’,

反而是当人类遇到苦难时,很容易就会想到‘为什么我要过得比人家苦?上帝为何如此不公平?’。

再举一个例子:

人类享受好处时(像:衣食无缺),通常不太会想到‘还有很多人不能享受到这些东西,所以为了公平起见,为了爱这些人,所以我也愿意和这些人过一样的生活,放弃我现今所有享受的一切’。

反而是在遇到痛苦时(像:遭遇重大意外不幸),很容易就会觉得‘为什么我这么苦、这么可怜?为什么是我?为什么别人不用像我这么倒楣?’

回到主题。

上帝造了人,上帝给人很美好的生活环境(伊甸园),上帝也给了人自由意志,

但人类始祖自己决定犯罪,导致人与上帝隔绝。

另一方面,从此之后,人类就丧失了真正的自由意志,所有意志都被罪恶綑绑辖制,成为罪的奴隶。

虽然人依然有意志,但已经丧失了亚当未犯罪前的那种真正的自由意志了。

对于所有被罪恶辖制的人类而言,死亡是必然的结果,因为已经违反上帝规定,而违反规定如果没有处分,那就表示宇宙可以没有秩序,也没有赏善罚恶的公义可言。

而这犯罪之后所有产生的可怕后果,是人类自己捅出的篓子,

上帝对人自己捅出的篓子,本来就没有义务要去收烂摊子。

如果上帝只有公义,没有慈爱,那事情就这样结束,人类烂到底、痛苦到底、败坏到底而已,反正所有人因邪恶,到后来全死光光,上帝也没违背其公义,上帝也不会少一块肉。

在亚当犯罪之后,所有的人类,都成为烂人。

但因为上帝在公义之外还有慈爱,所以祂决定从所有的烂人中,拯救出‘一些人’。

为什么不拯救全部的烂人?

我们不知道。

但是上帝可没义务要救尽所有烂人。

烂人灵魂死亡的责任,是因为烂人自己的烂,而不是上帝没救他。

这些灵魂死亡的烂人,得到了上帝的公义,但没得到上帝的某些慈爱。

如果所有烂人都有权利要求得到上帝所有慈爱,那就不是‘上帝的恩典’,而是‘上帝的义务’。

所谓恩典,就是‘不配得而得到’。

如果‘配得而得到’,这就不叫‘恩典’,而是‘工价’,

而给工人工价,就成为‘义务’。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4:4)

上帝可没欠人任何工价,所以当然没有什么义务。

人类配得的工价,只有一种,叫做————死。

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

结果,

得到上帝拯救恩典的烂人,他们得到了上帝的慈爱;

没得到上帝拯救恩典的烂人,他们得到了上帝的公义。

上帝在这二种人身上,都实现了祂的公义。

至于慈爱,上帝的慈爱有两种:

普遍恩惠:所有人,不管有没有得救,都一样可以得到。如:阳光、雨水、空气。

特殊恩惠:只有真正得救的人才能得到。

另一方面,非基督徒常常书念得比基督徒好、赚的钱比基督徒多、发明与发现的东西也比基督徒厉害。

这也都显示上帝在这些不信者身上,依然显露出大量的慈爱与恩典。

但是,领受这样大量的慈爱与恩典,却依然不信主,更证明这些人不信主是何等不应该。

没错,上帝没给某些人特殊恩惠,但这不表示上帝都没给人任何恩惠;

上帝没给某些人救恩的慈爱,但这不表示上帝都没给人任何慈爱。

上帝为了救烂人,但不能违背公义,却又要施行有效的慈爱,

所以派遣祂的独生爱子降世受死,以完成公义与慈爱。

所以,得到特殊恩惠的烂人,他们犯罪的公义部分,由主耶稣代替他们被惩处来完成;

没得到特殊恩惠的烂人,他们犯罪的公义部分,因他们拒绝主耶稣的代赎,所以就由他们自己承担,就是灵魂的死。

而那些被拯救的烂人,是因为他们行为比其他烂人好?

当然不是!

被拯救的烂人,纯粹是因为上帝特别爱他们,如此而已。

为什么上帝特别爱?

我们也不知道,只知道真的要为此感恩。

上帝的慈爱施行在这些蒙拯救的烂人身上,是三位一体上帝都有参与在其中所完成的:

圣父拣选,

圣子救赎,

圣灵施行。

而三位一体上帝的完整救恩,必定保证蒙拣选的一定蒙救赎,绝不可能漏掉一个。

‘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约6:39)

而蒙救赎的一定会被拯救到底,救恩绝不会再失落。

‘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

最终的结果就是‘圣徒永蒙保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了他们,我也护卫了他们;其中除了那灭亡之子,没有一个灭亡的’(约17:12)

‘你们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着所预备、到末世要显现的救恩’(彼前1:5)

以上就是加尔文主义五要点(TULIP)的大致观念。

Total depravity(全然的败坏)

Unconditional election(无条件的拣选)

Limited atonement(限定的救赎)

Irreversible grace(不可抗拒的恩典)

Perseverance of the saints(圣徒永蒙保守)

另外,如果问题改成‘因为我们是祂拣选的,所以祂就有责任要爱我们’,

回答会变成:

世上的人分两种:

‘属祂的人’与‘不属祂的人’。

上帝保证会爱属祂的人爱到底(如:彼得),

但上帝并没要爱不属祂的人到底,也没义务要用同样的爱去爱不属祂的人(如:犹大)。

‘他既然爱世间属自己的人,就爱他们到底’(约13:1)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约17:9)

‘主认识谁是他的人’(提后2:19)

然而,上帝保证会爱属祂的人到底,这可不表示上帝有义务与责任如此做,更不是只因为上帝造人就必须爱,而是纯粹出于上帝的怜悯与慈爱。

这是属于‘无条件的拣选’、‘不可抗拒的恩典’、‘圣徒永蒙保守’的综合观念。

其他建议阅读:

1.:什么叫“自由意志”?

2.:上帝、得救、每个人?

3.:‘神只救一些人,不救其他人’,这不公平?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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