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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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9月11日预定论与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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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命册被涂抹?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圣徒永蒙保守)是正确的教义。

但是,启示录3:5‘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岂不是暗示有人会从生命册中被涂抹?

在启示录里,关于生命册的部分,共有六句经文: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众使者面前,认他的名’(启3:5)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牠’(启13:8)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将要从无底坑里上来,又要归于沉沦。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启17:8)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5)

‘凡不洁净的,并那行可憎与虚谎之事的,总不得进那城;只有名字写在羔羊生命册上的才得进去’(启21:27)

其中,‘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3:5)这经文,岂不是暗示有人被涂抹吗?

乍看之下,这经文岂不是违反‘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教义吗?

上帝绝不矛盾,上帝的话绝不矛盾,圣经就是上帝的话,圣经绝不矛盾。

为什么我们要鼓吹‘总原则解经’,而不仅是‘以经解经’?

因为,总原则解经本身就是一种以经解经,但更强调要先归纳整理出全圣经相关经文,彻底解通之后,建立起总原则的观念,之后用这样的观念来解经。

这可以避免以经解经有时在第一句就解错,导致以后全盘皆错、经文越解越严重的可怕后果。

‘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后来沈沦的,就表示他从来没真正得救过’,这是圣经大量经文归纳之后所得出的总原则。

因此,当我们开始解各自经文时,必需遵守这个总原则。

所以,任何看来与‘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总原则“矛盾”的,一定是我们误解了经文意思。

启示录是圣经里很特殊的一卷。

加尔文学富五车、写出归纳出全本圣经总原则的‘基督教要义’,也写过很多个别的解经书。

但是,他不敢写启示录注释书。

事实上,不仅是加尔文而已,很多历世历代优秀的学者、神学家,敢写启示录注释的也不多。

最主要的是因为全部的圣经,多半是在讲现今以及过去的事,这我们很容易验证;

但启示录一来是在讲未来的事,二来是采取象征与比喻,为了不敢妄称上帝名号、亵渎上帝圣言,所以很多人不敢写启示录解经书。

可是,人类的好奇心,是超级强烈的。

越是不知敬畏上帝名号的人,越是拼命想探究启示录的奥秘。

结果,关于启示录的书、关于天堂地狱的书,基督教书房一大堆,而且都很畅销。

偏偏,内容一翻,根本就是胡说八道、胡言乱语、毫无圣经依据,

可是,一大堆牧师与信徒却信以为真,而且就这样教导与传讲,还拿来见证哩!

我为这些作者,以及这些相信者的勇气,深感佩服,但却不会羡慕。

因为,愚蠢的勇气、愚蠢的教导、愚蠢的见证,都将面临上帝的严厉审判:

‘我的弟兄们,不要多人作师傅,因为晓得我们要受更重的判断’(雅3:1)

‘信中有些难明白的,那无学问、不坚固的人强解,如强解别的经书一样,就自取沉沦’(彼后3:16)

不信、不讲,没有事;

乱信、乱讲,会严惩。

聪明的人,只敢敬畏地服在上帝圣言之下,不会去强解圣经、妄称神名来自干己罪。

事实上,坊间非神学性不严谨的启示录解经书、天堂地狱游记,请大家除非是为了研究,否则的话,不妨考虑丢到垃圾桶,不要污染自己,也不要污染别人。

虽然严谨的启示录解经书并不多,但是,依然有良好的神学家认真谨慎在写作的。

对启示录有兴趣的弟兄姊妹,可考虑罗伟所著作的‘启示录住释’(华神出版社)。

共有上、中、下三册,总计2024页。

作者本身是归正神学路线,书里的解经与资料也相当丰富,不是坊间那种乱解胡说的天堂地狱游记、启示录讲解可以比拟。

好,开始进入正题。

关于‘生命册’,在犹太人文献里,共有三种:

1. 生命册:记录义人的名字

2. 行为之书:记录人善恶的行为

3. 命运之书:记录世界的历史、一些人出生之前就已命定的命运。

那么,这种犹太人的说法,合乎圣经吗?

