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8:32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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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3月1日圣经无误与释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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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问:可以用罗9:15来支持父母能偏爱某个小孩吗?

问题:

‘因他对摩西说:我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9:15)。

如果有人引用这段经文说他对自已其中的一个孩子好一点是可以的,请问合符圣经吗?

例如:父亲偏爱他的大儿,所以对他特别好给他特别多;但他不喜欢另一个孩子,所以对他差一点。

答:

唉!当一个人开始‘以神之名,神功护体’时,

这人已经在犯大罪了。

以神之名,神功护体?

1.讲这种话的人,不知是否知道,这种经文,是属于‘上帝经文’,

‘人’未必可以随便使用的?

圣经里,有很多经文,是上帝才能使用,人类不能擅自使用,

因为,人不是上帝。

在拣选部分,上帝可以使用这经文,因为祂是无罪无误的绝对公义者,

但是,我们敢保证自己是绝对无罪无误的公义者吗?

2.讲这种话的人,他敢确定自己一定正确知道上帝对他两个儿子的拣选预定内容吗?

他怎知上帝拣选大儿子,还是拣选小儿子,还是两个都拣选?

万一他误判了上帝拣选内容呢?

他不怕严重得罪上帝吗?

上帝何时告诉我们祂拣选谁了?

3.讲这种话的人,他不怕犯出以撒专疼以扫,后来导致以扫雅各几乎兄弟相残的景况了吗?

他不怕犯出雅各专疼小儿子约瑟,导致哥哥嫉妒反而害了约瑟的事例了吗?

4.讲这种话的人,如何面对这类经文呢?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弗6:4)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西3:21)

当父母偏心,小孩心中不会生气吗?

我们以为小孩都是木头人,心中都毫无感觉的吗?

我们偏心,这是照主的教训与警戒来养育的吗?

主教导我们要偏心对待孩子吗?

不过,我要提醒另一种状况,就是‘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这是合乎圣经的;

可是,偏心,这是不合圣经的。

每个小孩都不同,所以很难用一模一样的方式来养育。

一切都一模一样,反而只是假平等,而不是真平等。

但是,什么是因材施教,什么是偏心,这就是大学问了。

在此,我只提醒一个观念:

当我们站在上帝面前接受审判时,我们敢坦然对上帝回答:“我绝没偏心!”吗?

不要以为我们可以自欺、欺人、欺上帝,

上帝时时在天上看,我们是真的因材施教,还是偏心对待上帝给我们的孩子,

上帝可一清二楚。

有些偏心,自己心知肚明;

有些偏心,自己认为没有,但旁人可看得一清二楚。

没错,有时旁人会误判,

但是,也确实很多时候,只是当事人自我感觉良好,以为自己没偏心,

但其实已经偏心到离谱程度了。

愿上帝帮助我们,照主的教训和警戒来好好养育下一代。

小小羊


我要分享的这个想法有点难解释,愿主保守我能说得对。
就我自己而言,大部分时候,我仍力求公平对待每个小孩,
有时是齐头式,有时是立足点的公平,视情况而定。
所以我亦不会以这句经文来遮掩自己不公平的偏爱。
但是,就小孩而言,确实在某些时候,当小孩认为我处理不公平时,
而我也力求解释、协调,但他们仍争闹不休时,
我会以类似的态度说:"难道我不能决定我的xx要怎么用吗?"
我的重点在于叫小孩学习:
这世界不是以他们的标准在运转,
这世界确实会存在一些"他们认为"的"不公平",
在此时,他们必须学习如何去顺服权柄。
若有谬误,还请指教。

