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会上天堂或下地狱?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2),
很多人,读错这经文的意思了。
在探讨这个议题之前,我要先排除死亡婴儿,还有那些精神病患、植物人、智障者之类的人。
那是另一个很大的探讨领域,但在此我们不涉入。
我们这篇文章,只单纯思考那些社会上公认‘具有行为能力与自由意志’的人。
在历史上,有很多国家、很多民族,从来没有听过福音。
那么,这些人,死亡之后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
对这些人而言,假使用旧约圣经犹太人的律法来审判他们,确实很不公平,不是吗?