1. 生命册:记录义人的名字

‘你本国的民中,凡名录在册上的,必得拯救’(但12:1)

‘还有革利免,并其余和我一同做工的,他们的名字都在生命册上’(腓4:3)

‘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10:20)

启示录这种观念更多,上面已经列出,在此就不列举了。

这种记录得救者名字的生命册,是圣经很常见的观念。

2. 行为之书:记录人善恶的行为

‘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

这种记录个人行为善恶,依此进行公义的审判的观念,也是圣经的观念。

3.命运之书:记录人出生之前就已命定的命运

‘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启13:8)

‘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启17:8)

‘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

简单说,犹太人的观念,类似我们说的‘预定论’,而这本来就是圣经的观念。

‘在我们出生之前、在世界创立以前,就已经预定’。

在此,我们要对启示录说的‘创世以来’做进一步说明。

英文KJV版本或许会比较清楚:

‘whose names were not written in the book of life from the foundation of the world’

它的意思是说:

从创立世界的那一个时间点开始,也就是说,世界被‘创立时’就没有被纪录在生命册上的人。

综观以上,犹太人的说法,似乎是具有参考价值的。

当然,难道一定就是分成三本、各自记录那样的内容吗?

这倒未必。

事实上,搞不好都是同样一本‘生命册’,只是记录的内容含有那三种成分而已。

请注意‘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著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

这经文表明了记录人行为善恶的‘行为之书’,也被称之为‘生命册’。

所以,是有分开的三本书,还是只有一本书?

我们不知道。

但我们知道的是:

似乎关于人的得救、行为好坏、人的一生,都已经被纪录在天上。

问题是:

这个记录,是会被涂抹的吗?

特别是关于人得救的部分,是不是会从得救变成不得救?

一、 阿民念主义:得救之后,可以沈沦

阿民念主义和加尔文主义(归正神学)相对立,

阿民念主义从人的自由意志出发,加尔文主义从上帝主权出发。

许多采取阿民念主义路线的人,是认为得救之后可以再沈沦的。

本文不对此做深入解释。

我只能告诉大家:那种阿民念路线是错误的、不合圣经的、解不通上帝主权经文的。

在这里面,有一种论点是……………有条件预定论:

上帝在创世之前已经拣选,但最后能否得救要操之在人。

上帝本来就在创世以前写好生命册,但假使人行为不佳,上帝就会在后来涂抹。

乍看之下,这样的说法好像兼顾了上帝预定以及人的自由意志,但其实不然。

我们所信的上帝,有没有‘预知’能力?

当然有!

上帝既然能预知谁会坚守信仰、谁不会坚守信仰,祂何不一开始记录生命册时,就直接写下最后结果的人名?

何必多此一举,事后还来涂涂改改?

更重要的是,这种‘有条件预定论’,是违反‘无条件预定论’的圣经总原则的。

什么是无条件预定论?

就是说:

上帝拣选一个人,完全与这人行为无关。即使你要跑掉,上帝一样疼爱你,会辛辛苦苦把你抓回来。因此,你可以跌倒,但绝不会跌倒到变成不得救。

二、 一开始所有人都被纪录,后来至死不信者才被涂抹

这解不通圣经这部分:

‘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都要拜牠’(启13:8)

凡住在地上、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希奇’(启17:8)

这两句经文让我们看见,有些人的名字,是一开始创立世界的时候,就没有被纪录在生命册上了。

而这些人,届时就会拜那个兽。

换言之,不是‘一开始时,所有人的名字都被记在生命册上’,

而是‘一开始时,就已经有些人被记在生命册,也有些人不被记在生命册了’。

三、‘名’是指‘名声’,不是‘名字’

这种解法,很容易就可以发现不合理。

我们仔细去看启示录那些生命册的经文,就可以发现这些经文的‘名’,是指‘名字’,而不是‘名声’。

那么,要如何在符合‘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总原则之下,合理解通启示录‘从生命册涂抹’的经文呢?