Posted by 哈大沙 at 2014年3月4日 08:50

1.我的重点在于叫小孩学习:
这世界不是以他们的标准在运转,
这世界确实会存在一些"他们认为"的"不公平",
在此时,他们必须学习如何去顺服权柄。
答:
完全同意!
小孩子一定要学习这种功课。
2.但是,就小孩而言,确实在某些时候,当小孩认为我处理不公平时,
而我也力求解释、协调,但他们仍争闹不休时,
我会以类似的态度说:"难道我不能决定我的xx要怎么用吗?"
答:
这部分不妥!
基本上,‘我的东西我有权决定如何使用’这种观念与经文当然可以使用,
但比较不适合用在处理小孩间纷争、公平的状况里,要使用在其他状况。
在处理小孩纷争、公平的状况时,比较合适的观念与经文是‘顺服权柄’这类。
思路如下:
1.我是你们父母,你们是我儿女,这是上帝决定,非你我任何人能自行决定。
2.因此,我是依照上帝赋予我身为父母的权柄,在我的智慧能力内,进行处理与裁决。
3.对于我的处理与裁决,你们必须遵守。
一样是属于顺服权柄的观念,但不是使用‘我想如何就如何’的‘第一权柄者’(上帝)的顺位与经文,
而是使用‘我是上帝授权者’的‘第二权柄者’(被上帝授权的人,如:父母、丈夫、、)的顺位与经文。
这两种顺位与经文,有何差异?
假使使用‘第一权柄者’(上帝)的经文,那表示我可以想如何就如何,不须考虑受处置者的意见。
但因为上帝是无罪无误的神,所以祂这样“为所欲为”绝对不会犯错。
可是我们是有罪有误的人,这样做当然有可能会出错。
所以我们不合适使用第一权柄者的观念与经文来处理小孩纷争、公平之类事宜。
那么,假使使用‘第二权柄者’(被上帝授权的人)的经文与观念,那表示我虽然有权柄,但权柄是有限的、受节制的、不能无限使用的。
通常,这种第二权柄者执行权柄时,常常是必须考虑受处置者的意见的。
以夫妻为例,丈夫是头,妻子必须顺服丈夫。
但是,丈夫不能不考虑妻子的意见、状况、、、,丈夫不能完全自行决定。
父母的情形也类似,虽然父母是头,儿女要顺服父母,
但是,父母的权柄也不是无限大的。
圣经对于‘第一权柄者’(上帝)是没有给予限制的(当然,上帝不能犯罪,这种理所当然的就不提)。
可是圣经对于‘第二权柄者’(被上帝授权的人)是有给各种权柄限制的。
不管是君王、祭司、法官、掌权者、丈夫、父母、、、,通通都有其他限制经文出现。
这样的讲解,不知大家能否理解?
假使有不清楚之处,我再做更进一步解说。

Posted by 小小羊 at 2014年3月4日 22:19

作为父母,绝对希望自己所行的都是正确和公正的,
所以我们必须去更明白真理。
但仍会因罪性而犯许多错误,
自从人类堕落以来,人间已不存在十全十美的管治,
因为我们都是罪人,
且小孩要顺从父母的权柄,
“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歌罗西书 3:20)
让小孩知道圣经中所启示的这样的世界观是很重要的。
当一个小孩明白这样的世界观时,当他面对父母不公平的处理时,
或多或少会让他比较体谅父母,因为我们都是在这样苦境中的罪人,
但父母仍有责任让自己所行的达到最公平,
也应当向孩子道歉且在上帝面前悔改,
小孩也仍然要顺服和尊敬父母权柄的责任,甚至包括那些看起来不公平处理,
我们与生俱来是罪人并会犯错,不可能在处理每件事情上达到十全十美的公平(但父母要力求公平),但不要让这一事实阻碍了该尽的本分,
父母要尽上帝给的本分,因为上帝赋予父母管治孩子的权利,
以及为按照祂的计画去成功教育孩子所必需的一切权柄。
在神赐给父母孩子时,祂已经知道父母不是完美的,是罪人。
认识到这一事实应使父母更依靠祂,负起管教小孩的责任,因为最后是要向上帝交帐的。

Posted by KevinTSENG at 2014年3月5日 01:31

谢谢小小羊,明白您的意思。
我想我确实没有把第一及第二顺位厘清,
应该要以‘第二权柄者’的态度,心存谦卑,
以温柔而坚定的态度,而不是蛮横而专权的态度。
这样也才不会惹儿女的气!

Posted by 哈大沙 at 2014年3月5日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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