一、 箴言/格言型态

我们一开始就提醒了,启示录有很多,是属于象征与比喻。

除此之外,启示录有些文句,是采用旧约‘箴言/格言’型态的讲述。

遇到这种型态,我们就必需小心,不能用错误的方式来解读。

我先用一个示范好了:

上帝有手吗?上帝有脚吗?可是,旧约里有很多经文,就是说上帝有手、脚、、、。

遇到这些经文,难道我们真的要解释成上帝有手有脚?

当然不行!

圣经的总原则是‘上帝是个灵,没有具体的身体’(耶稣基督除外)。

因此,旧约那些经文,是采取‘拟人法’的方式来描述,并不是真的说上帝有手有脚。

同样的,遇到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时,我们也要小心,不能误解。

这类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重点是:

1. 以最‘简短’的方式

2. 将‘一部分真理’浓缩

请特别注意,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

1. 不是全部真理的呈现

2. 不是神学的呈现

所以我们在阅读这类箴言/格言型态的经文时,不能做过度的推论与解读,只能就其呈现出来的部分来解读。

什么意思呢?

‘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他的名’(启3:5)只能照经文有讲的来解读,不能针对经文没讲的来解读。

这经文有讲的是什么?

‘凡得胜的、、、、,我也必不从生命册上涂抹、、、’。

这经文没讲的是什么?

‘凡失败的、、、、,我也必从生命册涂抹、、、、’。

开始慢慢掌握住这种差异了吗?

我换个方式讲:

这经文保证的是‘得胜者,必不从生命册被涂抹’,这经文根本不讲‘失败者会不会被涂抹’。

所以,这经文并不能用来作为失败者到底有没有被涂抹的解读经文。

二、 天国已经来到,但尚未完全实现(Already but not yet)

对每个得救的基督徒而言,是在我们‘出生之前’、‘世界创立之前’,上帝就已经拣选我们,要使我们得救了。

但是,这不是说我们在出生之前就已经得救。

我们的得救,是在我们出生之后,上帝所预定的时间,我们才认罪悔改得救。

得救之后,我们就不会再沈沦、从得救变成不得救,就如我一出生,就永远是我父母的孩子,这血缘关系永不改变。

可是,我们虽然得救,但肉体仍在,所以我们依然会犯罪、会跌倒,就如我们依然会不乖、不是天天都是父母的乖小孩。

所以,上帝会管教、会处罚,正如父母会管教、会处罚。

可是,上帝绝不丢弃,正如父母不会因我不乖就丢弃。

我们在得救之后,尚未达到完全的状态,还在继续努力。

什么时候才会达到完全?

到我们死了去天堂了、末世审判了,那时,我们就永远不会再犯罪,永远住在新天新地与上帝一起,那时,才是真正的完全。

这和启示录有什么关系?

请注意启示录,很重要的目的是:

提醒信徒要‘坚守信仰、至死忠心’。

这样的观念,在启示录里,不断反复且大量出现。

特别是在给七间教会的信里,这样的信息更是强烈。

所以,从‘箴言/格言型态’,以及‘Already but not yet’,我们可以发现,启示录‘上帝涂抹’的经文,并不是说上帝真的涂抹,而是表明上帝要祂的孩子们在末世大迷惑、大引诱、大背道、大苦难、、、时,依然要坚守真理、持守信仰、至死忠心。

那些愿意这样努力的人,上帝必会赐给他们荣耀的冠冕,永不涂抹他们的名字。

至于那些背道者呢?

这就不是启示录‘上帝涂抹’经文所要关心的了。

其实,我们如果仔细想,就会发现一个问题:

上帝岂不是无所不知、超越过去、现在、未来?

若是如此,审判时,还要看书里记录,才能进行审判吗?

因此,我们又可以看见启示录特殊的象征、寓意的文字表达方式。

这种‘依据生命册审判’的启示录表达,未必表示真的有一本书,而是要表达末日大审判时,上帝绝对是非常公平、公正、公义、客观来审判。

当然,到底是不是有一本?还是有三本?还是完全没半本?

这都不重要。

但是,那种‘上帝绝对秉公审判’的观念,却非常重要,一定要记住。

在审判时,任何人面对审判结果,都完全无可推诿,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说上帝不公平。

以上说明,盼能帮助大家。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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